“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系列专家解读之十七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宋宪萍
当前,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交织影响下,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中国既要巩固好已实现的伟大成就,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中继续前进。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步走”战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现代化强国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是人的现代化,只有大多数人具有实现美好生活的能力和追求,只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著扩大,才能稳定国内自适应消费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系统性构建新发展格局,才能切实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有接近1亿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脱贫,但他们仍是低收入群体。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要加快构建长效政策机制。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尽管可以通过“精准扩中”实现一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但是若从整体性角度来考量,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规模巨大,完成这一浩大工程的难点就在于对具有绝对数量优势的农村居民人口进行系统性、制度性、长期性扶植。只有使农村居民收入得到显著提升,切实缩小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才能使更多农村居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才会形成相当大的需求增长空间,直接提供增长动能,进而实现倍增的目标,更好促进共同富裕。
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不是单一的“怎样切蛋糕”的制度安排,而是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如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因此解决这一难点问题,首先就是要立足现代技术创新,因地制宜,寻找适合农村发展的技术窗口。既要着眼于智慧农业,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精细加工的附加值、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又要与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状况和资源优势结合,从补短板和扬优势两方面发力,扶持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农村发展产业。同时通过技术创新和输出,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提高当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向村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为农户搭建网络商务平台,谋划产品流通渠道,构建线上、线下、村里、村外、生产、销售相融合的生产场域,形成多元化的稳定增收渠道。
其次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创造财富能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方面加大教育投入,一方面针对村民不同需要,扎扎实实为村民子女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另一方面,结合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为“有体力、无能力”的成年村民提供职业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人口的能力和素养,从接受“输血”人口变成具有“造血”功能的人口。在此基础上,立足于产业发展需要,增加大数据应用、营销技巧等培训内容,培养数字化劳动理念,着手发掘和培育一批学习能力强、思维活跃、积极上进的新型职业农民。尤其要提高年轻一代的人力资本,创造更丰富的就业创业发展机会,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最后要积极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强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这就需要以缩小城乡公共消费差距为目标,制定城乡统一的公共消费标准,在县级层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争取到2025年,形成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系列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