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系列专家解读之十八
作者: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魏婕;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任保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的路线图在于“调高、扩中、增低”,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是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手段。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之举;有利于稳定内需释放消费红利,是实现向“内外双循环互动协调”新发展格局转变的重要手段。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的远景目标。
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分配的“晴雨表”、应对风险的“定盘星”。从总量来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绝对数量极为可观;但从国际视角来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任重道远,其重点在于坚持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扩中:缩小低收入群体,促进该群体加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关键在于“提低”。只有尽快通过多种有效举措促使低收入者“增收”和“稳收”,低收入群体越来越多地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才能实现扩中目标。所以,要促进“稳增长”和“稳就业”双重目标的实现,真正做到“提低扩中”,必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制定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同时针对低收入群体异质性形成差异化的“提低”对策。
稳中: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防范中等收入人群滑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除了“提增量”,更重要在于“稳存量”。防范中等收入群体滑落到低收入是重点。要通过有效的“减负”呵护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需要更为适配的公共政策设计如税制设定等;另一方面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从中等收入群体负担成本减轻视角促进这些领域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对中等收入群体更有力地托底,是“稳中”的关键所在。
优中: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破解中等收入群体地区不平衡。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内部存在结构不协调的现象,同时在地区间也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绕不开的是调整中等收入结构、破解不平衡问题的“优中”问题。
育中: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育中”,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提增量。针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小微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育中”的对策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重点。如何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即完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赋予农民工同城市居民在就业劳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上同等的地位和权利;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小微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勤劳致富和稳步增收,是“精准育中和扩中”的核心要义。
综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在于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不仅需要保持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性,而且更需推进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进入到中等收入者队伍,从而实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系列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