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韩晶
近年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载体,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坚实保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政府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合力,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根基,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
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合力,做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我国制造业企业数量众多,应优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围绕关系国家战略和国计民生、产业链较长、示范作用显著的领域开展领航企业创建和培育。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政府应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在厚植沃土、优化环境等方面下功夫,避免直接干预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资源要素配置,防止出现拔苗助长等情况。政府还应该制定政策,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以及政府采购体系当中,鼓励竞标企业优先使用具有国内自主性的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软件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应用机会。为了更好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应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机制。以各地培育的4万多家企业为基础,选择重点行业、关键节点企业,形成“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产业链图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即时反馈机制,收集企业问题和政策诉求,以便更好地施策。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赋能加力。政府可以多措并举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压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涉企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差异化的服务使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发挥好工业互联网作用,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各节点数据的采集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围绕订单、物流、仓储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开展“专精特新”专项融资服务,可以通过产业基金、专项债等形式更快速地为项目提供资金。资本市场也可考虑酝酿上市融资绿色通道,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需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探索更多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路径,比如,尝试通过政府投资平台购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等形式持有一定股份,这样既可以提供风险投资型的融资支持,又可以前瞻性地将有长板潜力的专利技术当成重要战略性资产保护起来。
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根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但也面临应用技术不足、基础研究缺乏支撑、独立研发实力不够等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导致的基础技术供给不足问题,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统筹推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基础科学领域突围。同时,注重科技创新协作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优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建议培育一批应用技术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做好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之间的衔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借助创新平台,跨越自身的生产供应网络,积极参与产业链分工,在产业链上下游和集群网络关系中寻求互补技术、信息知识的支持,进一步实现协同创新。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普及应用,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为了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要认真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部署,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弹性,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突破智能制造装备关键短板,完善标准和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一体化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发和推广一批融合新兴技术的成熟解决方案,增强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水平。积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创新升级,推动传统中小企业转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而成长为“小巨人”企业。综合运用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数字经济安全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共享,真正发挥数据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