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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农业保险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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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在于解决好“三农”风险保障问题。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的主要政策工具和金融工具,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愈加凸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2022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支持农村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具有积极作用。第一,农业保险有利于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用。政府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转化为保费补贴后,农户在遭受保险事故引发经济损失时,农业保险的杠杆功能会使其获得数倍于财政保费补贴的赔偿,提升了财政资源的配置效能。第二,农业保险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生态。农业保险具有增信功能,可以通过保单质押增强农村群体的偿贷能力,助其打通融资通道,实现农村地区信贷资源的精准投放,缓解资金短缺难题。第三,农业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灾害来临前,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灾害预警,通过防灾防损宣传提高农户风险防范意识;灾害过后,农业保险能够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分散农业风险,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814.93亿元,跃居全球最大农业保险市场。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965.18亿元,同比增长18.4%,为1.8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共计4.7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保费补贴333.45亿元,同比增长16.8%,补贴品种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16%,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总体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已覆盖农、林、牧、渔等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以成本保障型产品为主,多种创新性产品(如收入保险、指数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其服务网络覆盖面和市场渗透度在“三农”领域金融服务中居领先地位。为了更好地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农业保险需要围绕“扩面、提标、增品”,着重在以下四方面发力。

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保障粮食安全,是实现稳中求进的必要举措,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需要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

一是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持续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实现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并将试点品种进一步扩展到糖料作物。近三年,试点共在8省累计为227万户粮农种植的2013万亩粮田提供了179亿元的风险保障,消除了粮农种粮的后顾之忧。未来,在保障物化成本的基础上,要将地租和劳动力成本也纳入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障范围,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损失的全成本保障。同时发展种植收入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确保农产品持续供应、农户收入稳定。

二是加快发展大豆和油料作物保险,特别围绕种业发展建立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制种保险制度,拓宽制种保险的覆盖面,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牧产品种子繁育全部纳入种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围绕种业全链条可能面临的风险,开发种子储运保险、种子知识产权保险等产品,保障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

激发产业发展“源动力”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这意味着要推动农业保险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扩展。

在农业生产端,要创新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将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国。探索开发涉农保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推动气象指数保险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方位抵御农业生产领域的风险,增强特色农产品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在产品运输端,要全面推广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在内的一揽子保险,将农业财产和责任风险都纳入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提升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同时,要注意防范农产品运输过程尤其是冷链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溢价能力,形成农业产业从种到收、从田间地头到销售终端的全链条风险管理,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在市场销售端,要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扩大试点范围,结合保险的风险补偿作用与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创新性地规避市场风险,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保“价”护航。此外,还要不断完善“保险+期货”模式的路径和机制,进一步探索“保险+期货+订单”“保险+期货+银行”等模式,打出支农惠农“组合拳”。

筑牢农业巨灾“防火墙”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农业保险是农业灾害防范救助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丰富农业巨灾保险市场供给。一方面,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增加农业再保险供给,扩大农业再保险承保能力,完善再保险体系和分保机制,对于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稳住农业基本盘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并统筹管理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承担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和农业再保险无法覆盖的损失,提高极端农业灾害的风险应对能力,形成农业全产业链风险管控闭环,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

织密农险服务“保障网”

2022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强调,要“采取线上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科技赋能”“建立符合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基层服务网络体系”。

首先,运用生物识别、溯源系统等技术手段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信息进行监测,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保险机构的涉农信息,搭建农业全产业链信息管理数据库,构建保险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农业保险数据和相关部门涉农数据的共享应用,促进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横向交流。

其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地面信息采集等技术对农业生产区域进行监控,精准识别每个田块的形状、位置、面积、权属人及作物种类等信息,实现农田风险等级评估、作物适应性评估、农业灾害预测和查勘定损等功能,形成由天空到地面的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和立体化风险监测体系,为促进精准承保、提升理赔效率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还要加强与气象、农林、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共建灾害预警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使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具备灾害快速反应能力。

最后,以农业生产重点乡镇区域为划分标准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心,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服务网点县级或地市级全覆盖,打通农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者:人民论坛网 曲统昱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