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系列专家解读之二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王文娟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立破并举,完善制度”作为重要工作原则之一,既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又体现了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
统一大市场的“立破并举”是一门科学,关键是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全国与区域、国际和国内的关系,既要避免“等待观望、裹足不前”,又要避免“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真正把准统一大市场的内涵和外延,达到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目的。
第一,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不是搞计划经济的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但不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充分体现在《意见》强调的五大主要目标中。“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和“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旨在为“所有权”设立统一的标准,为“使用权”发挥作用扫清障碍、奠定基础,进而导向更为开放的比较优势的竞争;“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旨在为“同质性资本”设置“红绿灯”,为“异质性资本”降低成本、提供便利,实现由围绕“同质性资本”的协调向“异质性资本”之间协同的转变,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统一搭建路径,进而导向更具活力的竞争与合作;“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旨在围绕人的本质需求,清除不合理的“绝对衡量”手段,发展“相对衡量”手段,这一“相对性”在国际化上表现为“制度性开放”,进而导向以人为核心的更有价值的发展。在以上三个层次中,“相对衡量”既能让比较优势的竞争始终处于动态,避免沦为“绝对优势”;又能让“异质性资本”的协同始终处于活跃状态,防止追求“最优配置”。回归“相对衡量”是统一大市场实现“统一”的关键提升点。
第二,是更好发挥行政和社群机制作用的市场,不是只强调市场机制的市场。《意见》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作为工作原则之一,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事实上,统一大市场的“统一”,是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和社群机制的统一,是三大机制各有适用范围、各自发挥功能作用的统一。其中,市场机制是最常用的、非常有效率的相对衡量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更不能“划等号”;行政机制的“相对衡量”属性,是启动“参照系”,为其他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社群机制的“相对衡量”属性,以自组织的形式“积淀”为一种稳定状态,揭示“统一”更深层次的因素。
第三,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市场,不是去区域化的市场。《意见》强调,“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可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排斥区域化;相反,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状下,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基础。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不是仅仅把先进区域做得更为先进,也不是把所有区域都发展成一样的;而是在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综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在强化“特色”中打通区域间的壁垒、扩大区域的范畴;是着眼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无序竞争;是兼容具有区域性特征的商品或服务,如医疗服务、网约车等,以资源要素流动、制度规则适用贯通区域间市场;是着眼共同利益,更加关注落后地区,用好“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政策工具,实现区域间的公平发展。
第四,是开放市场,不是封闭市场。《意见》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推动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虽然当前存在逆全球化“逆流”,但这只是现象,是资本主义社会“私人占有与公共财富”之间、“资本与劳动”之间矛盾向全球范围的蔓延,其本质是“同质性资本”对“异质性资本”的“负隅顽抗”;新的更高层次的全球化才是真正符合经济规律的趋势。而且,新的全球化形成的就是世界范围的统一大市场。这个统一大市场是异质性的、开放和没有边际的,我国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作为经济体融入新全球化的硬性和软性基础设施,只不过标定了空间范围和主体范畴。因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是关起门来搞,必须主动与国际市场接轨,既追求先进性、避免保护落后,又主动参与甚至主导全球化标准和机制建设、避免失去特色,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系列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