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注重鼓励和引导外资流向高科技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方面以及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这些举措,为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发展路径与措施指明了方向。
一直以来,外资在扩大我国就业规模、增加财富积累、推动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升级、提升开放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一贯重视外商投资,将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持续在制度政策层面鼓励扩大外资规模、发挥外资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将吸引外资的成本优势转化为制度和市场红利,引资政策主动性不断增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之不断缩减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新生效的外商投资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成全方位引资制度体系,逐渐形成从吸引外资向引导外资转变的高质量发展趋势。
当前,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地缘政治动荡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外资规模迭创新高,稳居世界第二位。今年第一季度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5.6%,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52.9%,凸显外资对中国稳定发展的信心,开放经济的制度红利继续显现。但也应看到,外部因素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方面的影响,可能造成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高科技领域投资限制扩大及供应链转移,我国在稳外资基础上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为此,需理性认识,稳妥施策。
首先,打造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格局。应推动自贸试验区(港)、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协调共进,开放创新,形成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格局。推动政府部门、投资促进中介机构、外商服务公司优势互补,提升外资服务水平和能力,形成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格局。推动数字场景、智慧平台、委托代理、展会洽谈等引资方式协同,拓展外资合作网络,形成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的招商格局。
其次,发挥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功能。应采取优惠鼓励政策,充分调动外资积极性,强化外资对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引导外资流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建设外商研发中心,发挥技术溢出效应,带动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引导外资投向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绿色制造等环保产业,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和绿色发展。引导优质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发挥在资金、技术、经验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开放的平衡协调。
再次,构建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制度。应主动适应国际国内新趋势新变化,因地制宜,着力开展有益于外资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作用不断显现的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例,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设保障外商合法权益的制度法规,及时修订或出台影响外资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政策。
最后,培育引导外资高质量发展优势。应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透明化、公平化、服务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外资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支持优势。加大对符合我国发展方向的外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外资不同产业和区域投向推出定制化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方案,形成外资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优势。积极培育国内市场,着力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实施共同富裕举措,大力扶持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在政府采购中对外资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形成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支持优势。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