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十多年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设,当前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统一大市场,但是,我们对统一大市场的现状也不要太乐观。经济学界有研究发现,在2005年之后中国省和省之间产业同构的现象又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市场分工出现了下降的迹象。归根结底问题出现在行政干预市场的体制上。比如地方政府到今天仍然采取有利于当地经济增长、税收和招商引资的政策,这是不利于全国范围内生产要素和商品自由流通的。另外是行政力量对于企业信用的背书,以及在一些生产要素的配置上对于本地企业的保护。当有一些大的企业在本地仍然在创造就业和税收的时候,地方政府就有动力去保护这些本地企业,哪怕这些企业可能已经是僵尸企业,或者说投资回报不高,甚至是亏损的。具体的做法,就在金融资源、土地等等这样一些生产要素,仍偏向于本地的企业,尤其是一些大企业和国有企业。特别在金融市场上,如果要是地方政府能够通过行政力量背书企业,造成市场上对有些企业“大而不倒”的预期,金融资源就会源源不断地注入这些并不能产生实际经济增长推动力的企业,从而产生了所谓僵尸企业的问题。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要完善市场机制本身。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健全价格机制。要下决心破除行政力量对于价格机制的破坏。其实价格机制本身就在引导生产要素的跨地区配置。比如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在不同地区之间是有差异的,劳动力就有一种动力从收入比较低的地方流动到收入比较高的地方。再比如土地价格和住房价格在不同地方是有巨大差异的,如果我们能够破除那种对于土地资源的行政性配额制的话,就可以让人口流入的地方更多地获得土地资源、建设用地指标,建设更多的住房,当然这一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央层面已经有很大的变化,包括近期出台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也再次提出要让新增的建设用地的配置跟人口流动的方向一致起来。
发挥市场作用。市场经济天生带有调节生产要素流动的特点,如果制度框架能够保证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源在城乡和地区间畅通流动的话,就可以起到空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作用。
加强产权保护。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施政时为了去产能、去杠杆,为了环保对一些经营得还不错的中小企业采取了行政性的关闭或者限产措施。产权保护不光是所有权,还包括收益权,如果这个观念不建立起来,有些地方政府在施政时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不利,就不利于资源在统一大市场中的配置。最后在保护产权上还是要靠法治,只有通过法治的构建,才能真正破除行政性的垄断。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