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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关系研究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  郭苏建

【摘要】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与理念比翼齐飞。六次产业的核心内涵是融合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指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协商、共治。通过对淘宝村和互联网知识社群案例的量化实证研究和分析,论证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相互关系。六次产业的发展完善了社会治理机制,为纾解社会治理体系性困境提供了理念引导与实践支持;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为六次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优质的人力资本与良性的社会资本。对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关系的研究刚起步,文章提出的观点为学术界对该领域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启发。

【关键词】六次产业 社会治理 融合 创新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0.008

六次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关系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意义。原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六次产业理论倡导者、现任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来武对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经典论证。他认为,从六次产业的创新思维、智慧化思维、综合性思维出发,来透视中国社会治理,能够提升社会治理创新化、智慧化与综合性水平;从社会治理的生发逻辑、发展逻辑与保障逻辑出发,能够为六次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环境、人才环境与持续发展环境。[1]由此可见,研究六次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对于产业创新发展与社会治理改善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理论探讨,及对淘宝村和互联网知识社群案例的量化实证研究和分析,论证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密切关系,为学术界进一步深入研究该课题提供启发。

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理论与内涵

六次产业理论。六次产业理论最早生发于农业领域。它的基本内涵是“通过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即不仅种植农作物(第一产业),而且要将农产品加工(第二产业)与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第三产业)相结合,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为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开辟光明前景。因为按行业分类,农林水产业属于第一产业,加工制造业则是第二产业,销售、服务等为第三产业。1+2+3等于6,1×2×3也等于6。”[2]这就是“六次产业”最初被提出时所具备的概念内涵。由此,“融合”“叠加”“乘数效应”等,成为六次产业理论的核心内涵。张来武教授较为系统地阐发了六次产业的思想,从此六次产业理论在国内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

新常态需要新的产业结构。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需要新的产业结构与之相适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现实置于凯恩斯“三驾马车”框架理论中审视,三大产业必须层层递进发展的思想已经无法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中国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当代产业发展呼唤我们以“六次产业”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产业不是经过三次划分,而是六次划分;产业划分不仅仅限于第三产业,需要四产、五产、六产。

第四产业为六次产业的产生提供了平台支撑。在中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第四产业就是信息公共平台支撑条件下的电子商务及其服务业,它们的代表是阿里巴巴、腾讯等一批大型互联网企业。第四产业具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增长速度极快,第四产业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传统信息服务业、第三产业服务业;二是乘数不同,第四产业发展的乘数是十数倍,具有低成本的高附加值特征。在这样的第四产业基础上,产业政策制定者需要引导一二三产业进行融合,实现无缝全产业链附加值提升。

第五产业为六次产业的产生提供了文化创意支撑。第五产业是文化服务平台支撑下的创意产业及其服务业。第五产业目前在中国发展比较快,它的使命主要是解决人们的精神需求与落后文化市场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功能是将文化、精神需求产品化,通过品牌战略将其转化为市场附加值。所以,第五产业意味着在生产线、技术、人工、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可以转换成产品品牌的附加值。在当前信息技术条件下,创意策划与一个微不足道的技术结合,就可以产生足以让人震惊的产业效果。

在此基础上,六次产业应运而生。有了第四、第五产业,才能在“融合”的理念下谈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而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就催生了“六次产业”。换言之,“六次产业”本身并不是一种新型的产业类型,而是利用“互联网+”(第四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第五产业)等技术和理念,将农业生产(第一产业)、产品制造(第二产业)和销售服务(第三产业)等融合起来,产生叠加性的乘数效应的创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因此,六次产业的核心就是“融合”与“创新”。[3]

治理与社会治理理论。治理(governance)的本意是操舵(steer)的意思,即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掌舵人”“协调人”的作用。[4]换言之,在社会治理中,政府是掌舵人,真正划桨的并不是政府,而是多元社会主体。治理不是指政府管控社会、管控社区、管控居民,政府是社会治理的掌舵人,但不是唯一治理主体和替代者。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是政府、社会、市场、居民等多元主体形成的复合治理体系和治理合力。这是治理概念的第一核心内涵。[5]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促进社会善治,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治理的出发点是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权利,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合法性,从而提高其执政能力。正如俞可平教授指出的,从维护国家利益走向维护公共利益反映了人类政治进步趋势。[6]

社会治理的主体不仅是政府,还包含多元社会主体。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社会阶层、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社区自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即“利益攸关者”。由此,社会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协商合作的一种机制和过程。[7]现代社会治理是多元的、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基于横向协商合作基础之上的互动关系,政府是其中的行为者之一,而非全部。

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是横向、平等的协商机制。协商机制的运行依靠说服力(persuasion),而不是强制力(coercion),通过在各个“利益攸关者”的相互博弈中寻求利益平衡,达到社会共治。由此,社会治理是各行为者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一是多元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是多元主体互动的共同结果;二是分权,社会治理强调权力下放到社会和社区、非政府组织和居民个体,强调横向协调、共治、分享。概言之,社会治理是由政府和社会自治组织共同参与集体决策的协商治理机制,并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这种协商关系是一种互动的、网状的关系,政府是一个合作者(partnership),发挥掌舵者和协调者的作用。[8]

总之,社会治理的实践和理念也是强调“融合”与“创新”,这与六次产业的实践和理念是一致的。社会治理就是对自治组织的横向关系网进行宏观的掌舵和引导,使各自治组织协商达成共享目标,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治理能力,最终增强社会自治、共治的能力。社会自治网络组织成员的互动是在由他们自己协商并通过的游戏规则下进行的。由此,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基于互利原则,不断调整、协商、协调、互相妥协和融合的动态关系。

产业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对于六次产业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由于该领域的研究比较前沿,学术界相关研究非常有限。研究者认为,社会治理是一种企业治理形式之外的补充形式。以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为重要纽带,社会治理可以通过“软治理”的形式介入企业内部,有效提高企业内部和企业集聚所拥有的管理水平,进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9]尤其是在当代,产业集聚集中,社会资本等软性的管理要素无疑对超大规模的产业群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能成为组织运作重要的润滑剂。[10]由此,社会治理作为与产业内部治理相对的“软治理”,广受产业发展各主体的重视。

然而,这种对于产业与社会治理关系的认识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这种思路意味着,社会治理对于产业发展是一种外来的、补充的手段,而且社会治理更多地落脚于产业发展的内部主体性因素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上,被归结为一种产业内部主体性因素的“小社会治理”,而没有考虑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人力资本这种“大社会治理”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任何产业政策、产业转型和产业发展,都不可能离开其所处的社会治理环境、政治治理环境和人力资本环境等。著名经济学家罗宾逊通过考察人类历史上的产业政策表示,一国的产业政策受到其所在国家的政治环境的束缚与影响,产业政策并不能离开社会治理环境而单独存在。[11]因此,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并不是无关的,也不是在微观企业内部主体性因素层面的相关,而是从微观到宏观、从内到外、从小到大,处处联接,时时相关。这就需要我们利用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手段去与产业发展相匹配,同时也希望产业发展能拉动社会治理手段与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困境与关联

社会治理与六次产业发展的困境。社会治理与六次产业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治理的体系性困境与六次产业发展的社会条件短缺性,是本研究的学术与实践问题。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治理一词已经成为重要的学术话语、政治话语和实践话语。与之相适应,社会治理这一理念也不断辐射开来。但是,从一定程度上讲,当前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范式,仍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社会治理创新”事实上是采用一些新的方式和手段来治理社会,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原初理念不甚一致。所以,就社会治理来讲,在学术领域,尤其是实践领域,中国还有很大的创新和拓展空间。

社会治理的体系性困境亟需六次产业发展的理念引导与实践支持。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以来,中国社会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践与学术成果。第一,在社会治理的理念上,如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多元参与等方面,已经达成了上下一致的学术、实践共识,并按照这一共识推行现实中国的社会治理。第二,社会治理的支点与基石——社区,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重视的社会治理重点领域。[12]第三,中国尚未建构与形成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面临社会治理的体系性困境。在社会治理方面,我们达成了理念共识,并在社区这个实践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我们还面临条线分割、部门扯皮、割裂治理等现象,尚未形成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由此,借鉴六次产业发展的理念、体系与方法,建构中国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本研究关注的焦点。

六次产业的发展与完善,需要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张来武教授认为,六次产业的发展与科技创新一样,需要公共治理创新,“准确把握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并充分发挥非正式关系的作用。政府应该积极推动自身职能的转变,为第三方力量的发展开拓空间;同时,第三方力量应勇于探索,积极回应科技创新宏观管理体制的转型,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13]也就是说,六次产业的发展需要社会治理创新并为产业发展提供社会资本、社会环境与社会条件。只有良好的社会治理及其体系的支撑,才能为六次产业的发展提供第三方力量。

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共同发展之间的关联。六次产业理论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与发展及其实践的进一步推进,提供理念引导、理论创新和知识储备。张来武教授认为:“六次产业是一个理论体系,也是产业结构的最高形态,其核心是发展一二三产,融合互联网及创意产业,形成六次产业。绿色发展是中国未来的必然选择。在三次产业理论中,环保、生态是成本,而在六次产业理论中,它是品牌,是资本市场价值升值的空间。”[14]由此可见,“六次产业理论体系中没有等级、没有权威,所有要素的价值都在这个系统中共享,任何一个要素价值如果没有别的要素价值相配合就不成为一个体系,也很难实现商业利益。”[15]

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为六次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本与良性的社会资本。六次产业的发展与完善需要法治、良善社会的支撑。“对六次产业理论做攻坚,关键是社会资本,最活跃的概念是人力资本”,“靠条块分割的政府部门是很难决策的,也缺乏科学基础和系统的力量”。由此,六次产业的发展倒逼中国的社会建设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从公共管理向公共治理转变,也就是说要克服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科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本质上仍未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管理的运行痕迹和框架,政府挑着经济与社会两副重担,没有将社会第三方力量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因此明显跟不上经济发展对创新的要求,也无法应对日趋复杂的科技创新公共管理事务。二是由于长期受集权体制、全能政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公共管理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职能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公共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16]换言之,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可以为六次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社会治理与六次产业发展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互动关系?这不是仅仅依靠理论分析就能解决的问题。当今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发展,为我们以实证方法研究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关系提供了现实案例。经过深入研究,我们选取了淘宝村和互联网知识社群为研究对象。因为这两个案例既是新兴六次产业所倡导的“融合”“创新”理念的实践代表,同时也是中国社会治理领域所出现的新型事物;它们不仅是产业发展现象,同时也为中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提供重大机遇,也就是说,它们也是社会治理现象。由此,在中国乡村领域,我们选择了淘宝村案例,它向我们揭示了六次产业的发展对新型乡村社会发展和治理理念与实践的建构;在文创领域,我们选择了互联网知识社群案例,它从内生治理角度向我们展示了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以这两个案例对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互动、关系和机制进行量化实证研究。

关于六次产业的实证研究

淘宝村:六次产业与乡村社会治理。1.案例选择与研究方法。六次产业是一个全新的产业领域,其实质是利用“互联网+”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和思路,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制造和销售等进行融合的创新性产业发展模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淘宝村可以说是最符合这一定义的产业形式。淘宝村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产业形式,阿里巴巴研究院将“淘宝村”定义为:大量网商聚集在农村,以淘宝为主要交易平台,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的电子商务生态现象。判断是否形成淘宝村主要依据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农村,由农村草根网商自发形成;二是规模,网商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以上,且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三是协同,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具有协同发展的特征。[17]

与一般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同,淘宝村的产业链条更长,具有更强的融合性和集聚性。它不单是产业的集聚,更是无数个自然村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的产业集聚与发展。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村落的发展却从千百年来的社会自我生长,向以“互联网+”为关联的产业协同发展方向前进,彻底改变了产业和乡村治理的传统形态。淘宝村是一个典型的六次产业样态:首先,它广泛存在于中国的乡村地区,涉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生产商;其次,它具有强大的互联网基因,兴盛的根本原因是电商平台的崛起;再次,它也具有强大的“文创性质”,大量淘宝村通过对于本土农产品、手工艺产品的发掘与包装,实现了产品产业化与上市,这甚至成为很多贫困地区村落脱贫的手段和产业发展的主导形式。最后,更加可贵的是,淘宝村的发展完全是社会自发创新和治理的结果。阿里研究院的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淘宝村的数量仅为20个[18];而到了2021年,淘宝村的数量已经达到7023个[19]。这一惊人的增长不仅是产业融合、创新的结果,也是乡村社会治理大力助推淘宝村发展的成果。以淘宝村为代表的六次产业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让广大农村地区重新焕发经济活力,从侧面印证了六次产业改变了中国传统乡村的社会治理形态,使乡村治理实现了从传统自我生长的治理形态到现代产业发展带动的协同治理形态的转型。

2.研究假设与实证检验。本文从六次产业和社会治理互动的角度出发,认为淘宝村作为一种全新的六次产业模式,对于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发展和治理,尤其是乡村地区发展、转型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淘宝村所代表的六次产业和之前“高污染、高能耗”的重工业不同,它们一般以乡村文创、农业特产作为主要产品,具有相当的产业附加值。这意味着,它可以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也可以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表现形式。互联网让淘宝村拥有更加广阔的销售平台,开辟了去中介化的产品销售形式。而密集的淘宝村所形成的淘宝村群,及其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创新理念和对人的行为的塑造,对广大乡村地区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治理意义。

据此,本文提出以下两个研究假设。

假设1:在经济发展减缓的地区,淘宝村更容易出现和发展成为一种区域经济样态,而在贫困地区这种效应更加明显。

假设2:淘宝村较为密集的地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淘宝村稀疏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二者之间的差距在拉大。

研究数据包括三个部分。其一,根据淘宝研究院公布的标准和相关数据,我们获得了淘宝村的截面数据,该数据结构由省、县、镇、村四层结构嵌套构成。其二,我们收集了由官方机构发布的中国百强经济县、国家级贫困县等数据,将中国的县按照经济发展情况划分为贫困县、普通县和百强县等三种类型(划分的依据不仅仅是GDP总量)。其三,根据中国县域经济年鉴,我们获取了中国县级经济数据。我们将这三个数据集进行合并,最终获得了一个包含淘宝村、淘宝村所属县、淘宝村所属县性质、淘宝村所属县GDP数据的截面数据集。

研究发现,淘宝村更广泛存在于中国经济发展较为普通和贫困的乡村地区。从存量上看,淘宝村现象更多地发生在中国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乡村地区。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新产业现象,淘宝村是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结合前文理论部分对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分析,本文提出的假设和讨论的问题的是: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减速,是否会让人们更加积极地进行淘宝村建设?

表1所示数据是我们基于淘宝村所在县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控制当地不随时间变化的其他变量影响的情况下,当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与淘宝村发展具有显著的负效应。如果我们将地区属性加入考量,加入县市类型变量(是否为贫困县)之后,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显示:由于县市类型在两年内没有变化,其主效应被忽略,贫困县与淘宝村的交互是负向。这意味着相对于普通非贫困县而言,贫困县经济发展滞后,淘宝村的发展意愿也更加强烈。此时,淘宝村的主效应在0.05水平上显著,交互项在0.1水平上显著。

为了更好地衡量淘宝村对乡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我们选择利用双重差分法进一步分析淘宝村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影响。所谓双重差分法是指,对存在淘宝村的县进行分组,按照淘宝村的数量将其分为密集型淘宝村县和非密集型淘宝村县。2014年是淘宝村大发展的年份,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分界线,衡量此前与此后淘宝村作为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新形态时,淘宝村密集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淘宝村稀疏的县相比有何特点。

实证研究的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在2014年前后,淘宝村密集的县与淘宝村稀疏的县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拉大。这也意味着,至少从短期看,淘宝村所在县的经济发展形势较好。

互联网知识社群:六次产业的内生治理。1.案例选择与研究方法。互联网知识社群案例是六次产业内在驱动力研究的典型样本。六次产业是一个“融合”并“创新”了多重产业链和多个产品平台的产业集群,但是它如何激发内生动力,才能够维系长期创新与自我发展机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无从谈起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

如果说六次产业的核心要素是“融合”与“创新”,那么如何维系这个核心动力机制使其不至于枯竭,是六次产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六次产业的核心就是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和创新,这就意味着存在一种机制影响着六次产业从业者维系“持续创新”的动力,研究这种动力机制对我们理解六次产业的“融合”“创新”内涵具有样本意义。

互联网的存在,让知识社群的生存方式和学习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术沟通、交往和生产变得更加便利。但是,这也意味着产业的竞争性更加激烈。arXiv网站便是一个典型案例。arXiv是一个收录“预发表”学术论文的站点,人们可以在此站点将自己的研究设计、希望发表的文章公之于众,让参与学术社群的人能以相对低廉的成本获取最新研究动态。这一方面保护了研究创意,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学术社群的门槛。利用这一平台,互联网知识社群实现了良性共治与社区监督,有效提升了知识社群内部治理的水平,同时也保护了最新创意和知识产权。该社群不存在量化发表等外部制度性要素激励,这意味着知识社群的治理激励纯粹由内部生发。

为了保证学术生产的“可持续性”,持续学习的动力也很重要。对于互联网知识社群来说,利用在线社群进行学习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习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学习方式,在线社群拥有更广泛的学术爱好者、更好的口碑效应和积聚效应。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成功实现了知识生产和交换,平台上公开的学习资源和学术信息让每个人都能免费获取来自名牌大学的资源,让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用任何设备进行学习,为大众和边缘群体提供了接触著名学者和前沿知识的机会。

为研究六次产业的内生性治理机制,我们以实证方式检验六次产业的典型样本——互联网知识社群。笔者认为,互联网知识社群的社群性和自发性能有效提升人的积极性,互联网知识社群的自我治理不仅能够推动社群的长期发展,而且能够促进社群中个体的不断成长。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意味着六次产业的内部激励与治理也遵循此道。

2.研究假设与实证检验。借助网络爬虫技术,我们收集、整合了这一实证研究需要的两大主要数据集:一是arXiv中论文发布的月度统计数据;二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的MOOC平台MITx和HarvardX上机器学习相关课程在不同时间点的参与者数据。依托这两大数据集,我们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六次产业“融合”“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互联网社区内外多元主体的相互激发和学习。由此,我们选择了“互联网知识生产”这一特殊群体和现象进行探讨。借助对互联网知识生产背后创新机制的研究,我们研究了六次产业“融合”“创新”的内在驱动机制。

研究假设1:在没有外生激励的情况下,arXiv的论文发表数量会不断增长。

研究假设2:在没有外生激励的情况下,互联网教育的参与群体数量会不断扩大。

研究假设3:假设1和假设2中的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

第一,arXiv论文发表数量(paper submission rates)的数据分析说明。我们利用Ljung-Box test,对arXiv中的论文发布数据进行了分析。从表3可以看到,当lag2的时候,p-value是大于0.05的;也就是说残差是白噪声,这说明时间序列模型合理。

同时,图2中的残差直方预测误差,大致符合均值为0的恒定方差的正态分布。这都验证了论文数量发展数量将不断增长的结论。

第二,MOOC(MITx)number of participants分析说明。由网络用户行为相关调查显示,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MOOC使用者中,撰写专业论文的比例非常高,并且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更多论文撰写者倾向于在论文正式发表到期刊前先在arXiv上提交自己的论文。因此,我们认为,arXiv上机器学习领域的论文数量和MOOC上相应课程热度(参与者数量)之间存在某种关联。这种关联虽然可能不是严格的因果关系,但是他们的Correlation值得验证。用R语言将两个数据拟合,这里论文数量用的是移动平均MA(6),我们得到以下结果:

其中残差检验如下:

经过以上检验,我们发现p-value足够小,由此拒绝虚无假设,其中的线性关系得到支持;R-square趋于1,自变量对因变量解释能力强,因此模型合理。这意味着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非常显著。

结论与讨论

上述实证研究证明,淘宝村这一自发形成的产业融合和创新形态,代表着六次产业的发展,意味着乡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促使乡村治理向更加现代化的方向迈进。[20]首先,互联网给经济和产业带来的影响绝不只是“多了一个买东西的平台”,而是重塑了乡村乃至更广阔地区的信任结构和信息结构。我们难以想象,在互联网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竟然可以产生如此巨大的生产、销售网络及基于个体户的产业集群。这一集群完全是自发形成,不是经过产业规划而产生。也就是说,在传统的乡村治理框架下,如果没有以淘宝村为代表的六次产业促进降低交易成本,联接内外经济发展区域,凝结村内农户经济生产、社会交往资本,产生村内外和地区内外的商品交换,是无法最终形成产业发展新形态的。六次产业理论视野下的“互联网+”经济,为淘宝村的发展和治理提供了新型平台,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推动形成乡村发展新形态,尤其是在中西部发展相对缓慢的乡村地区形成了新型乡村社会发展和治理形态。这种新型乡村社会发展和治理形态,不是依靠传统的资源优势和政府产业发展政策而形成,而是依靠六次产业的“融合”“创新”理念,自发实践而形成的中国乡村社会的新型治理形态。但值得注意的是,淘宝村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现象,依据现有的数据积累和数据质量,我们对这一现象的长期作用仍缺乏有效的评估、判断和预测,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观察和分析。再者,在淘宝村这一产业聚落形态形成的过程中,“村”这样一个行政单位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居民之间相互传帮带的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是怎样的?对这一机制展开讨论,虽然不是本文基于量化分析所能研究的,但是,我们期待有进一步的研究成果。

互联网知识社群的研究,向我们展示了互联网社区中知识生产的自组织形式,也很好地呈现了一个良性自组织应当具有的内生治理形态。淘宝村案例重在阐释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互动关系,而互联网知识社群案例则重点呈现了六次产业是如何从自身内部生发出治理机制,从而如何“自内而外”地与社会治理进行互动。在现代社会,当政治、经济、社会参与的主体日趋多元,一种新的参与驱动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便是内生治理机制。这是前文所讨论的淘宝村案例背后的深层机制,即社会主体参与的原因、参与的驱动力、以及这种机制对构成新型社会治理形态的推动作用。这一部分的研究在内生性控制上仍有不足,即生产和学习之间的因果机制没有得到非常清晰的阐释。对于六次产业与社会治理的长期互动关系,其中复杂的内生治理与互动更值得我们关注,虽然简单的因果解释总会显得牵强,但我们的实证研究则展现了与这一关系相关的更加广泛的研究的可能性。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刘建军、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宋道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徐驭尧、复旦大学大数据学院王鑫、叶瑜对该研究和论文撰写作出重要贡献)

注释

[1]张来武:《六次产业理论与社会治理》,复旦高研院2016年年会“重新发现中国论坛”之二十二 “聚焦社会治理:理念、理论与制度创新”学术论坛,2016年11月24日。

[2][3]李华:《对“第六产业”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思考》,《中国农村科技》,2015年第3期。

[4]Ostrom, E., Governing the Comm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5]郭苏建:《转型中国的治理研究》,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9页。

[6]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参考》,2014年第2期。

[7]Peters, B. G.; Pierre, J.; Sorenson, E. et al., Interactive Governance: Advancing the Paradig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8]Rhodes, R. A. W., "The New Governance: 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 Political Studies, 1996, 44(4), pp. 652-667.

[9]朱锦程:《合作治理视角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治理范式:作为社会治理的文化治理》,《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4年第1期。

[10]王永龙:《论产业集群的社会资本治理》,《中国经济问题》,2008年第3期。

[11][美]詹姆斯·罗宾逊:《产业政策与发展》,载吴敬琏等主编:《比较》,2016年第1辑。

[12]宋道雷:《转型中国的社区治理:国家治理的基石》,《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13]张来武:《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从公共管理走向公共治理》,《中国软科学》,2012年第6期。

[14]张来武:《什么是影响中国未来的第六产业》,http://money.163.com/16/0105/07/BCI5GQV900252G50.html,2016年1月5日更新。

[15]张来武:《创新突破尤需“六次产业理论”》,《国际金融报》,2016年9月19日,第14版。

[16]张来武:《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从公共管理走向公共治理》,《中国软科学》,2012年第6期。

[17][18]阿里研究中心:《淘宝村研究微报告2.0(2013)》,http://www.aliresearch.com/blog/article/detail/id/18606.html,2013年12月27日更新。

[19]阿里研究院:《2021年淘宝村名单出炉 全国淘宝村数量已突破7000》,http://www.aliresearch.com/ch/information/informationdetails?articleCode=256317657652006912&type=%E6%96%B0%E9%97%BB,2021年10月12日更新。

[20]刘亚军、储新民:《中国“淘宝村”的产业演化研究》,《中国软科学》,2017年第1期。

责 编/陈璐颖

郭苏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比较政治学与中国政治、比较政治经济学、治理理论、社会治理。主要著作有《全球正义指数报告》《转型中国的社会治理——理论、实践与制度创新》《大数据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中国的社会科学理论、范式和方法问题研究》等。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ixth Industry and Social Governance

Guo Sujian

Abstract: The practice and idea of the sixth industry and social governance are consistent. The core connotation of the sixth industry is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 Social governance refers to the cooperation, negotiation, and co-governance between multiple subjects. Through quantitative empirical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aobao village cases and Internet community cases, it demonstr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ixth industry and social governa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ixth industry has perfected the soci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provided conceptual guidance and practical support for alleviating the systemic dilemma of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ing the system of and capacity for social governance can provide good social conditions, high-quality human capital and benign social capit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ixth industry. The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ixth industry and society has just started, and the viewpoints put forward in the article may provide inspiration to the academia for further research in this field.

Keywords: sixth industry, social governance, integration, innovation

[责任编辑: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