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专家解读之二十九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吴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对处于城乡关键节点的小城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小城镇是乡村振兴的发动机和稳定器。要将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到乡村振兴的大局中,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小城镇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和高质量的大发展。
因地制宜做好小城镇建设顶层规划。小城镇全面建设是一项高度复杂的工程,科学的顶层设计和规划是保障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首先,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要根据小城镇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未来趋势明确发展方向和规模,切忌盲目求同和贪大求全。同时,根据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在综合考量农村腹地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对镇区镇域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土地和环境综合整治盘活存量用地,留足发展空间。此外,全面协调城镇老区改造和新区建设。既要注重对镇区格局和当地传统特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又要按照新型城镇化提出的城乡一体、产业互动、生态宜居等基本要求对镇区功能结构、公共设施、经贸产业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提升,确保二者协调推进、相得益彰。
整合资源完善镇区公共设施。积极调动和有效整合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对小城镇建设至关重要,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更是如此。务必将各项有利政策充分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协同实施,例如美丽城镇、特色小镇、擦亮小城镇、国家卫生乡镇等项目,应立足于小城镇整体规划进行集中投入,确保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在此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要协调统一行动,特别是县(区)和乡镇政府要凝聚共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协同解决城镇建设问题。此外,要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适当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采用混合治理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建共治的新模式。
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小城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休闲舒适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治理体系,既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又是乡村振兴的保障。要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通过空间规划及路网、通讯设施等配套建设,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人口聚集提供空间。同时,加强镇区治理,保证镇区环境优美、生态宜人、治理有序,特别是规范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工商业发展氛围。整合镇区镇域资源,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小镇,提升镇区知名度和文化软实力,吸引各界社会资本前来投资兴业。小城镇可利用自身产业基础和内部条件,加大对产业的引导和扶持,促进产业拓展壮大。
创新制度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在城乡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小城镇要通过制度创新吸纳自上而下的城市资源和自下而上的乡村资源。要在国家法定范围内积极调整发展政策,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要明确小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通过土地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积极承接城市溢出的资金、技术、产业和人口等资源。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机制、协调土地跨行政区统筹利用,为产业承接和物资流通创造空间,对内也可以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在小城镇优惠建房购房。此外,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在就业、医疗、社保、养老等领域打通城乡壁垒,方便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就业、创业和置业。
健全体制机制保障治理有效。小城镇需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治理体系。首先,拓展小城镇的治理资源,尤其是财政收入来源,在税收、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上向小城镇倾斜。其次,完善治理能力与治理资源的匹配,协调好县、乡(镇)两级政府在镇域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权力分配,保障小城镇有足够的资源对镇区和镇域公共服务进行规划、设计、运行和维护。第三,确保社区环卫、公共设施维护等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且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最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广泛吸纳市场主体、社区居民参与小城镇治理,实现小城镇共建共治共享。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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