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努力把改革“试验田”深耕成“示范田”,以改革成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
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公司和21家子公司全面完成“党建进章程”,在章程总则中明确“公司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彰显“央企姓党”的根本属性;特设专章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实现党组(党委)班子与其他治理主体适当交叉、相对独立、配备科学,明确基层党委书记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 2020年12月21日,南方电网云南昭通永善供电局党员突击队抢修电力线路。
细化党组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范围。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通过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向职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公司章程明确党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7项主要职责,要求提请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事项必须经党组前置研究讨论。公司党组权责清单细化党组前置研究讨论范围,明确35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由党组决定、54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组前置研究讨论。
丰富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方式。创新探索“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等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方式,使党组把关科学规范、简便高效。“制度审议”指针对某类决策事项事先制定好相应制度,对事项的提出、研判、决策等过程进行规范,再以党组对制度的审议履行对该类别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例如,党组已前置研究讨论公司资金管理规定,便不再把关公司依据该制度对集团内各单位提供委托贷款和借款业务的具体事项。“综合审议”指在具体项目严格遵循综合计划的前提下,党组以对工作整体计划的审议履行前置研究讨论职责。例如,党组已前置研究讨论包含捐赠在内的公司年度计划预算方案,便不再把关预算内捐赠的具体列支。“一事一议”指对上述两种方式不能覆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事一议”前置研究讨论。实施分类研究后,党组前置研究讨论议题减少了50%,既把关到位又提升效率,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充分肯定。
推动基层党支部参与公司治理。落实“两个覆盖”,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行“一供电局一党委”“一供电所一支部”“支部建在变电站上”,近五年新增基层党组织4137个,总体消除无党员班组。发挥党支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政治功能,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打头阵、挑大梁,打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例如,将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党支部参照党委运作,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党内评先评优、纪律处分、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党的建设重大事项由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组织机构设置、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权责清单由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后提交上级党委决定;其他党的建设重大事项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及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人事任免事项,由党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由其他治理主体作出决定。
加快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与国资监管相衔接的股权多元化公司治理机制。适应治理结构变化,把握央企功能定位,构建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章程制度体系。依法落实国资监管。在公司章程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职责、监管职责和党的建设“三位一体”职责的特殊性,赋予国资委对公司实施国资监管的合法性依据。例如,章程规定,公司按规定需由国资委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应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发挥多元股东治理优势。联动修订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厘清权责边界,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保障股东会依法行权,维护股东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交董事会决策,保证质量;一般生产经营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决策,提升效率。
实施精准授权、规范行权。优化法人层级授权,公司总部审核审批事项由270项压缩至128项,放权比例达到53%,为企业松绑、为发展赋能。聚焦“授得准”,构建精准授权模型。从战略地位等6个维度,开展出资企业授权评估、区分4种授权类型:对主要从事管制业务的控股公司“一般授权”,对主要从事非管制业务的控股公司“适度授权”,对市场化程度高、治理机制成熟、行权能力较强的控股公司“高度授权”,对参股公司“充分授权”。通过39项精准化、差异化授权,解决授权“一刀切”“上下一般粗”问题。聚焦“接得住”,分类规范行权路径。对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和公司总部“五中心”定位、集团管控“七统一”策略的事项,实施集中统一的管理型行权,确保步调一致齐抓落实。对于日常经营事项,大力推行治理型行权,其中依托股东权利管控事项15项、依托外部董事管控事项28项,总部审核审批事项中采用治理型行权的比例达到34%,把股东意志转化为管理要求。聚焦“管得好”,建立授权调整机制。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每年开展授权审计,动态调整授权力度,对违规行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整改问责。
打造公司治理示范文本。在界定不同治理结构公司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按照“定基准、明区别、细分类、优程序”的原则,以“股东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标准治理结构为基础,针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党委和党支部、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区别,考虑不同层级、不同业务板块公司的治理需求,构建六种类型的公司治理范本。分公司数量占比多达80%,是公司治理的重点。针对分公司党的领导“事无巨细”问题,更加注重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或总公司决定,避免党委直接成为生产经营指挥中心。执行董事个人行权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存在冲突,是公司治理的难点。针对子公司执行董事“定位模糊”问题,更加注重加强股东监管。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不将董事会职权套用于执行董事,而作区分处理。例如,经理层选聘等事项提级至股东会决策,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三重一大”以外的事项由执行董事负责。推动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党支部(党总支)研究把关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公司治理的突破点。针对分公司、子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发挥领导作用“虚化弱化”问题,更加注重推动党支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下级党委主体责任的严格履行,建立分公司、子公司党建与经营业绩“双A制”考核机制(党建与经营业绩考核全部为A级,综合考核结果才能为A级),对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公司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统筹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以问题发现、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改落实、成果运作五项机制为抓手,融合风险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实现党内监督与企业内控有机统一,织密“立体监督网”,发挥大监督合力。强化“大集体企业”专项整治,将主办(管)单位监督力量向大集体企业延伸,推动96%设党委的大集体企业成立监督委员会,完善规章制度674项。
>> 南方电网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模型。
提升决策水平。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细化“三重一大”事项128项。构建“会议准备、充分沟通、会议决策、形成纪要”阶梯式决策流程。以“四个是否”的标准(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前置研究讨论决策事项。强化执行监督和决策后评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持续提升。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向纵深推进,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治理效能逐渐显现。公司连续15年获得国资委央企经营业绩考核A级,党建年度考核A级,2021年世界500强企业排名跃升至91位,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