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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谈之三

经济大家谈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张俊伟

编者按:习近平经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推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了推动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习和宣传,人民论坛网将连续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张俊伟研究员撰写的系列解读文章,从多个侧面解读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今天,我们推出第三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次贷危机”爆发后,中国和欧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呈现出鲜明对比,由此在国内引发了围绕“中国模式”、“改革向何处去”的讨论。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此做出回应,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013年1月,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我们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展了大量探索,取得了许多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坚持和完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

党的十九大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把其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如果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侧重于说明“什么不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那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明确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显著特征,就是“十四条基本方略”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开始,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结束,集中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被写入宪法总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得到明确的宪法保障。与此同时,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聚焦理顺党政关系,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进一步夯实和巩固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组织基础。至此,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的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组织基础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然也包含着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政治制度的优势。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抓住了中心工作这个牛鼻子,其他工作就可以更好展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在宏观经济层面上,党中央、各级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更加机制化、规范化。中央政治局常态化研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依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后改为中央财经委员会),党中央定期研究、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处理重大财经问题、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的原则和措施;依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党中央加强了对经济领域重大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明确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由党中央讨论决定,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要就财政、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向党中央报告。建立党内述职制度,国务院党组成员要定期就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的情况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各级地方党委也根据中央部署,建立起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本地区经济工作的领导。

在微观经济层面上,首先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不能搞成摆设”。在组织架构上,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在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坚决防止以深化改革为名,在一片加强声中弱化党的领导、削弱党的建设。” “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有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也曾明确指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其次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中央组织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持续推进,目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已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党组织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方面的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在非公经济领域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不断得到强化。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党的十五大明确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对企业实施分类改革。那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那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则应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作用。所有商业类国有企业都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其中,那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而那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则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于那些公益类国有企业,则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在经营上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在产品或服务价格等方面接受政府调控。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

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习近平总书记把改革目光投到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上,他明确指出:“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而农村经营制度创新的实质,说到底,就是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来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

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发展道路。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当民营经济在转型发展中遇到困难时,党和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减免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出现的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国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对于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施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通过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营资本参与、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辟空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建国后,围绕“国家强、人民富、民族兴”,党和国家做了大量的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对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乃至不同居民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一度呈持续拉大趋势。为了推动发展成果共享、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党和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构筑社会弱势群体的安全网;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公共事业,改善居民公共服务;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等,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初步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变化,明确把“共享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新发展理念下的“共享发展”,是全民共享的发展,是全面共享的发展,是共建共享的发展,是渐进共享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随着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享发展也“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明确指出:“现在,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我国必须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习近平总书记已经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指明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工作思路,那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进一步讲,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将聚焦以下六个方向发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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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