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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准确把握乡村治理现代化新要求

大国基理文章配图

作者:袁明旭 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从基本解决温饱到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村干部群体发生了许多变化,其角色特征对乡村治理产生深远影响。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排头兵”,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村干部群体呈现出年龄结构的合理化、任职动机的多样性、有序流动加快、素质明显提升、角色认同感增强、行动自觉性不断增强等特征。新时代村干部群体特征变化对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生了积极效应。

完善村干部队伍管理科学化的要求。长期以来,对村干部管理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也尚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监督体制机制,而且村干部的道德品性的自我约束力相对不高,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村民的民主法治和参与意识和能力比较有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配套资源的增加,村干部对外部的依赖性减少,自主性增强,有的村干部利用乡村传统宗族资源和土地资源,谋求不正当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的失范行为增加了监督管理的难度,村干部流动性也增加了管理难度。同时,村干部动机的多样化和需要的多层次化,对管理公平性、科学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创新管理制度和方法,才能从根本上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合乡村优势资源的要求。随着各种资源流入乡村,资源的整合和利用的复杂性增强。以人力资源为例,大学生村官和驻村干部加入到村干部队伍中,他们带来了丰富的智力资源、人脉资源和社会资本,尤其是驻村干部还带来了其所属单位部门的权威资源、财政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但在现实的乡村治理实践中,一些村干部受观念见识和固化思维的羁绊,眼睛只盯着财政资源和有限的物质资源,没有关注到其他无形的却极其重要的资源。比如,第一书记是各级党政机关中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他们自身以及伴随而来的所属单位部门的相关资源是极为丰富的,这些资源具有稀缺性、时效性和流动性,不仅需要村干部的洞察开发,更需要村干部的整合和充分利用。这就提出了资源整合的必要性要求。

加速提高综合能力的要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村干部的综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在脱贫攻坚中,对村干部的能力要求主要是吃苦耐劳、率先垂范和坚定的执行力,而乡村振兴则在此基础上还要求村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善于把握和深刻领会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为村民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村干部不仅要做乡村秩序的维护者,还要对乡村的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规划,整合乡村治理的各种资源,带领村民实现共同富裕;同时,还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后脱贫时代,村民的需求更加多样化,这给村干部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立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实现。随着村干部队伍的壮大,其素质能力和自主意识的增强,迫切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把其行为纳入到国家治理的制度框架下,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在规范其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以自治为根本、德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具有迫切性。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套系统完善的科学合理的治理主体、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工具等的总和。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优化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和现代乡村治理手段。通过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高素质村干部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乡村的有效治理离不开制度机制的健全、工作体系的完善、治理能力的提升,也离不开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从村干部的视角来看,以前的乡村治理总体上是一种被动性、外源性、局部性和表层性的治理模式。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已经从资源“汲取型”向资源“供给型”转变,对乡村输入的治理资源和嵌入治理力量日渐加强,乡村社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村干部行动自主性的增强和素质的提高助推乡村治理的转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所赋予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对乡村治理资源一定的自主配置权,构建起以乡村场域多元主体参与为主、以外部力量嵌入支持为辅的乡村治理体系,拓展了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自主行为空间。村干部在获取和分配治理资源中所激发的内生动力,扭转了治理资源匮乏所造成的自主性困境。在提升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治理转型,转变成为一种主动性、内源性、整体性和实质性的现代化乡村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