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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风险的演进趋势与应对之策

【摘要】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威胁。未来气候变化将进一步加剧全球气候风险,引发代际不公平问题,威胁人类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气候风险,走具有气候恢复力的发展道路,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主要途径不外乎减缓和适应。为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迫切需要构建全球、区域、国家、城市、企业、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治理体系。

【关键词】极端天气 气候风险 碳达峰 碳中和

【中图分类号】D58 【文献标识码】A

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气候风险不断加剧。气候危机、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之间存在复杂的关联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人类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气候风险,走具有气候恢复力的发展道路,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也与每个国家、城市、企业,甚至每个人都命运攸关。

全球近50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特点

根据2021年9月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天气、气候和水极端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图集(1970-2019)》,近50年全球天气、气候和水相关的灾害数量11072件,约占所有灾害的50%,造成206万人死亡,约占总数的45%,带来3.64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约占总数的74%。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威胁。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全球经济损失持续增加。1970-2019年,排名前十的灾害事件有风暴和洪水,其中38%与台风有关,洪水占31%。经济损失持续增加,2010-2019年报告的经济损失是1970-1979年的七倍多。损失最重的10次灾害中有3次发生在2017年,且都是飓风,即“哈维”“玛利亚”和“厄玛”,三个飓风的经济损失占1970-2019年全球十大灾害经济损失总额的35%。

二是全球死亡人数显著减少。1970-2019年,排名前十的灾害中人员伤亡最重的灾害是干旱、台风、洪水和极端高温。其中,台风和干旱造成人员死亡占比分别为38%和34%;死亡人数从上世纪70年代的5万多人下降到本世纪第一个10年的不到2万人,减少约2/3。

三是全球灾害地区分布和灾情影响严重不均衡。其中亚洲是受天气、气候和水极端事件影响最严重的地区,灾害数量、死亡人数在全球的占比分别为31%、47%,均明显高于世界其他地区,而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球的占比为33%,低于北美、中美和加勒比地区,但高于世界其他地区。不同地区最常发生和影响最大的灾害类型各有不同,例如非洲,洪水占灾害数量的60%,但干旱造成了95%的人员死亡。对于南美洲,洪水是最常发生也是影响最大的灾害类型,洪水占灾害数量的59%,造成77%的人员死亡和58%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造成世界各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损失惨重。例如,2021年2月中旬,美国得克萨斯州经历百年一遇的寒潮,全州254个县同时受到强暴风雪袭击,不仅陆运和空运交通严重受阻,还造成了城市大规模停电、停水,约四百万居民的生活苦不堪言。2021年8月底,一场170年最强的飓风“艾达”突袭美国东北部,带来暴雨、洪水和龙卷风的侵袭,至少造成数十人死亡,超强破坏力造成巨大损失,登陆地附近造成上百万居民断水断电。纽约市地铁站雨水倒灌,20余条地铁线路一度暂停服务,全市因“历史性气候事件”进入紧急状态。

中国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情况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自然灾害呈现出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灾害风险高等特点。由于我国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国家,气候复杂多样、时空变化大,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尤为突出,其中暴雨具有季节性特征突出、强度大、持续时间长、范围广等特点。

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也呈现频发态势,带来的气候风险日益凸显。据国家气候中心的评估结果,1984-2020年,全国平均每年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总体呈现经济损失增加但占GDP比重明显减少的趋势。若以2020年价格计算,年平均经济损失约为4815.2亿元。近30年,每年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平均约3039人,由1991-2010年约4007人,下降为2011-2020年约1102人,下降趋势明显。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经济损失增加和死亡人数的减少的特点与全球规律基本相符。

就灾害影响看,根据2003-2020年气象灾害损失统计,暴雨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比最大(44.8%),其次为干旱(19.4%)、台风(17.8%)。因暴雨洪涝死亡人数占比最多(63.4%),其次为强对流天气(24.7%),台风和低温冷害比例分别为10%和1.8%。

全球气候风险的趋势

未来,全球变暖将进一步加剧全球水循环,极端事件将变得更为严重,即使在全球变暖1.5℃的情况下,一些观测记录中前所未有的极端事件也将越来越多地发生。与全球变暖1.5℃情景相比,在2℃情景下,各种气候影响驱动因素的变化更为普遍,在更高的变暖水平下,变化将更为广泛和明显。有研究表明,在1.5℃温升的情况下,全球每5年一遇的高温热浪影响人口约14%,但如果温升达到2℃,影响人口就会飙升至37%左右。气候变化还会加剧海平面上升,影响生态系统、粮食生产等很多方面。虽然1.5℃与2℃仅仅相差0.5℃,但造成的影响却很明显。在很多情况下,气候变化的影响与温升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接近指数性的关联。

2021年8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第六次评估第一工作组报告强调,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预计每个地区都将越来越多地经历气候影响驱动因素的同时和多重变化,如高温热浪和干旱并发,极端海平面和强降水叠加造成的复合型洪涝事件加剧。到2100年,一半以上的沿海地区所遭遇的百年一遇极端海平面事件将会每年都发生,叠加极端降水,造成洪水将更为频繁。

如何定量评估未来人为排放的气候风险?2021年9月30日,环境科学领域著名学术期刊《自然气候变化》发表题为《评估人为气候变化的全球风险》的论文,来自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所的科研人员领导的国际研究团队开发出一个评分系统。研究结果显示,到21世纪末,全球气候风险将随着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而大幅增加。比较全球升温1.5℃和2℃情景,全球变暖每增加0.5℃就会导致全球气候风险增加约1/3。在典型浓度路径RCP2.6与RCP8.5下,综合风险评分分别增加了2倍和4倍。

特别需要警惕的是,气候变化的影响有些是极端事件,有些缓慢发生,还有可能全球气候系统越来越不稳定,不排除发生类似南极冰盖崩塌、海洋环流突变、森林枯死等气候系统临界要素的引爆,一旦发生将对地球生存环境带来重大灾难。2019年底,澳大利亚气候学家斯特芬及其研究团队在《自然》期刊上发表论文指出,北极海冰、格陵兰冰盖、北方针叶林、多年冻土、大西洋经向翻转环流、亚马逊雨林、暖水珊瑚、西南极冰盖、东南极威尔克斯盆地等9个临界点已经被突破,而另有6个临界点正在突破中。2021年8月,北极格陵兰岛下起了人类有气象记录以来第一场大暴雨,导致高达87.2万平方公里的冰川发生融化,至少70亿吨水伴随暴雨流失。全球一系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发生和影响,让越来越多的人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气候风险在不断加剧,地球正处于气候危机之中。

应对气候风险的主要途径

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气候风险不仅影响当代人,还加剧了代际间的不公平,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2021年9月发表在《科学》期刊上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与上一代相比,40岁以下的人们,尤其是今天出生的孩子们一生中面临的极端气候风险将不成比例地大幅增加。具体而言,相比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2020年出生的孩子们一生中面临多7倍的极端高温天气,2.6倍以上的干旱,2.8倍以上的洪水,1.5倍以上的热带气旋(台风),几乎3倍以上的农作物歉收,2倍以上的野火等等。后代人不可能参与今天的决策,但他们的安全注定受到气候变化的更多威胁,当代人显然有责任保护后代人的气候安全。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全球气候治理以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

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主要途径不外乎减缓和适应。减缓指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来改变气候系统,而适应是通过调整自然或人类系统应对现实或预期的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以减少损失。减缓行动虽然在本地实施,但其影响是全球的、长期的。而适应行动在本地实施,可以短期见效,但效益也多为局地或区域的。针对未来预期的全球气候风险,应减缓和适应并重。一方面大力减排,控制全球温升水平,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即使全球大规模减排,气候变化已经并将持续发生,提高人类和自然系统的适应能力和采取应对风险的适应行动也至关重要,二者相辅相成,都不可偏废。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评估报告的科学结论表明,要在本世纪末前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必须在205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而要实现2℃目标,全球需要在207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显然,实现1.5℃相比2℃目标可以显著降低气候风险,但需要全球付出更多的减排努力,未来十年将会是采取行动实现1.5℃目标的最后机会。除非深入、迅速、持续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否则无法实现将全球温升限制在1.5℃甚至2℃的目标。2021年12月发布的中英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项目第三阶段成果报告通过气候变化经济损失评估分析强调,现有统计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低估了气候风险,实现碳中和是有效管理气候风险的必要策略,实现碳中和目标可以使中国避免约80%的累计气候变化损失。

应对气候风险归根到底是发展路径的转型。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提出,考虑到气候与社会生态系统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人类未来需要转向“具有气候恢复力的发展路径”,即将减缓和适应结合起来,在积极减排的同时更好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还要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其他经济社会目标结合,协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构建气候风险多层治理体系

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风险挑战,促进具有气候恢复力的发展路径转型,气候风险治理势在必行。气候风险不仅来自于气候变化的直接影响,也与经济社会的暴露度和脆弱性密切相关。综合应对气候风险,需要在全球、区域、国家,以及部门、城市等次国家行为体等不同层面,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群体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气候风险多层治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从而实现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降低气候风险的社会功能。

在全球层面,2021年11月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届缔约方大会(COP26)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中市场机制、透明度规则以及共同时间框架等几个遗留问题,并就减缓、适应和资金等关键问题形成了相对平衡的一揽子成果,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全面实施《巴黎协定》的新阶段。《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为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取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通过的《格拉斯哥气候公约》集中体现了加强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风险的全球共识,其关键要点包括:首先,重申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和不断加剧的气候风险发出严重警告。其次,罕见地将适应段落提到了减缓段落之前,凸显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会议决定建立并启动为期两年的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适应目标两年工作计划,探讨落实《巴黎协定》全球适应目标的要求。损失损害也从适应中独立出来作为单独一段,以强化适应行动并更多关注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最为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再次,减缓依然是核心,在重申《巴黎协定》目标的同时着重强调1.5℃目标,呼吁各缔约方加速能源转型进程,逐步减少无减缓措施的煤电,取消低效率的化石燃料补贴等。最后,在资金方面,会议要求发达国家尽早实现2009年承诺的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的目标并持续到2025年,并于2024年制定2025年后新资金量化目标,2025年将适应气候资金总额在2019年基础上至少增加一倍。总之,格拉斯哥气候大会虽然为加强全球气候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应对全球气候风险不可能一蹴而就,各方将承诺变为实际行动仍然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我国在应对气候风险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是与防灾减灾相关的观测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社会动员、物资储备调用、重大工程设施、灾害损失评估和灾后重建等,另一方面是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战略、政策和行动。在国家层面,中国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在部门层面,适应气候变化在减贫、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健康保障等多领域政策中有所涉及。在城市层面,2015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首批列入16个城市。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首批列入28个城市。在企业层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气候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均在其社会责任报告中对环境社会治理(ESG)进行披露,并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相关信息。

然而,在全球气候风险日益严峻的新形势下,加强气候风险治理体系建设仍是一个需要努力破解的新命题。首先,现有以防灾减灾为主的气候风险治理体系仍需加强。未来特大暴雨等气候灾害可能并不罕见,需要有更合理完备的预案,更加快速精准地沟通风险信息,多部门应急响应,协同联动,调动资源等。其次,防灾减灾和气候适应的政策体系之间还相对独立,需要融合发展。对气候风险的理解不只是突发性的气象灾害,缓慢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可能损失更大。对典型气象灾害的分析和反思,往往是提升气候风险意识和加强气候风险治理的契机。只有在国家、部门、城市、企业乃至个体等多层次上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才能在下次气象灾害发生时应对得当,减少损失。最后,减缓和适应之间存在不平衡,减缓和适应行动的协同效益还没有充分挖掘。一些部门、一些领域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对适应气候变化重视不够。实际上,减缓和适应都是气候风险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减缓和适应行动还存在协同效益,如生态工业园建设,通过清洁生产、能源审计、生命周期分析的国际认证、产业共生、城市共生等手段,在增强城市可恢复力的同时具有非常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又如,林地和湿地保护、生态系统修复在增强生态系统可恢复力的同时还能增加碳汇。

总之,从长远来看,应对全球气候危机,加强气候风险的多层治理体系建设,还要跳出气候变化,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下,促进面向具有气候恢复力的发展路径转型。面对这一关系人类未来命运的宏大考题,中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将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负责任的答卷。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气候中心主任、研究员)

【注: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碳中和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总体战略和阶段性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2ZDA11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谢伏瞻、庄国泰主编:《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②滕飞、王天鹏、郭江汶:《2021碳中和目标与气候风险:气候变化经济损失评估》,中英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项目第三阶段成果。

③齐晔、周大地等:《2021中国气候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研究》,中英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项目第三阶段成果。

责编/于洪清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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