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8月28日,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在天津开幕。大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网络强国建设,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此后又相继提出了“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等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推动全球互联网更好发展、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互联网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和传播,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发展所注入的新活力、带来的新动能以及新机遇等,这些新机遇、新动能需要并且应当由国际社会共享;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这些新挑战、新问题既是共通的,也具有地域性,需要国际社会运用联合国框架等共同应对——既需要创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共建共享机制,也需要反对各种形式的网络霸权。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及其相关应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其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形成的新挑战而提出的。在互联网全面改变信息传播方式、重塑人们行为方式、重构社会关系模式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新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是全球亿万网民共同面临的常新、常变的任务。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逐步转入民用。由互联网快速发展引发的问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人民都在以不同的方式适应互联网带来的有形或无形的变化。同时,人类社会总体上又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作为全球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物理层、代码层的共享和全球互联网基础资源的公平分配问题;全球互联网的发展、普及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新发展机遇问题;消除信息鸿沟和促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公共事务尤其国际事务中的参与问题;等等。这是在全球范围内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动因,也是在已有体制、机制框架内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的客观需要。
这种客观需要是促进世界各国开展不同形式合作的原动力,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基础。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多。世界各国要想在这种情况下和谐共处、共同发展、共同享受发展带来的利益和机会,就需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网络空间是与全球物理空间相对应的虚拟空间,与其有着密切的关联,互联网技术已经并且继续将二者紧密地整合在一起。当今世界日益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唯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才能为不同国家的人民共同建设好、利用好网络空间开辟更多的可能性,才能为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探索出更好的全球、地区和国家层面的良方。
其次,互联网引发了信息传播革命,带来了新信息传播格局基础上的权力格局的重构。在这一过程中,变化成为常态,已经并且继续引发先发国家与后发国家、既有秩序与不断形成的新秩序、传统行为方式与不断变化的新行为方式之间的冲突、博弈与平衡。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在互联网推动社会发展节奏不断加快情况下保持健康发展、平衡发展的现实需求,是主权国家始终保持发展主动权、发展协同性以及发展平衡性的内在需要。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反复证明:只有社会成员追求发展变革的观念、行为方式与现有体制机制保持平衡、理性和建设性互动,才能保证社会发展的基本秩序与安全可持续。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工具,比以往的任何大众传播媒介都更能推动社会快速前进,也更容易让人们产生快速改变社会现状的想法。
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有着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具体的目标指向,既是对全球互联网发展历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度问题、实践问题的深入思考,也是对已经存在于国际社会、存在于网络空间的问题与挑战提出的中国方案;既是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在解决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体系和经验积累,也是对中国政府和人民丰富的互联网治理经验的升华。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抵御个别国家利用互联网谋求全球霸权、过分攫取全球互联网权益的需要,是打破个别国家利用先发优势加固不平衡的网络空间治理格局、携手创造人类更加美好未来的需要,是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肆虐而引发的一系列全球性和地区性问题的需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就是希望同国际社会一道,尊重网络主权,发挥伙伴精神,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总而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方法论意义和价值,是中国向全球提供的治理互联网问题的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