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十年】
民主政治是一套复杂、系统的政治工程。民主选举是民主的一种必要形式,但不能把民主简化为选举,又把选举简化为投票。长期以来,民主本义被少数西方国家异化歪曲,“一人一票”、政党竞争等西方选举制度被包装成民主的唯一标准。按这套标准,往往只能搞出一场场民主游戏、民主闹剧甚至民主悲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为此,中国积极致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在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程中,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效率的民主制度安排。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十年来的人民政协工作,努力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也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能听意见、敢听意见特别是勇于接受批评、改进工作,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了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了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社会主义民主的良好协商氛围。
“专门协商机构”既然是人民政协的特征性定位,人民政协就要聚焦协商议政,专责主业,突出“专”的优势,贯穿“实”的态度,彰显“新”的要求,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着力确保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地嵌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所包含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渠道、各个部分之中,搭建更广大、更高效的协商平台,强化七大渠道、各个部分的有机联系、有效衔接。同时,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性特色、专职性特点,按照协商民主规律,积极进行制度性创新,探索有效方法,对人民政协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为其他渠道协商提供借鉴,不断提升协商质量。
(作者:叶小文,系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