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要抓好融入这篇大文章,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破解全球国有公司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续写我国国企改革发展新篇章。
一、完善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依法行权有机融合机制
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制度特质,决定了国有企业治理架构也必然是党的领导、公司治理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有机融合。
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的重点,解决领导什么问题。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尤其要强调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对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听党话跟党走,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明确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的实践路径,解决如何领导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前置研究的17个重大事项,可归纳为三类权利:决定权,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董事会经理层履行法定程序;建议权,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提出建议,有关治理主体按规定程序依法决策;监督权,企业重大决策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众和职工权益,党委(党组)及时提出明确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反映,这是为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设定的监督纠错机制。企业应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委(党组)履职行权的规则程序,确保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和具体化。
正确把握党委(党组)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解决协调运转、有效制衡问题。进一步强化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法人代表“一肩挑”,总经理兼任副书记,从治理架构上确保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有机统一;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统一;确保公司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和高效执行有机统一。党委(党组)与其他治理主体相互协调、互不替代,无缝对接、有效制衡。党委(党组)处于领导地位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其他治理主体应自觉接受党委(党组)领导;党委(党组)也应尊重支持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既防止以落实法人治理结构权力为名,限制党组织在企业话语权、挤压党组织工作空间,弱化党的领导,也防止将党组织直接变成生产经营指挥中心,使法人治理结构流于形式,成为“橡皮图章”。
二、完善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融合机制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执政骨干,是国有企业复合型人才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不是西方国家企业家,也不是我国民营企业家。选拔任用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确保选出的领导人员坚守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确保选出的领导人员具备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的能力素质。党管干部主要是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人选、管监督。具体到选人用人导向上,就是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以用为主、公道正派,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国企领导人员应具备的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企领导人员“20字”要求,既是国企领导人员选用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总要求。对党忠诚,就是心中有党,信念坚定,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勇于创新,就是敢为人先、勇于变革、锐意进取,善于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治企有方,就是善于把握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能执行。兴企有为,就是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坚韧不拔,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业绩。清正廉洁,就是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谨慎用权,严守底线,自觉做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组织配置和市场化选择相结合。把组织配置的“严”和市场选择的“活”有机结合,在企业人才选育用管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和市场优化配置作用。公益类国有企业以组织配置为主,在其竞争性业务板块中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党组织严把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依法任用“六关”基础上,增加竞争性选拔因素,对他们在考核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注重考核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等。竞争类国有企业以市场化选聘为主,党组织主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主导考察和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关,对其主要考核经营业绩和职业道德,以市场化为导向考核经营业绩,以诚信为标准考评职业道德,以契约化管理兑现薪酬。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完善国企人才吸引聚集机制,让优秀人才“出得来”“用得活”“长得快”“留得住”。
弘扬企业家精神。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挑战和压力,企业家干事创业精神动力对于企业战胜困难迎接挑战至关重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企业决策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为,应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规范企业家用权行为,但严格监督不是捆住企业家手脚,更不是限制企业家闯与创。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规范可行的容错纠错机制,尊重企业家智慧和创造,尊重企业家对市场规律和经济形势判断,尊重企业家依法独立行使经营决策权。
三、完善党组织设置运行与公司管理架构有机融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国有企业各个层面构建严密党建网络,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强调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组织功能和公司管理架构职能目标同向、优势互补。
思想融合。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方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使命任务上来,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制定企业高质量发展远景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同步谋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注重用企业文化激发责任使命,塑造国企优秀企业文化,总结提炼特色鲜明的先进企业精神,用统一的价值追求引领和凝聚干部职工。
组织融合。坚持把党组织嵌入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之中,把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应用到党建工作之中,实现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相融相嵌,形成组织有力、运转有效、工作协调的融合机制。既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又彰显管理架构的制度长效性、流程稳定性、落实严密性,做到互融互进,相得益彰。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行政班子成员按照组织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行政班子。通过党组织班子成员和行政班子成员身份的高度重合,把党、政两套班子开展工作“绑腿跑”变成一套班子“加速跑”。
干部选用融合。全面优化领导班子配置模式,在基层单位探索实行书记、经理“一肩挑”或书记“负总责”,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注重培养选拔既懂党建又懂经营的基层干部,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双型”干部队伍。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重要台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复合型人才重要平台,把“双型”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注重畅通干部成长通道,加大党务干部、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力度,以“赛场选马”让干部脱颖而出,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双型”干部队伍。
工作机制融合。把基层党组织工作与行政机构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构建定责、考核、评议、问责“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现“双融互促”工作格局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在设置行政机构的同时同步设置党组织、在配备行政干部的同时同步配备党务干部、在谋划行政工作的同时同步谋划党建工作、在考核生产经营业绩的同时同步考核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确保生产经营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四、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机制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结合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过程中,培育了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青藏铁路精神、中国高铁工人精神等为代表的国企先进精神。这些精神集中体现了国企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结出的硕果,成为激励国企前行最宝贵最深厚的文化积淀。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传承弘扬先进国企精神,凝聚推动企业发展强大动力。
构建体现国企精神的价值体系。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企业文化独特优势,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励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企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建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国企干部职工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的先进国企精神,包括忠诚于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回报股东、关爱职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等,提振干部职工战胜困难迎接挑战的精神和勇气,夯实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共同思想基础。
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立足点。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凡是企业改制方案均应向职代会通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引导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岗位建功和创先争优,营造企业万众一心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融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内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及力量不断强化,较好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强化党内监督这个关键。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是决策执行监督的主体,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党内监督重点,抓住了企业监督关键。加强党委全面监督,党委是党内监督主体,负责党内日常监督领导、指导和跟踪问效。加强纪委专责监督,发挥专责机关作用,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党内监督的日常手段和重要举措。加强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把管理和监督结合起来,寓监督于管理中。加强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做到源头监督整治、防患于未然。加强党员民主监督,强化主体意识,畅通监督渠道,营造党员民主监督良好氛围。
建立“多维一体”协同体系。在党内监督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厘清审计、财务、法律等业务部门监督职能,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各层级单位之间的纵向协同,以及与外部监督机构的内外协同,建立覆盖国有企业总部到各层级单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督协同体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监督协同会商机制,汇总监督情况、研判监督重点、协调监督工作,促使各部门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同联动。
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全业务,全周期”管理体系。事前预防,要对监督重点进行预判,落实各部门监督重点,强化各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规治企意识,落实监督责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事中控制,强化部门信息会商,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已有或潜在风险,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纠偏。事后问责,加大问责力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发挥问责处理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完善党建责任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机融合机制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既要同国际先进企业对标,也要保持和发挥我国国企独特政治优势,注重从经济和政治双重角度检验衡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考核国有企业,既看经济指标,也看党建实绩,把党建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衔接起来,同企业领导班子任免、薪酬、奖惩挂起钩来;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改革发展的实绩实效,也看管党治党的担当作为。
考核指标相互融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重点工作安排和企业经营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各有侧重、同向发力原则设计指标。经营业绩考核侧重经营任务完成情况,突出企业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两利四率”等经济效益指标。党建责任考核侧重抓党建促发展实效,突出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改革发展,引导企业把党建工作重点放在更好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解决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难题上来。
考核方式衔接贯通。考核围绕目标设计指标,围绕内容设计方式,推动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有机统一,确保考精考实考好。党建责任制考核既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了解与现场考评相结合,又注重与经营发展有机衔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现场查验、满意度测评、综合研议等方式多维评价,全面客观深入了解企业党委(党组)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情况,既看党建工作“有没有”,也看融入生产经营“深不深”,更看引领改革发展效果“好不好”。
考核结果交叉验证。根据现场评分和职能部门日常掌握情况初步汇总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比对验证。外部环境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营业绩差的,党建考核结果不评为优秀;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重大违纪腐败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失泄密事件、重大负面舆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建考核结果也不评为优秀。
考核奖惩同步兑现。按照党建责任考核情况评定等级、兑现薪酬,“一对一”向企业反馈评级,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真改实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奖惩任免挂钩,考核结果较差的企业,当年不评为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通过考核强化企业党委(党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推动管党治党治企兴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局长,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