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现:
·当代年轻人在择业时会优先选择能更多体现个性、自由、自我价值的无固定工作场所或时间的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工作时间灵活(64.6%)、工作自由度高(58.4%)是大部分人选择灵活就业的主要原因。
· 灵活就业群体在劳动中存在工作生活界限模糊、劳动场所不确定、社会融入不易等问题。调查结果显示,65.2%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认为自身工作灵活性高,61.4%认为自身工作的流动性高。工作时间的灵活并不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时间,工作时间日夜颠倒、劳动时间与收入高度绑定都可能引发该群体的自发性过劳,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调查结果显示,61.4%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认为自身职业发展空间较小,还有33.1%认为自身职业发展空间一般,只有5.5%的受访者认为自身职业发展很有前景。
· 焦虑心态和躺平心态在灵活就业群体中比较突出。74.1%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节奏很快,一步跟不上就会步步跟不上”,还有61.1%的受访者认为“每项工作都要做得十分完美,否则就会产生挫败感”;同时,54.9%的受访者认为“‘躺平’是劳动者压力过大的一种缓解方式,不应加以指责”,有46.6%的受访者认为“‘躺平’是很多劳动者前途无望的一种消解方式,应当多找社会原因”。
· 针对当前灵活就业群体生存状况,可从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相关法律法规、重视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培训与素质培养、引导社会各方营造对灵活就业者更加友好的环境等方面入手,鼓励相关行业和劳动者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及新冠肺炎疫情的迁延反复,企业用工方式、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大量兼职或专职的新型灵活就业形态应运而生,从业者规模不断扩大,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的新常态。灵活就业在满足劳动者个性化、多层次的就业诉求及增加就业机会方面潜力巨大。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就业权益无法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在当前时代背景下,了解灵活就业人群的基本情况和群体特征,深入挖掘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阻碍,针对性地提出保障灵活就业群体就业权益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灵活就业群体的基本情况
灵活就业(Flexible Employment)作为“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的替代概念,获得政府和社会广泛认可、接受和使用。学界普遍认为灵活就业主要指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与主流就业方式不同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包括兼职、外包、劳务合作、短期合同、自雇合作、劳务派遣等。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其中,外卖骑手高达400多万人,平台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有160多万人。根据人民智库和相关机构调查数据,当前灵活就业人群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多数在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灵活就业。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人在择业时会优先选择能更多体现个性、自由、自我价值的无固定工作场所或时间的工作。相关调查显示,工作时间灵活(64.6%)、工作自由度高(58.4%)是大部分人选择灵活就业的主要原因,他们中多数从事传统的制造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综合各项数据占比超过50%,多被个人雇佣做临时工作);部分为依托平台从业的自媒体运营人员(如主播、UP主等)、平台接单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员等)和个体户等新兴灵活就业群体,主要通过自雇或他雇等形式谋生;还有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普通职员,如物流运输人员、销售业务员和财务文员等,因就业模式灵活或闲暇时间多,选择从事兼职工作。
第二,群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30岁以下的未婚年轻人和“养家中年”是主力。相关调查显示,灵活就业群体的年龄集中分布在21—40岁,呈现青年化趋势,未婚、无生计压力的年轻人和已婚、有养家责任的中年人构成灵活用工人员的主力。分职业看,新型灵活就业群体更年轻化,年龄均值为32.9岁,低于传统从业者(35.7岁)。具体来看,直播、自媒体等在线服务人员整体上更为年轻化,年龄均值不超过30岁;线下生活服务业人员、财务文员和生产制造工人平均年龄也较低,不超过35岁;平台接单人员多数为31—40岁,其中外卖员和快递员相对年轻化,而网约车司机对技能有一定要求,平均年龄较大;传统灵活就业群体中,建筑工人、物流运输人员和务农人员的平均年龄相对较大,40岁以上的占比接近30%。此外,当前灵活用工人员普遍具有高中及以上的学历,这主要是因为相当一部分人员从事的是与新经济、新业态相关的生产服务型工作,岗位对灵活用工人员有更高的学历要求。
第三,以男性为主,工作时间偏长。相关调查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的性别分布呈现以男性为主的特点。一线生产工人、建筑工、外卖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体力劳动者,以及通过服务众包平台线上接单的IT和其他技术相关人员群体多以男性为主,而客服、信息审核、数据标注、财务法务、网络主播等群体则以女性为主。与全职就业群体每周平均工作时长相比,灵活就业群体的每周平均工作时长更长,接近40%的人员每周平均工作超过60个小时,约30%的人每周平均工作时长在50—60小时。分职业看,线下生活服务业人员、生产制造工人、物流运输人员和建筑工人等传统从业者工作时间偏长,超过40%的人员每周工作时长超过60个小时,平均工作时间在54个小时左右;平台从业者的工作时间偏长,超过半数的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等平台接单人员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平均工作时长则高达56个小时。
第四,就业合同类型多样,不同职业间收入分化明显。灵活就业人员的合同类型有按照平台方规定确定时间收入的,有签订劳务合同的,有口头协议的,有劳务外包或商务协议的。分职业来看,个人文艺创作、快递外卖、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按照平台方给出的明确规定确定工作时间和收入的较多;来料加工、公益作坊等多为签订劳务合同,网络主播多为签订商务协议,而社区保洁、打零工等多以口头协议。另外,根据2019年社科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显示,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45,说明灵活就业人员内部收入差距较大。人民智库调查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的月均收入大概集中在4000—8000元。分职业来看,网络商户和网络直播等与互联网结合比较紧密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收入较高,月均收入超过万元;传统的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偏长、收入水平较高,30%的人员收入超过8000元;物流运输人员对技术有一定门槛要求,同时也需要投入资本购买运输设备,月均收入接近8000元;线下生活服务业人员和财务文员的收入水平明显偏低,人均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
灵活就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在劳动样态方面,灵活就业群体在劳动中存在工作生活界限模糊、劳动场所不确定、社会融入不易等问题。灵活就业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灵活”,而与灵活相伴的是较高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包括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工作场所的流动性、工作内容的变动性等。而且,与做小买卖的个体经营者、建筑工地的外出农民工、保安家政等劳务派遣工相比,新经济、新业态下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性。人民智库最新调查数据显示,65.2%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认为自身工作灵活性高,61.4%认为自身工作的流动性高。工作时间、环境的不稳定可能会侵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一方面,不确定的劳动时间和环境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工作时间的灵活并不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时间。职业主播们特别关注“焦点时刻”,会依据用户需求调整工作时间,甚至因为工作日夜颠倒;外卖小哥和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时间与收入高度绑定也会促使他们尽量多地延长日均工作时间;这些都可能引发自发性过劳,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且,无边界的工作形式还会模糊劳动者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人民智库调查数据显示,85.5%的灵活就业人员认为自身工作生活界限模糊。以外卖平台为例,2019—2021年涉及外卖快递人员的事故起数出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是2021年相比2020年增幅达到了80%。
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和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影响了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进而造成该群体的社会疏离感。许多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交互更多围绕平台展开,没有上级下级之间的指挥与服从关系,也没有同事之间的协同合作,劳动者变成一个个原子化的劳工,无法形成稳固的业缘关系。同时,互联网重塑了很多灵活就业者工作生活的时空元素,以网络主播、视频博主为代表的新型灵活就业者就很少在线下与工作对象打交道,且工作时间段与普通劳动者也存在区别,这也极大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社交活动。
第二,在就业收入和发展前景方面,灵活就业群体受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更大,收入波动和失业风险更高。与正规就业群体相比,灵活就业群体就业更加不稳定,收入受行业环境和市场环境变动的影响更为显著,且失业风险较高。人民智库调查显示,88.5%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认为当前自身工作收入波动性较大;61.4%认为自身失业风险较高。疫情期间,不管是传统就业的打零工人员,还是新业态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都遇到了业务萎缩且就业机会不足的问题。此外,阿里研究院的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上述观点,2022年半数骑手的收入、订单有所下降,74.9%的骑手认为是受到了疫情影响。
在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发展前景方面,人民智库调查数据显示,61.4%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认为自身职业发展空间较小,还有33.1%认为自身职业发展空间一般,只有5.5%认为自身职业发展很有前景。相较于公务人员、企业正式员工来说,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缺乏制度化的职业规划和常态化的生命历程,职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而且,除去保安、家政等少数灵活就业岗位,无论是需要体力和耐力的建筑工人、工厂工人、外卖配送等职业,还是更新换代十分迅速的短视频博主、互联网营销师、电子竞技员等职业,都面临着如何规划职业发展路线从而规避年长即被淘汰的问题。
第三,在就业心态方面,灵活就业群体中普遍存在“暂时过渡”“焦虑”“躺平”等心态。灵活就业群体的工作性质和收入状况对他们的就业心态也有所影响。当前,新型灵活就业群体对工作的态度展现出了更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许多新就业者因为岗位“时间灵活”(64.6%)、“作为兼职、暂时过渡”(24.5%)等原因而选择了灵活就业,但他们对就业价值认知较为单一,有半数多受访者(56.1%)认为工作的目的就是解决物质贫困,没有其他价值。安保人员、外卖骑手、快递人员、住宿餐饮服务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内容较为单一,且劳动强度较高,他们很难从工作中收获赚钱以外的其他价值。而在资本、流水线工业文化消极影响下,自媒体创作者、网络写手等文娱产业自由职业者也很难实现自我价值,反而沦为文娱产业流水线上的螺丝钉。
此外,焦虑心态和躺平心态也是灵活就业群体中也比较突出。人民智库调查数据显示,灵活就业群体中存在着一定的焦虑心态,有74.1%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节奏很快,一步跟不上就会步步跟不上”,还有61.1%的受访者认为“每项工作都要做得十分完美,否则就会产生挫败感”。这样的心态与他们工作不稳定及对前途不确定有关,使他们不得不为可能失去所拥有的物质条件而感到担忧。同时,“躺平”生活方式在灵活就业群体也得到一定认可,在零工群体中尤为明显。部分零工群体由于看不到生活和职业发展的前景,于是不再“焦虑”,但也不再奋斗,选择了混日子式的“躺平”生活。人民智库调查显示,54.9%的受访者认为“‘躺平’是劳动者压力过大的一种缓解方式,不应加以指责”,46.6%的受访者认为“‘躺平’是很多劳动者前途无望的一种消解方式,应当多找社会原因”。
第四,在劳动保障方面,灵活就业群体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安全保护和基本社会保障缺乏等问题。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是较为明显的“雇主关联性”,灵活就业群体的工作以“去雇主化”和“多雇主化”为主要特征,劳动关系难以认定。除了个体经营者群体以外,大多数灵活就业者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自雇者,缺乏被雇佣者本身该享有的劳动保障。一方面,灵活就业劳动者缺乏劳动安全保护,许多新型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场所被网络平台取代,劳动者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都在线下独立完成,这种模式使得传统安全健康监察监管体系无法有效介入和提供支持帮助。而且灵活就业人员彼此之间也无法有效形成组织,造成劳动者很难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争取自身劳动权益。
另一方面,灵活就业群体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相关学者的研究表明,平台灵活劳动者中参与社会保险比例最高的为工伤保险,但也仅有26.1%,往下依次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4.6%)、失业保险(23.4%)、生育保险(22.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8.9%)等,可见平台灵活劳动参保比例之低。北京腾景大数据应用科技研究院与蚂蚁集团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2年二季度灵活就业群体调查报告》也指出,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存在就业不稳和社保不足的问题,47.3%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劳动合同或仅有一年内的临时合同,53.5%的灵活就业者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受疫情冲击更容易陷入困境。
针对灵活就业群体在就业中面临问题的对策建议
第一,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关于灵活就业群体的数据信息,并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创新形成适应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特别是在新就业形态丰富的部分城市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试点,研究制定包括平台用工、劳动契约、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有关劳动基准。二是进一步落实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多地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脱岗或失业的兜底保障,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向底层的灵活就业人员倾斜,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常住地公共服务政策向此类人群覆盖,为灵活就业人员营造更多的“温馨港湾”。
第二,完善灵活就业相关法律法规,重视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培训与素质培养。一是要立法认定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关系。立法部门要创新探索,把握灵活就业的本质特征,建立区分传统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灵活就业关系的识别系统,给予灵活就业形态合法地位。二是在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保护。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就业权益等内容的相关立法,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三是开展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出台灵活就业岗位相关的职业技能标准,引导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培训,明确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发展路径,将职业技能与收入、晋升挂钩。结合灵活就业形态,鼓励高校新增相关专业课程。
第三,引导社会各方共同营造对灵活就业者更加友好的环境,鼓励相关行业和劳动者进一步发展。在社区层面,要发挥社区基层的关键作用,切实解决灵活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减少其后顾之忧,促进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在社会层面,要引导发展规范化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灵活就业的行业规范。同时媒体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和推介灵活就业群体的就业方式和就业前景,提升全社会对灵活就业的认知与理解。在企业层面,应当支持灵活用工企业发展,加快复产复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灵活就业员工提供文化休闲服务等活动场所或设施。在劳动者层面,鼓励灵活就业群体自我学习,提高其抵抗失业风险的能力与信心,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
【执笔:人民智库研究员 贾晓芬 刘哲 邓楚韵】
参考文献
[1]李付俊、曹佳、鲍春雷:《新业态发展背景下灵活就业状况及对策分析——以S市灵活就业调查结果为例》,《中国劳动》,2020年第6期。
[2]杨伟国、吴清军、张建国、汪建华、陈雯、熊赟、万钇宏:《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3]肖鹏燕、魏巍、王飞鹏、孟续铎:《平台经济劳动用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中国人事科学》,2022年第2期。
责编:李 懿/美编:王嘉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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