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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不久前,反垄断法完成修改并正式施行。作为夯实市场经济法治根基的一部法律,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回应市场公平竞争需要,为新时代强化反垄断、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奠定坚实的法治根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反垄断监管,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显示,过去一年市场监管机构查处各类垄断案件共计175件,同比增长61.5%,罚没金额达235.92亿元。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初见成效,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等。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依法构筑经营者“安全港”的相关规则,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明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对全面推进公平审查制度落地起到重要作用;聚焦平台经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将数据垄断的相关规定吸纳进来,明确市场主体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从事禁止性垄断行为……新反垄断法将新经验新做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提供了更加行之有效的法律依据。

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则是基础,加强监管和执法是关键。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由大至强的转变,一个重要保障正在于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反垄断监管体系。不久前召开的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专门提出了“简政不减责,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要求。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才能让反垄断体制机制发挥出应有效能。也要看到,反垄断监管执法与“两个毫不动摇”、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方针并不矛盾。只有通过反垄断监管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同台竞技、公平竞争,才能更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和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托举。相信在持续加强反垄断立法执法的努力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开辟更加繁荣的未来。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