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是我们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来统筹谋划,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贯通协同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三个纳入”抓好统筹部署: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融入党建品牌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细化量化的责任落实、考核评价体系;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委(纪检监察组)组织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个督促”抓好组织推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推动把廉洁文化建设列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好;督促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廉洁用权;督促推动党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合力。“三个层面”抓好制度保障:在企业领导人员层面,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体系;在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层面,健全完善管人管钱管物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在一般员工层面,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制度规定。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拒腐防变政治定力,发挥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领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好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增强廉洁自律内在动力,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记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要求,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
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以形势教育明确方向,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跟进宣讲中央精神。以纪法教育划清边界,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党纪国法教育,举办纪法讲堂、政策宣讲等活动,推动提升纪法素养、树立纪法思维,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治企能力。以警示教育强化震慑,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开好宣布处分决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扎牢廉洁从业的“安全阀”。
强化正心修身,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带头示范引领,修身律己以上率下,带头讲廉政党课、签订廉洁承诺书,学廉思廉践廉,修好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发挥“头雁”作用。加强日常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廉洁用权,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做到对“关键少数”任职谈话、定期谈话、约谈提醒常态化。重视家风建设,培育崇廉尚洁家庭氛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廉洁齐家、戒奢尚俭。坚持文化润心,涵养清廉自守精神境界,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用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廉洁从业的精神境界。拓展工作载体,创新廉洁文化传播形式,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培育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增强国有企业廉洁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塑造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班学员,国家监委驻国机集团监察专员,国机集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