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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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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摘要】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增长动能培育需要有充分的高素质产业人才基础作为保障。但现阶段我国整体技能型人才供给和培养质量都还存在一定欠缺,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具有三大亮点:增强技能人才专业性、完善职业教育科学性、保障创新发展可持续性,正是化解新兴技术与产业变革环境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供给困境的及时应对之道。这一培养模式创新涉及多主体联动和多环节融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统筹协调、多方响应,充分调动不同利益方和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关键词】新型学徒制 人才培养 中国企业 制造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同时,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重构,以及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对我国“卡脖子”领域的技术封锁也对广大企业转型升级带来了历史机遇和全新要求。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本质上表现为人才竞争。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增长动能培育需要有充分的高素质产业人才基础作为保障。但现阶段我国整体技能型人才供给和培养质量都还存在一定欠缺,难以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2021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技能型行业与岗位,全面推行和发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培养模式创新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夯实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技能型人才根基。

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技工大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产业结构水平、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企业质量效益、高技能人才比率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高素质与高技能人才缺乏是制约上述问题解决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瓶颈。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做支撑。产业人才培养效率和培养质量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与基础条件。虽然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现阶段很多职业院校培养的多是劳动型人才而非技能型人才,存在产业契合度较差、知行落差较大、知识迭代能力弱、复合型创新人才相对缺乏等系列问题,制约了企业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为此,政府明确将教育和技能发展作为产业发展政策的一部分,强调要优先发展人力资源,以确保在日益开放的劳动力市场通过全球价值链连接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能密集型产业转型,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伴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传统制造业不断通过技术和服务增值赋能,实现价值链跃迁;同时,随着智能生产、智能仓储、智能物流、智能控制、智能诊断等新兴技术的融合日益深化,生产和运营方式转变对技能型员工能力提出了全新要求,需要他们快速适应和自我迭代,这对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更高标准。在此背景下推出的新型学徒制面向企业技能岗位员工以及职业院校学生开展个性化技能培训,支持技能型人才在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通过多种方式灵活接受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适应能力,满足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的现实需要。新型学徒制有利于夯实我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根基,推动我国由“劳动型人力大国”向“技能型人才大国”转变,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核心内涵及特征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新时代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和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在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培养领域推出的重要举措。所谓“新型”,是相较于传统 “一对一”传帮带模式,按照“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新思路,新入职员工及转岗职工将接受企业培训与学校教育“二对一”定向培训。学校系统传授理论知识、企业强化技能实操,意在打通急缺人才上岗的“最后一公里”。新型学徒制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实行校内导师、职业导师双轨制联合培养,提倡参训对象“干中学”和“知识与技能相互融合”。也即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或转岗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把课堂中的理论知识与实践中的技术经验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与传统培养模式相比,新型学徒制呈现出几个典型特征:其一,培养主体多元化。新型学徒制是由政府主导,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学徒与导师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体系。其中,政府提出指导意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提供财政补贴予以条件保障,并对校企合作办学进行指导帮扶;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方合作,共同组织技能培训,实现产学融合与成果共享;校内外双导师协同培养,学徒全程参与,保证学徒受到充分的理论指导与技能训练,旨在提高学徒的知识技能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和实操应用能力。

其二,培养流程多阶化。从学徒进入职业院校开始,即配有学业和职业两位导师,分别从理论授课与技能实操两方面对学生进行一对一带教;从入校到毕业、从入职到晋升,职业教育贯穿技能型人才技能教育和职业发展的全流程。学校学习、岗前培训、资质认证、发展晋升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技能培训。可以说,新型学徒制下的职业教育是一项终身教育,需要技术人员始终保持学习态度和学习动力,不断更新其知识与技能储备,适应快速迭代的科技发展和产业环境。

其三,培养目标多样化。新型学徒制模式下人才培养目标是多元的,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基本技能,更要了解技术操作背后的原理知识,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与创新精神。同时,创新教学模式,将理论讲授、现场教学、技能实操等方式相结合,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适应性和前瞻性。在教学过程中嵌入较多行业现状分析、技术前沿发展,并辅以案例教学,通过复合教学手段使学生建立对技能体系的整体认知,成为理论与实操兼备的高层次技能人才。

总体而言,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具有三大亮点:首先,增强技能人才专业性。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融通式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增强理论素养,提升职业竞争力。其次,强化职业教育系统科学性。通过政府、企业、学校、员工等多主体参与,打造一个更加完备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与发展通道,完善职业教育系统设计的科学性。最后,保障创新发展可持续性。技能人才队伍梯队是企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员工知识技能的迭代更新也有利于为企业创新发展不断赋能。因此,新型学徒制本质上是整合多方力量打造一个开放式的终生学习平台,通过深化产学融合紧跟行业发展和技术演化趋势,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岗位适配性及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培育优秀产业人才、拓展职业发展通道、稳定就业形势、赋能产业升级等多重目标。

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保障措施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这一培养模式创新涉及多主体联动和多环节融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统筹协调、多方响应,充分调动不同利益方和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因此,新型学徒制能否顺利落地执行及实施效果如何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系列机制创新及条件保障。

一是打造开放式职业教育生态,调动各利益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下多主体协同打造开放式职业教育生态,如何充分调动每一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将直接决定生态系统的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新型学徒制的指导方,应当持续完善对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激励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建立更加多元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引导体系,使更多青年走技能报国、技能成才之路。大力推行新型学徒制还要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工学一体”大环境。要为职业教育相关行业和企业提供必要支持,切实解决职业教育面临的现实困难,比如校企合作牵头、专业机构孵化、培训费用补贴等。

二是完善技能型人才激励机制,形成工匠自信与技能认同文化。如何培育、吸引并留住优秀技术人才,直接决定着企业转型升级进程及其产业竞争力。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是留住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必要条件,也是激励技能型人才进行自我投资和持续培训学习的重要动力。用工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激励机制,在价值创造、价值评估和价值分配之间确立明晰关系,构建完备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同时,以创新思路破解技能型人才晋升通路不畅的问题,确立技能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明确任职资格、人才选拔和晋升标准,从而建立一套科学的技能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搭建职业成长路径与发展创新平台。在社会文化层面,要大力宣扬工匠精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可度。

三是优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与资源建设,增强学徒参与度及获得感。推行新型学徒制需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首先,目前实行的导师认证通常“一审定终身”,缺乏动态调整与长期监督,缺少“再认证”与考核压力传导,使得导师自我学习与能力提升动力不足。需要严格筛选导师资质,定期进行导师任职资格再认证,保证带教导师专业水平。其次,根据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趋势,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培养方案和教材、教案、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建设,真正做到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有的放矢,激发学生参与度,增强学生获得感。再次,要根据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建立技能人才一体化培育机制,推进技能实操基础、数字化工作等培训项目同步落地。在培训内容方面要增强与实际工作接轨,强化培训内容与工作技能之间的衔接,真正做到招生即招工。最后,建立“学历证书+等级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技能认证制度,推行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双向互认,营造公平公正、多元包容的教育就业环境,增强技术型人才的认同感、获得感与成就感。

四是坚持教评结合,优化职业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新型学徒制推行过程中要谨防“新瓶装旧酒”,避免用工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打着新型学徒制的旗号却继续沿袭传统培养模式,合伙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骗取政府财政补贴。为此,要尽快建立新型学徒制的实施规范和认证标准,并根据技术变革与产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优化。一方面,政府主管机构或行业协会要定期对职业学校及企业进行新型学徒制模式培养资格认证、培养过程规范和实际培训效果的综合评价。围绕培训设施条件、师资队伍支撑、毕业生就业率、岗位胜任力等指标类别和细则,对校企合作办学点进行动态监测评价,为合作办学的专业建设与分析提供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对于校企合作办学,需要政府或主管机构对办学过程进行监督。衡量标准和监督过程要尽可能量化,做到公正化、客观化,易于分析和反馈结果。要将监督结果纳入到办学点绩效考核中去,并与企业和学校办学资质及财政补贴金额直接挂钩。这样既可以激励办学质量优秀的学校,又可以鞭策办学效果较差的学校,全方位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重庆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重大项目“重庆推动高质量发展”(项目编号:19SKZDZX1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陈嵩、韩保磊:《关于“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比较》,《职教论坛》,2015年第28期。

②宋启平:《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教育与职业》,2018年第14期。

③王丽娟:《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 破解技能人才供需矛盾》,《中国经济时报》,2021年6月25日。

④陈李翔:《关于技工院校招生的几点思考》,《中国劳动保障报》,2019年8月24日。

责编/李丹妮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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