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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解全球公域治理赤字的中国方案

【摘要】当前,全球公域普遍面临“公地悲剧”加重和大国战略竞争加剧的双重困境,全球公域治理赤字凸显。全球公域的治理赤字,从深层次上反映出个体主义价值观、功利主义道德观、权力政治国际观等现行治理理念的滞后性。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全球公域的治理赤字需要推动治理理念的创新和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破解全球公域治理赤字提供了中国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公域落地生根,中国需要着力做到:增加有效知识供给,重塑全球公域治理话语体系;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构建以国际协调为主的嵌构性制度框架;推进实践创新,探索更加多元有效的治理举措。

【关键词】全球公域 治理赤字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21.005

【作者简介】卢静,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中国外交。主要著作有《对外开放: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全球治理困境与改革》(合著)、《国际安全概论》(主编)。

 

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指的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人类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及资源,如深海、极地、外空、网络等。如今,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公域不仅已经成为人类活动日益活跃的公共场所,也成为各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新战略制高点。然而,由于人类开发使用力度加大但治理维护不足,全球公域普遍陷入“公地悲剧”,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大国战略竞争的日益激烈,全球公域面临严峻的治理赤字。加强全球公域治理成为当前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所谓全球公域治理,是指参与全球公域事务的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行为体,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共识、建立规范与制度等合作方式,共同维护公域秩序、共享公域资源的过程。随着以科技和经济实力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持续提升,中国已经在全球公域治理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推动构建和平安宁、合作共赢、公平正义的全球公域秩序,既是中国的国家利益所在,也是中国承担大国责任的体现。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各国“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破解全球公域治理赤字的中国方案。

当前全球公域的治理赤字

全球公域作为一种事实存在,很早就为人类所探索、开发与使用,并在历史上形成了为人类共有和自由使用的国际规范。以海洋为例,早在古罗马时期,西塞罗等法学家就指出,像海洋这种自然产生的事物,是一种“公共物”,“其辽阔无垠使得它无法被占有,又能提供一切用处”,因此,“它们不属于任何一国一民,而是属于整个人类群体”,这在法律上被称为“为所有人共有而不为任何人专有”。进入大航海时代后,面对海洋大国在海洋领域的激烈争夺,17世纪,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提出了大海不识主权者的重要论断,他认为:“海洋不能完全专属于任何人,因为自然非但不允许如此,而且要求海洋必须是共有的”[2],所以,海洋适用全人类自由使用原则。19世纪的“海权论之父”阿尔弗雷德·马汉将全球海洋描绘为“一条宽阔的公路”或“辽阔的公域”,认为四通八达的海上航线,使人们可以朝着任意方向前行,而不会受到任何条件的制约和限制。[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面对海洋领域的霸权与反霸权的斗争,在联合国主导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于1982年通过。《公约》将海域划分为不同区块,并规定了各区块的不同权利和义务,其中,公海不受任何国家管辖和支配,对所有国家开放,实行自由制度。

早已存在的极地和外空,以及晚近才产生的网络空间,都是因为没有在主权管辖之下或因其本性而不能处于主权管辖之下而成为全球公域,并为人类共享和自由使用。长期以来,全球公域因其蕴藏的各种丰富资源而一直是各国竞相使用甚至争夺的领域,尤其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人类对全球公域的探索和认识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公域资源被发现和开发。同时,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人类对资源的需求增加,全球公域日益成为一些有能力的国家或其他行为体获取资源的重要来源地。然而,治理规范和制度供给的不足,使全球公域目前普遍面临严峻的治理赤字。

一方面,科技进步与经济全球化使越来越多的行为体参与到全球公域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中,极大提升了全球公域的价值,但人类开发使用力度的持续加大而治理维护不足却使全球公域普遍陷入“公地悲剧”。如今,除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日益重视公域资源外,还有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以及不断增多的各类社会团体甚至个人等,都在不断加大对公域资源的开发使用,这使得有限的全球公域资源因人类的无限需求而面临严重困境。在海洋领域,由于人类的过度开发使用和治理养护不足,环境污染、渔业资源枯竭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一系列危机频发。对此,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警告说:“污染、过度捕捞和气候变化正在严重破坏海洋的健康。根据最近的一项研究,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海洋塑料垃圾的总重量到2050年将可能超过鱼类”,“海水变暖和海洋酸化造成珊瑚白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许多物种可能在几十年内灭绝”。[4]海洋生态危机不仅危害当代人的生存和利益,而且可能对未来几代人的生活和生产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生态环境也会因此受到严重破坏。在北极地区,随着新一轮“蓝色圈地运动”的兴起,环北极和近北极国家加大了对北极地区的油气、渔业、航道、旅游等资源的争夺,北极海洋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外空领域,人类对外空的探索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太空垃圾,太空垃圾不但直接威胁外空活动安全和空间资产安全,而且一些飞船的核发动机零部件还可能对地球造成严重的放射性污染,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尤其是随着具有成本低、发射与部署灵活等特点的低轨小卫星星座的大力发展,卫星碰撞概率呈几何级增长,这将产生大量的空间碎片,严重污染太空环境。在网络空间,虚拟世界的“公地”向数亿人开放。有的组织或个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滥用免费资源,自由发布“用户生成内容”,使网络空间不但泛滥着微价值甚至根本无价值的垃圾信息,而且也充斥着暴力、色情、欺诈等大量违法的不良和虚假信息。全球公域本应产生的全球“公益”正变成全球“公害”。

另一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大国地缘战略竞争加剧,由于战略地位和价值的凸显,全球公域已经成为大国竞争的战略新疆域,其和平与安宁受到严重挑战。在海洋领域,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世界主要国家都加大了对海洋的投入。在西方海权论思想的长期影响下,国际海权争夺一直十分激烈,目前呈现进一步加剧的态势,国家间围绕区域海洋秩序主导权以及包括海洋岛屿、海洋资源、海洋通道等在内的海洋权益的争夺明显加剧。在外空领域,外空军事化和武器化趋势日益加强,一些有能力的国家积极将外空资源用于军事目的,研发和部署外空武器。美国则公然将外空界定为作战疆域,加快组建外空军和外空司令部,大力研发和部署进攻性外空武器。在极地地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速,极地所蕴藏的能源资源和航道优势等被充分发现,其潜在的经济和地缘战略价值加剧了国家间的争夺。尤其是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与美西方之间战略博弈的加剧也增加了北极地区的地缘安全风险,北极面临不断升级的军备竞赛。在网络空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信息技术成为新的创新高地,网络安全威胁成为新的安全挑战,大国网络安全博弈加剧。美国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长期以来对世界各国实施大规模、有组织的网络窃密、监控和攻击,早在2010年美国空军就宣布成立了网络司令部,并于2017年升级为最高级别的联合作战司令部之一。根据美国《2018国防部网络战略》报告,美国将利用网络并通过网络空间来构建针对战略竞争对手的更大军事优势,打造一支更具杀伤力和抗打击能力的联合军队,以实现遏制战争、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目标。[5]乌克兰危机期间,美军网络司令部多次发动进攻性网络行动以“支援”乌克兰,使武装冲突面临加剧的风险。网络空间演变成地缘冲突的新战场,极大增加了国际安全局势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治理赤字的思想根源与治理理念的变革

全球公域的治理赤字,是既有治理规范与制度供给不足的体现,从更深层次上则反映出现行治理理念的滞后。概括起来,全球公域的现行治理理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价值观。个体主义是现代价值论的核心。个体主义价值观坚持以个体为本位,崇尚个人权利,张扬个性自由,鼓励个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个体主义价值一直在西方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西方文明在世界的扩张并获得优势地位,个体主义演变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从而也成为全球公域治理的主导性价值。在个体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全球公域治理就是要充分发挥所有参与行为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个体在公域中自由地追求自身最大利益,这鼓励了各种行为体尤其是一些实力较强的行为体积极加大对公域资源的开发和使用。然而,公域资源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在缺乏有效规制的情况下,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是导致集体非理性,公域不可避免地陷入“公地悲剧”。

第二,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道德观。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认为,“趋利避苦”是人的本性;判断一种行为正确与否,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而是根据行为的实际结果,如果行动有助于增进幸福,则是正确的,反之则为错误的;最好的行为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幸福”。功利主义坚持,“最大幸福”来自每个人最大幸福的加总,因为“个人的最高利益与社会的最高利益是并行不悖的。个人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就帮助了社会利益的实现”[6]。功利主义自18世纪末19世纪初诞生以来不断发展演变,并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西方一种重要的社会思潮。功利主义确立的以后果导向和效用计算为标准的道德评判,被广泛使用于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公共政策等领域。在现代社会,功利主义对经济利益和物质追求的关注,也影响着各种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包括全球公域的治理。然而,由于功利主义着眼于个体而非整体、强调结果而不重视过程、重视自身获益而忽视集体责任,往往导致个体在最大化自身收益的过程中损害整体收益,并可能威胁其他成员的权利。尤其是对作为人类“共有物”的全球公域而言,功利主义观念只会加重“公地悲剧”,也加剧公域权利分配的不平等。

第三,权力政治国际观。权力是国际政治的一个永恒话题。长期以来,权力政治观念在国际政治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现实主义理论大师汉斯·摩根索明确指出:“国际政治像一切政治一样,是追逐权力的斗争。无论国际政治的终极目的是什么,权力总是它的直接目标。”[7]在权力政治观念的影响下,从海洋领域的“蓝色圈地运动”,到太空军事化、北极争夺战、网络空间主权争夺等,全球公域长期以来一直充斥着权力斗争。个别大国一方面凭借自身的权力资源一直试图将“公域”转变为“私域”,并为此与反对者和竞争者展开激烈争夺,严重威胁公域的和平安宁;另一方面也利用自身优势主导制定最符合本国利益和诉求的全球公域治理制度,治理制度因此成为了大国霸权护持的工具,这也使得全球公域治理变成了少数大国的治理而不是真正的全球治理。激烈的权力争夺不但严重恶化了全球公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而且使全球公域治理体系变得更加脆弱和碎片化。

由此可见,全球公域治理赤字的根源是治理理念的滞后性,所以实现治理理念的创新和变革是解决治理赤字的根本途径。那么,全球公域治理理念创新和变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笔者认为,新的全球公域治理理念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一是时代性,要能反映时代特点,并引领时代发展潮流;二是实践性,要着眼于客观实际,能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三是科学性,要能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属性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使得全球性相互依赖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各国利益休戚与共、命运紧密相连。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8]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各种风险和挑战层出不穷,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世界之问,中国把握人类发展进步的历史趋势,鲜明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要共同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习近平主席指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以一种制度代替另一种制度,不是以一种文明代替另一种文明,而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历史文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形成共建美好世界的最大公约数。”[9]全球公域作为维系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人类活动的公共空间,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领域。因此,从时代潮流和人类进步的历史大势出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应成为全球公域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了一种以共同体为核心的新价值理念。所谓共同体,指的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它是一种“持久的、真实的共同生活”,共同体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不是由各部分聚合到一起的,相反,各部分都依赖于它并且受它限制”,共同体中的“人们通过自己意志、以有机的方式相互结合和彼此肯定”,建立起一种“相互扶持、相互慰籍、相互履行义务”的关系。[10]由此可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树立了以整体主义为指向的价值原则,是对个体主义价值观的摒弃,它主张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的辩证统一与和谐共生;它也超越了功利主义道德观和权力政治观念,提出了一种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倡导强者要对弱者提供保护和帮助,相互之间要彼此肯定。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符合全球公域的本质特征和属性要求的价值观念,它为解决公域治理赤字提供了一种务实的方案。全球公域既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也维系着人类的安全和繁荣,具有利益共享性的属性特征,所有行为体都可以自由地开发使用全球公域,但由于各方实际开发使用能力上的差异,在自由原则下必然导致各方获益结果的巨大差距,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公平分配共同财产、实现利益共享提供了解决思路。同时,全球公域在本质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整体性属性也要求整体主义的治理方案。以海洋为例,“所有的海洋是一个基本的统一体,没有任何例外。能量、气候、海洋生命资源和人类活动所形成的相互连接的循环,通过沿海水域、区域海和内海而进行”,“鱼类活动、污染传播”等“并不尊重法律规定的边界”[11],任何一块海域面临的威胁和挑战都将影响整个海洋,并最终危及人类社会。所以,具有利益共享性和整体性属性特征的全球公域,与以人类整体和共同命运为核心要义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存在高度一致性和契合性。这也为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全球公域治理提供了实践基础。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加强全球公域治理的基本路径

增加有效知识供给,重塑全球公域治理话语体系。话语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是话语主体的意志的体现,话语不仅能反映现实世界,而且能建构现实世界。全球公域治理本质上是通过全球性合作来共享公域资源、维护公域秩序,然而,当前全球公域治理话语却呈现出日益强烈的“安全化”倾向。“安全化”是一种较为激进或激烈的“政治化”,它直接把公共问题上升为安全议题,通过特别的政治程序与手段予以特别应对。[12]美国作为全球公域治理中的重要行为体,长期以来将全球公域视作国家安全战略重点,将“确保美军在全球公域的自由进入和调动”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要素”和“军事竞争的高地”。近年来,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美国战略界更加强调全球公域在国际战略竞争中的价值和意义,公开指出“全球公域控制权是美国政治的军事基础”,明确提出了所谓“公域战略”,呼吁美国最新顶层战略聚焦极地、太空、网络空间等全球公域,要塑造统一的大国竞争战略。同时,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将全球公域概念“安全化”,视全球公域为国家安全与战略的新增长点和维护国际权力地位的重要领域,因而其参与全球公域治理并不是要提供国际公共产品,而是主要出于国家安全与全球战略的考量。全球公域治理话语的“安全化”进一步提升了全球公域的战略价值,也加剧了国家间的战略博弈与权力争夺,严重威胁全球公域的和平安宁。所以,重塑全球公域治理的话语体系,是加强全球公域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重塑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全球公域治理话语体系,既是解决全球公域治理赤字的基本路径,也是中国大国担当的一种体现。然而,在国际社会对中国倡导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图和目的仍存在种种猜忌和疑虑的当下,中国要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全球公域治理的主导性话语,显然面临巨大挑战。但是,某种意义上挑战也是机遇,全球公域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和人类发展进步的时代要求,为重塑新的话语体系提供了历史机遇。

重塑全球公域话语体系,关键靠有效知识的供给。有效知识在这里主要是指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大概包括两类:一类是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的概念性知识。此类知识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抽象和概括,这里主要包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及新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国际安全观、可持续发展观、全球治理观等;另一类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公域落地生根的实践性知识。此类知识是依存于有限情境的经验性知识,他是以解决实践性问题为主的综合了多学科的知识。海洋、外空、极地、网络等全球公域的治理体现为一整套有意义的实践,其治理的内涵也随着科技进步和人类认识的深化而不断丰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公域的落地生根也需通过社会实践,所以实践性知识的供给十分重要。

增加全球公域治理的有效知识供给,首先需要提高自身的科技实力,要能掌握全球科技竞争的先机,但是拥有科技实力却并不意味着一定能主导治理体系,而是需要以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变革,树立在整个社会的知识权威。因此,塑造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全球公域治理话语体系:一要加强科学知识话语的伦理对话,凝聚道德共识;二要加强科学与政治的对话,将求真的科学精神与追求“共同善”的政治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知识共识;三要进行积极的政治实践和外交活动,提高将政治主张转化为国际规则和实际行动的能力。

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构建以国际协调为主的嵌构性制度框架。制度在治理中的价值一直被高度认可,治理有时甚至被定义为“正式和非正式的指导并限制一个团体集体行动的程序和机制”,在全球层次上,则“是由各种规则、规范和机构构成的国际机制”。[13]制度“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创造了使成员国及其他行为体以互利的方式协调彼此行为的准则和信息。它们能减少交易成本,创造成员国及其他行为体展示可信度的机会,克服背叛承诺问题,同时提供包括原则性的、和平解决冲突方法在内的公共产品。”[14]因此,加强全球公域治理必然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全球公域各领域在治理实践中均已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体系。以海洋为例,全球海洋治理的制度体系既包括联合国框架下的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各种涉海国际组织、公约、协定、议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以及涉海国际组织发布的联合声明、谅解备忘录、决议、行动计划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制度,也包括联合国框架外的各种区域性或双边的国际协定和安排,以及各种非政府行为体达成的相关制度等。现行的全球公域治理制度在促进公域资源的开发使用和维护公域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全球公域治理面临的严重赤字也凸显出制度有效性存在的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破解全球公域治理赤字的中国方案,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方向。笔者认为,加强全球公域治理应着力推动构建以国际协调机制为主的多元嵌构的制度框架。

首先,加强多边框架下的国际协调机制建设。全球公域作为全人类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和共同空间,其治理制度应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各国的意志,体现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诉求,所以坚持多边主义是必然选择。联合国作为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国际多边组织机制,既是多边主义的旗帜,也是实践舞台,为此要维护联合国的权威,确立联合国在全球公域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这既需要会员国对联合国的认同与支持,更需要联合国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尤其是当前大国战略竞争的加剧严重影响了必要的国际协调与合作,联合国应在促进国际协调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积极探索并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

其次,建设多元行为体参与的治理制度。全球化的发展深刻改变了全球公域治理的权力结构,治理主体日益多元化,除了传统大国外,还有一些新兴国家,以及日益增多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大量的商业机构、社会团体甚至个人。不同的行为体拥有不同的资源,均在全球公域治理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所以应鼓励各类行为体积极参与,并为其参与创造政治空间和机会,为此需要建设相应的参与制度,来保障各类行为体尤其是来自市场、社会领域的行为体拥有参与全球公域事务的协商和决策的权利,从而真正体现全球公域治理的“全球性”。

最后,加强制度性嵌入与互构。当前全球公域普遍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随着治理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和治理客体的更加多样化,新的治理制度也随之产生。由于这些制度一般是针对某类具体问题或由特定主体之间达成的,整体性的协调与配合相对不足,这也使全球公域治理格局日益碎片化,因此要加强制度性嵌入与互构,使不同区域、问题、领域等的制度安排嵌入到总体制度框架中,并加强不同层面的各种机制的互建互构,以此增强制度间的包容性与协同性,重构全球公域治理体系。

推进实践创新,探索更加多元有效的治理举措。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事关全人类前途命运的伟大创举,没有先例可循,只有靠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持续创新。同时,全球公域治理是一个包含众多治理主体和复杂多样的治理客体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当前全球公域形势正在经历快速的发展变化,各种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使全球公域治理变得更加复杂而艰难。探寻更加有效的全球公域治理手段和方式,必须依靠实践。鉴于当前全球公域治理的形势,中国在推进实践创新中,可尝试采取以下治理举措。

第一,建设治理改革的“试验区”。“试验区”作为实践的最前沿,具有先行示范的作用。建设“试验区”,是在不确定情境下进行治理改革和创新的一种大胆尝试。它遵循以学习为导向的试验主义治理逻辑,倡导多元行动主体在实践中共同学习,不断修正政策方案,是在高度不确定的政策环境中提高治理适应性,进行公共治理的有效路径。[15]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加强全球公域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进程,必将面临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和困难,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和担当去积极面对。为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建设改革的“试验区”是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选择一些具有实施可行性的项目或领域,通过确立目标定位,形成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类行为体,尤其是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和积极性来进行大胆尝试。比如,在海洋治理中,青岛海洋命运共同体试验区的建设,就是通过国际渔业合作、港口园区互通和城市共商共享三个路径来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16]

第二,打造认知共同体。认知共同体指的是在特定领域由具备公认的知识和能力的专业人士所组成的、通过提供专业知识从而对该领域决策发挥权威影响的专家网络知识共同体。专业知识作为全球公域治理的基础,既包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对社会认识的社会科学知识。专业知识提供了全球问题的认识和分析框架,为机构的政策实践提供了理性基础,而且也限定了论证和辩论的话语体系。而专业人士所共享的规范、原则、因果论证、方案对策,则决定了特定的专业问题应当如何被定性、分析和处理。[17]人类对全球公域的认识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加深,这既丰富了治理的内涵,也增加了对治理所包含的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各领域的专业知识的需求。打造认知共同体为各种知识的交流共享提供了重要平台,对推动全球公域治理有着积极意义。以北极治理为例,专注于北极研究的科学家通过提供专业知识而进入到北极政治的议程中,对推动北极治理事务发挥了积极作用。[18]

第三,建立责任倡议联盟。倡议联盟是由一群政策相关者为了将自身的政策信念转变为实际的政策产出而组成的合作集团。倡议联盟的成员一般拥有共享的信念和共同的政策目标,关注以政策为导向的联盟学习,能够协调一致地行动,这有助于解决全球治理中的集体行动难题。当前全球公域普遍面临的严峻“公地悲剧”,凸显出全球公域治理的“责任赤字”,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要靠责任共同体的建设。所以,建立责任倡议联盟,将全球公域治理问题从关注地缘政治收益和个体权利转变为对共同体利益和全人类福祉的追求,推动全球公域治理结构从基于“权力”和“权利”向基于“责任”(尤其是大国责任)的方向转变,对解决公域治理赤字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意义。维护全球公域的良好秩序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因此可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相应的责任倡议联盟。当然,积极参与全球公域治理的大国以及各种非国家行为体也可以在一些具体领域主导建立责任倡议联盟。总之,国际社会要努力形成共同维护公域秩序、共享公域资源的责任意识与行为规范。

结语

全球公域作为全人类的一个公共的开放共享区域,往往会陷入“公地悲剧”。对此,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警告说:“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的社会里,每一个追逐个人利益的人的行为最终会使全体走向毁灭。公地中的自由会毁掉一切。”[19]然而,全球公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及资源,如今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已经使全球公域越来越成为人类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人类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对全球公域的和平利用。在此形势下,全球公域治理就要转变观念,“要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就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老框框内。”[20]

随着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公域治理中的重要行为体。维护公域的和平安宁、促进公域可持续发展,并争取实现公域资源的分配正义,是中国的一项国际责任。为此,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理念,也是行动方案。要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公域落地生根,中国需在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和开发使用能力的基础上,切实增加全球公域治理的有效知识供给,并加强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将全球公域打造成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成功范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公域治理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1AGJ006)

 

注释

[1]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求是》,2021年第1期。

[2]格劳修斯:《海洋自由论》,宇川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3~24页。

[3]A. T. Mahan, 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1660–1783, 15th edi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898, p. 25.

[4]António Guterres, "Opening remarks to the Ocean Conference," June 5, 2017, https://www.un.org/sustainabledevelopment/blog/2017/06/the-secretary-general-turning-the-tide-opening-remarks-to-the-ocean-conference/.

[5]The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The 2018 DoD Cyber Strategy," September 18, 2018, https://warontherocks.com/2018/09/defending-forward-the-2018-cyber-strategy-is-here/.

[6]爱德华·卡尔:《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秦亚青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第43页。

[7]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徐昕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6~7页。

[8]《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团结协作 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1月11日,第2版。

[9]《习近平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10月26日,第1版。

[10]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张巍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67~95页。

[11]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编著:《我们共同的未来》,邓延陆编选,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31页。

[12]余潇枫、张伟鹏:《基于话语分析的广义“去安全化”理论建构》,《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13]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主编:《全球化世界的治理》,王勇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10~18页。

[14]艾伦·布坎南、罗伯特·基欧汉:《全球治理机制的合法性》,赵晶晶、杨娜译,吴志成校译,《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15]周昕宇、杨宏山:《试验主义治理的制度逻辑与运行机制——来自欧盟的经验与启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4期。

[16]戴桂林、林春宇:《对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思考》,《太平洋学报》,2021年第1期。

[17]陈一峰:《全球治理中的知识权力及其法律规制》,2022年9月14日,http://www.cssn.cn/index/skwyc/202209/t20220914_5495670.shtml。

[18]于宏源:《知识与制度:科学家团体对北极治理的双重影响分析》,《欧洲研究》,2015年第1期。

[19]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vol. 162, no. 3859, 1968, pp. 1243–1248.

[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273页。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A Chinese Approach to Addressing the Global Commons Governance Deficit

Lu Jing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global commons is faced with the double dilemma of aggravating "tragedy of the commons" and intensifying strategic competition among major powers, and thus its governance deficit has become salient. The governance deficit in the global commons reflects, at a deeper level, the lagging nature of current governance concepts such as individualistic values, utilitarian moralism, and the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utlook. Therefore, to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governance deficit in the global commons, we need to promote the innovation and change of governance concepts. The concept of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has provided a Chinese solution for solving the governance deficit in the global commons. To promote the idea of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human future for mankind to take root in the global commons, China needs to make effort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increase the effective knowledge supply to reshape the discourse system of the global commons governance; strengthe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n embedde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based on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 promote practical innovation to explore more diversified and effective governance initiatives.

Keywords: global commons, governance deficit,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责 编/包 钰(见习)

[责任编辑:包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