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在总量和结构上加力提效。可适当提高赤字率水平,合理提升公共部门负债率水平;支持有效投资、引导消费增长、促进配套改革、完善社保体系,更加鲜明地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优化结构。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这表明在承前启后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更加注重宏观政策调控的力度与协调性。
作为宏观调控两大政策之一,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在总量和结构两大维度上加力提效。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其通过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间接调控体系,服务于全局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现阶段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二字特指政策的扩张性特征,即在经济运行状态相对低迷、下行压力需要得到对冲的情况下,财政采取减税、增加支出的政策安排以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济景气度——当下这种政策设计与措施安排,直接对应着我国扩大内需、给经济升温、促进经济运行维持在合理区间的宏观政策目标。
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包含“优化结构供给管理”的使命和任务,在改进民生、优化环境、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具有明显作用。明年,在总量扩张维度上,财政政策将注重适当提高赤字率水平,合理提升公共部门负债率水平;在优化结构维度上,将加力支持有效投资、引导消费增长、促进配套改革、完善社保体系,通过与之相关的多项收入、支出可选措施,以及专项债、贴息等政策工具,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放大作用,更加鲜明地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优化结构。这些努力,将形成促使国民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状态所需的正面效应。
财政支出是积极财政政策十分重要的手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这同样体现出总量扩张与优化结构的有机结合。首先,财政支出的规模特征将继续展现连续性;其次,支出强度服务于扩张效应的生成,在支出资金来源有限的条件下,需要合理通过赤字安排达到其强度目标;再次,支出资金要以“实物工作量”考核来落实绩效;最后,财政支出强度目标的具体落实,必然要与优化结构功能有机结合,融合于“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整体财政预算中。
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支出强度的同时,也需把握好“积极”与“可持续”、“扩张”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保障财政政策可持续性。财政的扩张安排应着眼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其与财政自身的可持续运行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财政提高扩张力度是特定发展阶段的需要,相应提高赤字率、负债率,虽然直观表现为财政运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但这却是财政发挥应有功能应作的努力;另一方面,赤字率、负债率必须控制在保障财政运行可持续的安全区内,假使超出了安全区,将可能出现财政危机局面,那么这时所谓服务全局等积极财政政策的应有功能便会落空,反而事与愿违。因此,必须掌握好“扩张”与“安全”的尺度。
从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综合分析,适当提高赤字率应当留有一定余地,不宜一下提得过高。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应注意弥补赤字的举债安排以及公债的规范化运作。预算法修订后,我国地方债普遍阳光化举借,规范性相对较高,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出于特定原因“隐性负债”,其规范性低且风险度高,应成为财政风险控制关注的重点,必须高度重视,并通过制度建设、管理优化,防范与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与此同时,维护整个财政体系运行的可持续性,要特别注意针对地方层面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适当提高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财力的适当下沉,做好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