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宁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取得持续快速发展历史性成就的重要因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其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之一。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前提。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本质
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各自具有优势,市场经济的优势集中表现在能够引导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领域的合理流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则体现于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保证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有效应对复杂局面和化解风险,克服单纯市场经济无法解决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弊端,保障“中国号”经济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因此,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者优势,达到强强结合,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在合理划定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实现两者有机深度融合,逐步探索并发展完善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良好运行机制,使其相得益彰、优势互补。
系统完备、成熟定型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外在呈现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外在表现看,呈现出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鲜明特征。一方面,经过几十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我们已经有很多宝贵经验和有益探索,要固根基、扬优势。譬如,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最核心的一条经验,必须始终不渝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强弱项、补短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挑战前所未有,压力超出预期,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与时俱进、动态调整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先导,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升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动态的、内生的和必然的,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也必然会呈现出崭新特点。因此,“高水平”的衡量标准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进行动态调整。同样,对于什么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解,也要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完善,以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优势。也就是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一气呵成的,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