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6日电(记者韩鑫)近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15项具体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助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
针对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措施》在政策支持、融资促进、扩大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等方面多措并举,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其中,明确提出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持续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开展跨境撮合活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订单问题。
针对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方面,按照《措施》,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万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