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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以制度型开放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对新形势下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制度型开放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这一战略部署,强调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对标对表国际通行规则,进而实现进一步的制度创新。重点关注发达国家的高标准规则,通过在贸易规则和规制、投资规则和规制、生产中的管理和标准等方面进行对接与协调,有效促进中国与世界经济安全有序的融合。开放方式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创新跨境资本流动及投资合作的制度标准。开放布局全面,坚持沿海开放与内陆沿边开放更好结合,探索适应沿海内地联动发展的开放制度规则。开放程度深入,坚持制造领域开放与服务领域开放更好结合,推动构建教育、医疗、金融等开放新规则新标准,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开放机制多元,坚持多边开放与区域开放更好结合,参与推动全球制度型开放,做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建设者贡献者。

此时,强调制度型开放意义重大。技术革命不断催生经贸新规则新标准,全球经贸规则竞争日益激烈,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本红利不断缩小的当下,制度创新逐步成为开放经济发展新优势。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无论是顺应和引领全球经贸规则往高标准化方向发展,还是积极融入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都是积极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自信担当。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推动营商环境内外兼修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相辅相成,需要国内国际协同推进。通过制度型开放,能够以营商环境国际化带动国内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法治化。以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应对变化变局和各种不确定性,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对外开放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深化中国与世界合作的必由之路。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基本实现了商品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要素流动的便利化,国际分工已然发生质变,必然要求各国在国内规则和制度上进一步实现兼容。

以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我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仍有较大完善空间。进一步提升制度型开放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地方、各功能区开放创新的积极性。加大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开放治理水平,设立相关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强化制度型开放的创新意识。建立完善中央与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创新协同机制,健全制度型开放监管机制。进一步实施开放领域制度创新,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同时开展制度创新试验,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减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健全外资准入前和准入后国民待遇制度,打造有利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建设并维护好国际交流平台,全面落实RCEP规则,实施自由贸易区提质升级战略,构建高水平自贸区和投资协定网络。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我们的管理、规则与标准同世界共融共通。进一步参与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提出中国主张和行动方案,增强在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贡献更多中国倡议和中国方案。

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数十年来不断取得进步的制胜法宝。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制度型开放对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不移地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参与区域和全球层面的定规立制,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