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黄永林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数字经济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重要举措。
当今中国,全要素的数字化转型正逐渐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虚拟化、智能化、网络化为典型特征的数字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日益彰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无穷的创新活力。面对世界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未来,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在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提供更加强劲的动能。
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放研究,在一些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首先,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新型举国体制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加快国产化进程,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其次,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围绕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精准攻关,加快技术突破。其三,要通过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创新中心、技术孵化器等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对共性技术、基础性技术的开发,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最后,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基础领域和重点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打造安全可信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必须积极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适度超前部署通信、算力、融合等新型基础设施,试点推广卫星互联网、6G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要进行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提升云服务、数据算法的能力。政府在推进数字经济布局和发展的同时,需要积极引导,加强“新基建”建设,注重区域协调和人群普惠。继续增加欠发达地区的数字基建投资,缩小地区间的基础设施供给差距,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针对东西部地区数字技术能力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政策。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鼓励大企业、领军企业搭建数字化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销售数据资源、共享能力,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创新体系和供应体系,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方位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增强“颠覆和跨界”的创新意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致力于把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相融合,放大相互资源的价值。抓好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赋能行动,让数字技术更好赋能大中小企业发展。数字经济为传统产业发展带来新内容新活力,为新兴产业带来新空间新动力,要积极推进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升级,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尤其是打造制造业基础的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用数字化提升企业效率,推动传统产业更快、更有效、更均衡地实现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源泉,未来,从创新、应用、供给、支撑等多方面,尤其是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新的着力点和重要增长极。
增强数字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弹性。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快数据要素对产业全链条改造,实现多行业价值链、供应链、产品链、市场链,包括商业链再造,推动传统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实现技术、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变革。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发展零工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制造业新的增长极。重点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数字化发展水平,聚焦集成电路、基础软件、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产业链条上的短板,提高我国实体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推动企业健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数字经济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数字经济治理创新,完善相关配套的法规和标准,构建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生态。一是健全数字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开发和创新,支持以龙头企业的“技术溢出”,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宽容试错、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大胆创新。二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交易制度体系。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数据资本资产定价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动企业加强数据采集、标注、清洗、存储、传输、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更好地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三是建立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律制度。建立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法规体系,推进高质量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的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完善数字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发展数字经济关键是人才,重点要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既要吸引海外数字经济精英,引进复合型、领军型的国际高端人才,也要加紧培育本土数字人才梯队。要进一步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部门,形成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官产学研用”充分结合的共生生态体系。制定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分配,采取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方式,激发研发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建立专利价值评价标准和制度,完善专利实施转化相应政策,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和创办企业。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发展国际合作。践行数字经济多边主义,积极构建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强化与各国政策、技术、标准的协同,在开放合作中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依托“一带一路”、RCEP等平台,加强数字服务业开放合作。支持服务贸易创新综合试点城市、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有序扩大数字领域的市场准入与开放。积极参与多边多方数字服务业治理协商,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制定,为数字服务业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总之,未来中国数字经济在保持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要向基础更牢、结构更优、动力更足方向迈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有力促进数字中国建设,助力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