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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数字化治理驱动农业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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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鹏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乡村振兴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近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建设农业强国,就需要我们借助新技术新要素进行“弯道超车”,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农业生产质与量的赶超。其中,数字经济及其技术作为新技术新要素的典型代表,正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数据要素也与传统产业不断渗透融合,为农业强国建设带来新局面、新机遇和新发展。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兴起与发展,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成为乡村创新治理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促进智慧农业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新技术新要素不断迭代的背景下,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农业现代化助推农业强国建设。

强化数字技术嵌入,形成新模式。推进农业产业数字化步伐,把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入农业全产业链,以创新驱动的新模式推动农业强国建设。一是加强智慧农业网络研发。加快物联网等新技术向农业生产领域的渗透,通过智慧系统管控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运用技术衔接包括投入、生产、流通、仓储、加工、运输等产业链环节,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加大数字技术装备投入。应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的禀赋实际,开发适应农业场景的智慧化农机产品,加大智能旋耕条播机、智慧无人收获机等新型技术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实现管理精细化、作业智能化和产出高效化。三是夯实农村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除了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农村数字建设力度,运用新技术推进农村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

加快数据要素转化,创造新价值。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其转化过程及其结果,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把数据要素切实转化为产出价值。一是加快农业农村数字云建设。要因地制宜构建公益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生产性与生活性相结合、全国性与区域性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数字云服务平台,分类分级制定差别化的数据交易机制,提供高质量乡村生活所需的大量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二是构建可溯源的农业农村数据体系。加快小农户融入大数据网络步伐,依靠“互联网+大数据”的媒介和载体,集成农资采购、收获统计、要素施用、交易信息等为一体的系统性数据采集体系,保障农业生产经营数据的可溯源性,生成可供大数据分析的具有更高价值含量的数据资源。三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数据服务。积极推动农业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化数据服务经营主体的发展,在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布控、品类筛选、成本管理等方面,提供精准和可操作的数据分析服务,促成农业生产现代化转型。

促进产业技术融合,凝聚新动能。强化农业产业化的技术支撑,激活数字产业与现代农业的衔接点,通过产业与技术充分融合的方式有效支撑农业强国建设。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产业。运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手段,拓展直播售货、电商直采、社区团购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多元化的“产业+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农产品产销有机衔接。二是鼓励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农村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数字化转型发展,不断创新农业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以便捷式、在线式、高效式的金融服务供给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三是强化数字文旅产业带动。充分发挥“数字+文化”“数字+旅游”等新业态在特色农业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开发VR乡村旅游、农事活动直播、云上农业会展等场景项目,打造特色化、差异化、价值化的农业品牌。

推动数字治理深化,建构新机制。以新技术新要素驱动农业强国建设,还需要以数字治理为核心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协同作用,建构支撑农业强国建设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是广泛采用远程调控技术。加大遥感系统、卫星定位、远程运维等数字调控技术在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利用优化,切实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作物产量要求。二是完善数字化的政务体系。农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自身建设,要建立起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支撑的政务云,提高办理贷款抵押、行政审批、产权转移等事项的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行政服务。三是清除数字农业发展保障。要加强数字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引导,促进新技术新要素领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抢占农业大数据发展新契机,推动农村信息资源积累并将其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储备。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