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的丰硕成果为推进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研究推动将国有企业健全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和市场化机制有关重大成果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
这是记者从日前在京举行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经验成果交流会上获悉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推动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工作。经过全力推进,“三个明显成效”目标高质量实现,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18.7%、26.3%,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三年行动之初增长32.5%。
通过三年行动,国资国企在公司治理、经营机制等方面产生深刻变革。三年来,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集团公司及其重要子企业已全面制定并落实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推动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董事会建设制度体系,全国各层级3.8万户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基本实现,分步落实董事会职权,积极推进经理层行权履职,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速形成。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有限责任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年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覆盖各级国有企业8.4万户22万人,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中长期激励惠及49.1万人,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占新聘用人员的50%以上,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普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深化,累计推动111户国有股权超过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灵活高效的市场化机制加快健全。
尽管三年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进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业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国企改革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要乘势而上开启新一轮国企改革。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抓好重点改革任务将是重中之重。
翁杰明强调,要更加重视发挥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的核心功能作用,着力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强化战略支撑。要聚焦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资产收益率,突出抓好完善机制、重组整合等方面的改革任务。要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推动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不断优化、更加精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继续深化董事会建设,加快提高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更高质量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确保刚性兑现,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更广覆盖、更深落实,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压减”、治理亏损企业、突出主责主业等,推动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这些工作不进则退,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必须以鲜明态度抓紧抓牢、持续推进。”翁杰明强调。
深化国企改革,须强化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应用,切实推进改革有效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区、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改革成果制度化、长效化,能纳入公司章程或企业内部制度体系的要加快纳入,能形成地方政策的地方要积极推进,避免“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