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已不再是简单地在外观上做文章,更多的是要在挖掘乡村的原生滋味上下功夫。要积极探索能突出区位特色、展现村民活力、融入党建内核的美丽乡村的正确“打开方式”,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要立足现行规划,融入“一村一品”新理念,探索“因地制宜”的打开方式。“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现行总体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是相互交融、密不可分的,如何立足现行规划,用产业发展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各地着重关注的点。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切不可随意套用、照搬照抄他人的经验、模式、方法。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挖掘自身优势、谋划建设蓝图,主动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新理念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主线。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围绕“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生态旅游则生态旅游”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扩展产业规模,以产业发展带动美丽乡村建设。要主动破除“大刀阔斧”的改,推进“精雕细琢”的绣,结合自身特色推进“微景观”打造,以“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目标,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带动、示范、引领功能的标杆、样板。
要依托现有格局,突出“村民自治”新特征,探索“自下而上”的打开方式。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固然重要,但“自下而上”的主观意愿、客观实际才是建设的首要依据,村民作为建设的主体和受益者,应在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一些地方在设计层面,一味追求面子上的“高大上”,与群众互动不足、听取民意不够、挖掘民俗文化不深,脱离了客观实际、忽略了村民意愿,使得建设成果落地后便因管理缺位、资金缺乏等因素快速闲置。突出村民主体,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最优解”。要依托现有乡村治理格局,搭建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村民自治框架,通过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定期反馈成效成绩、常态跟踪服务保障,推动实现村级事务管理运行民主化。要主动找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定位,持续优化服务保障手段,全力构建“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信于民”的新型服务格局,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凝聚起“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建设合力。
要紧盯现实需求,优化“战斗堡垒”新效能,探索“党建引领”的打开方式。“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速、提质、增效,关键在于用实教育培训、用好干部队伍、用细政策理论,把党建引领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提振建设美丽乡村的信心来源。要把握党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联系,抓住关键、聚焦重点,强化人才的挖掘、选派、培育工作力度,用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充分调动村民主观能动性,立足村组现实需求、发展定位、建设蓝图,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村民主动投身建设中。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亮身份、展风采、争先锋,通过思想引领、示范引领和活动引领,增强干部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注重优化“战斗堡垒”的作风效能,主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人民政府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