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农村的发展策略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转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在逐步完善,在5G、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支持之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也成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加强乡村治理效能,促进党政方针在农村落地、实施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是贯彻落实中央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22年12月,我国已经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231万个,全国网民规模已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5.6%,数字化的生活方式已经逐渐与人们的生活和社交相融合,因此借助数字技术驱动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对助力农村发展逐步走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时代发展,党和国家将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放在了较为重要的位置,相继出台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等政策文件,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方向,因此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可以沿着打造乡村数字空间的实践方向,将民主协商、村民协商自治、政务反馈等乡村治理的内容融入数字平台,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升级。
当前,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体系的焦点主要放在,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相互衔接,促进乡村治理在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数字化实践转型,创新乡村治理的方式和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方式,同时通过激励村民参与数字化乡村治理建设,使村民与互联网之间的接触更加频繁和生活化,消除村民之间的数字鸿沟,培养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媒介素养。不论是上海市宝山区的“社会通”服务平台,还是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的“乡村钉”服务体系,通过打造线上数字治理空间的方式,赋予农民主体参与农村事务的便捷性,不断激活行动主体的参与意识和治理积极性,对加强各方主体之间的沟通,实现农村治理体系的高效化,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突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促进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当前,数字经济在农村发展和产业发展中占据了较为重要的位置,数字技术正在逐步成为推动社会现代化转型与发展的重要驱动。将数字技术融入乡村治理体系之中要坚持应用牵引、数据赋能的原则,建立完善的乡村治理线上平台,通过收集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统计等数据,按照当地实际推出相关治理政策,同时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不断激活数字技术融入乡村治理的新活力,创新数字治理乡村事务的方式,提高治理主体的数字化意识,解决传统农村治理体系的痛点,实现农村治理体系的高效化建设。
乡村治理体系效能的提升需要打通村民与政府、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信息障碍。助推多元主体之间能够实现意见的交换和信息的交流,保障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打通村民主体之间相互协商的信息通道。乡村治理中时常会出现利益不协调和沟通不及时等问题,当利益协商失衡,村民主体之间沟通不及时等问题出现时,对乡村治理的效能影响较大,通过数字技术建立信息发布和沟通的数字空间,有助于使乡村政策和治理信息公开透明,促进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打破信息不对等造成的话语地位不平等现象,通过协商和沟通消除主体意见的不对等,建立共识,缩短乡村治理的时间成本。乡村可以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打造线上信息公开和交流平台,学习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的治理经验。建德市与阿里巴巴共同打造“乡村钉”线上治理平台,将地理信息和大数据技术融入乡村治理和空间治理的各个领域,同时打通区县内乡村治理的屏障,实现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线上平台为村民针对政策和治理的协商沟通建立了渠道,使村民能够更为便捷地参与乡村的治理工作,降低村民参与的难度,进一步提升村民主体的参与意识,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需要从激活村民主体的数字治理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入手。当前农村的人口外流现象依旧存在,青年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趋势是农村发展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传统乡村治理体系受到地域和面对面互动的限制,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村民自治。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介入,打造数字空间能够有效突破乡村治理的“空间限制”,治理主体能够通过数字渠道实现远程参与,弥补了传统乡村治理体系中“在场”的缺陷。因此提升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需要不断提高治理主体的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促进更大范围的村民自治。具体而言,借助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将乡村治理的各项事务与数字技术进行结合,促进乡村公共事务的数字化处理和村民主体的数字化介入,切实提高村民自身的参与意识,保障其数字参与的能力,同时解构传统的农村治理方式,将村民参与程度纳入数字化治理的评价指标之中,保障每一位村民的治理权利,实现平等协商共同参与,增强政策信息的传播效率,真正实现农村治理的多元协商,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方向,不断优化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城乡之间的数字差距,将数字治理与城乡发展进行线上结合。
乡村治理体系效能的提升还需要激活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找到达成村民共识和实现村民共治的契合点。村民参与本村事务的积极性和协调性需要基于共同观点和态度实现治理效率的提升。当前年轻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出,参与农村事务治理的村民多以年长者为主,缺乏年轻的观点和视角,与数字化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脱轨,不同年代村民之间的治理意见也较容易出现冲突。因此农村治理数字化需要以“共同体意识”作为达成共识的核心思路,立足乡村发展的目标,使乡村的发展沿着本村的共同利益出发,进而达成治理共识,提高治理效率。同时,构建线上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更有利于满足村民的差异化需求,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不仅仅只是政策的沟通和协商,还在于通过数字的形式管理农村事务,因此需要建立线上村民的数据库,将村民的医疗、社保、教育等需求通过数字化的形式进行整合管理,提高满足村民需求和回应公众诉求的效率,消除村民之间的不满情绪,使政务服务与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高效能发展。(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王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