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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四重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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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点明了新时代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对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可以从组织、价值、主体以及范畴四重维度进行深入理解和认识。

从组织维度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三农”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对乡村现代化发展的不懈探索和对乡村建设运动的伟大实践也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从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再到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这一优良传统使得我国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政治凝聚力与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机械化、教条化、形式化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数量大幅减少。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牢牢抓住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一大批信得过、稳得住、用得上的乡村干部和乡村精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新时代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实践与探索,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组织建设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治保障。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乡村振兴必将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从价值维度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在“三农”领域的重要体现。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中国乡村资源优势转化有了全新的推动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为我国乡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新格局的构建扩充了发展空间,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我国的乡村振兴进入了新阶段、有了新要求。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借助多元化的乡村振兴举措彰显乡村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要依托多元路径,让乡村的多重资源优势更好地、更有效地转化为多元的乡村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设定了新时代乡村发展的创新路线,明确了在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的基础上,实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美好愿景。推动我国乡村实现从“美丽”向“和美”路线的转型升级,更有助于充分、全面彰显乡村振兴的文化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等,为我国进一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基础。

从主体维度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其难度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汇聚更大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好步、开好头,就成为了为新时代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汇聚磅礴伟力的应有之义。在思想站位上,“举全党全社会之力”要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根本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从本质上来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要不断增强农村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打破城乡二元割裂格局的固有局面,在自治、德治、法治共同发力下为乡村振兴提供环境保障,推动城乡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构建城乡利益共同体。基于此,“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意味着不仅仅要把乡村振兴主动权一以贯之地交由农村人口,始终坚持并充分发挥农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多主体共同参与,多元协同治理,在乡村振兴多主体、乡村治理多领域、乡村建设全方位的基本格局下,大力动员中国的基层社会力量,激活我国农村活力,使社会各界全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为推进乡村振兴共谋良策实招,共同助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社会变革,进而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从范畴维度来看,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可以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就要求党和国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稳中求进,也要循序渐进,更要持续推进。若要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生的受益地域更广、获益群体更多,就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走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乡村振兴。与此同时,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目标就是要满足农村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以实现,特别是乡村发展事关人民福祉,循序渐进化解乡村社会主要矛盾就成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此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然而中国推进乡村振兴的方式方法有别于其他国家,当前的各项决策构成了适应中国城乡发展具体实际的独特方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方法论原则的变化为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目标导向下的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了全新的行动指南,这也预示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绝不是复刻以往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陈旧模式,而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使得最终的乡村振兴成果人人享有。若只是乡村部分振兴或是部分乡村振兴,势必会进一步加大区域间发展差距,这显然有悖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初衷。

【注:本文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农林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提升研究”(项目批准号:JXGG222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高嘉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海外传播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高小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海外传播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张宏莉
标签: 乡村振兴   农业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