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牢记“国之大者”,以精准有力的监督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注重从政治的高度发现和审视问题。国有企业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装样子、搞变通和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综合利用专项巡察、“回头看”等方法,发现问题线索,形成持续震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监督结果与企业绩效挂钩,高质量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细落实。
制定国有企业监督清单。紧盯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围绕议事规则、人力资源管理、物资采购、投融资及资金存放等方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以“照单监督”“列表式监督”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让监督更加聚焦“靶心”。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将国有企业党组织纳入述责述廉范围,每年度听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分析专题报告,形成谈心谈话问题清单,开展分层分类分部门谈心谈话,形成分级评价、综合评价的“画像”机制。
下好贯通融合“一盘棋”。 持续加大惩治力度,探索国有企业“点题监督”模式,严肃查处部分国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靠企吃企”问题。强化“室组企”合作,持续完善企业纪委同驻地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审查调查、案件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构建一体化监督平台,实行监督力量统一调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通过业务交流会、联合课题研究、交叉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一体化协作机制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深化以案促改,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督促指导企业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