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74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两项部门规章,将于2023年5月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夯实有力的制度基础。
“两个规定”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阐述国家安全,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覆盖能源、交通、机械、建筑、石化、医药等重要经济和民生领域,是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装备,以特种设备为主要生产设备的行业产值占全国GDP总量的比重约为64%。特种设备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公共安全、国家能源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关系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施行“两个规定”,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是以实际行动,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国家大安全格局,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和风险管理的基本规律,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升级。
“两个规定”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深入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安全是“国之大者”,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安全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分量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关注度和敏感度越来越高,已经从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向提高可靠性、舒适性的更高安全保障和服务要求转变。
我国是世界上特种设备第一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从数量看,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955.25万台,其中:锅炉32.92万台、压力容器497.15万台、电梯964.46万台、起重机械279.24万台、客运索道1117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8.85万台,另有:气瓶2.35亿只、压力管道85.9万公里。近5年的增速分别为7.55、9.40、8.06、10.18、7.65,年均增长率为8.57,超大的规模市场和迅猛的增长速度带来一些风险和挑战。伴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变革,大型化、高参数、高危险性特种设备在不断增加,不可预知风险会越来越多。
施行“两个规定”,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记安全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全力以赴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两个规定”是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具体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量大面广点多线长,涉及企业、政府、检验机构、社会组织等不同责任主体,监管链条长。必须健全责任体系,紧抓各个环节,把各个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防范和遏制事故的治本措施,必须筑牢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特种设备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特种设备本身具有商品属性和安全属性,是一种特殊商品。
施行“两个规定”,发挥质量安全各相关方作用,是坚持多元共治,健全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社会公众监督参与”的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工作格局,打造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共同体,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两个规定”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建立更为科学可行的长效机制,围绕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坚持把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有力抓手,把坚守安全底线作为重中之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主动履责严守安全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强化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建立末段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更加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
施行“两个规定”,压实压细安全责任,织密织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全流程、全周期、全链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市场监管制度有效约束个体和企业行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治理体系。
“两个规定”的内容体现了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关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要求,分别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分工作了进一步梳理明确,着力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体系。通过“关键少数”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是细化风险管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优化了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机制,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照日、周、月工作要求,建立基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明确履职保障机制。完善对安全总监、安全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和管理要求,明确职责清单、奖惩机制、一票否决、尽职免责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规定相关法律责任。明确违法情形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处罚、人员处罚分别进行了规定,强化执法的精准性,同时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
推进落实“两个规定”的几点建议
加强宣贯。积极广泛组织宣传解读和贯彻培训,制定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制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巩固常态长效机制。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加强监督管理和抽查考核,严格开展执法行动,确保规章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效。不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主题活动。以实施“两个规定”为契机,在全国扎实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分享推广一批企业落实责任的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应,调动企业主动性积极性。
普法宣传。强化法制观念,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和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知责、履责、尽责”“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爱生命安全、关注特种设备。
全民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吹哨人”和行风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态环境。
作者:许晓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