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 包心鉴
【摘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融入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从而不断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更好造福全体中国人民。这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独特内涵和独到价值,具体包括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主体观”、以全链条为载体的“民主制度观”、以全方位为特色的“民主参与观”和以全覆盖为价值的“民主治理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对中国式现代化全面领导的本质体现。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民主主体观 民主制度观 民主参与观 民主治理观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08.006
包心鉴,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主要著作有《解码新时代中国之治》、《制度自信与制度之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规律与当代走向》(合著)、《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论纲》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坚定不移为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相继创造了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争得人民民主”、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建构人民民主”、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人民民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升华人民民主”的伟大奇迹,人民民主有机地融入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的伟大实践,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政治基础和鲜明政治特色,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所特有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在中国式民主厚重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刻凝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科学内涵和基本规律,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建设学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1]这些精辟论述,为深入凝练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民主观,把人民民主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主体观”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固定的民主模式,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制度。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国情条件,决定着不同的国家在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共同价值的基础上,必须选择不同的民主发展道路,建立不同的民主政治制度。决定一种民主是否合理和进步的根本因素,首先要看“谁是民主的主体”。
“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即“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2]然而,在资本主义民主理念和制度设计中,存在着天然的缺陷,这就是模糊甚至否定人民在国家政治架构和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无论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还是美国的总统共和制,抑或是法国兼具议会制和总统制特征的混合制,其本质都是相同的,都是以民主共和的形式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把广大劳动群众即人民排除在民主之外。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作出深刻揭示:“资产阶级通常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3]“资产阶级统治的彻底的形式正是民主共和国”,而这种民主共和制实质上是“单纯的资产阶级统治”;并且,“民主共和国毕竟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资产阶级统治将在这种形式下走向灭亡”。[4]尤其是美国式民主,在标榜“自由和平等是天然人权”的口号下,民主实际上成为少数特权阶层控制的“寡头政治”。对美国民主制的固有缺陷和弊端,恩格斯进行了非常犀利的揭露和批判:“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典型表现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不受法律保护,种族特权被神圣化。”[5]由此可见,“自由主义的‘原则’作为‘一定的、历史地形成的’东西,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不彻底的东西。”[6]在美国,“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中的每一个政党,又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拿联邦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或是以替本党鼓动为生,在本党胜利后取得职位作为报酬。”[7]“美国人早就向欧洲世界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就是资本主义生意人的共和国;在那里,政治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只不过是一种买卖。”[8]总之,以美国式民主为典型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制,在“谁是民主的主体”这一根本问题上,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迄今为止,美国民主制的种种弊端及其负面作用不仅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对内,在美国两党少数政客操纵下,美国的民主离劳动人民越来越远,已堕落成为少数特权阶层谋取私利、相互攻击、愚弄人民的工具,由此导致政治极化、社会撕裂、种族歧视加剧等一系列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对外,美国以“民主价值观输出”的名义所发动的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和战争,更是严重破坏了世界政治秩序,给不少国家和地区带来了严重灾难。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进行统治”。马克思深刻指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9],“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10]。人民在国家制度中居于何种位置,是居于主体地位还是附庸地位,是成为国家制度的中心还是被边缘化,这是判断民主的性质和质量的根本标准,是衡量真实民主还是虚假民主的根本标志。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最根本之处就是非常明确并始终坚持人民是民主的主体,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立场,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逻辑起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历来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核心政治价值追求。在中国这片东方大地上,民主从思想理论到伟大实践、从局部实践到全局实践、从价值理念到制度形态、从制度体系到治理机制,全方位地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贯穿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覆盖治国理政的各环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这不啻是近代以来中国发生的根本巨变,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贡献。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时代彰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是党长期执政和治国理政的最大底气,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最鲜明特色和最核心内容。总结我们党百年的奋斗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观作出进一步阐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1]正是这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从来不代表”的政治宣示,赋予中国式民主以强大生命力,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和鲜明特质的根本前提。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融入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从而不断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更好地造福全体中国人民。这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独特内涵和独到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部过程。其一,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主权,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二,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依靠力量。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依靠人民主体力量推进各领域各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赢得民心、守住人心,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底气。其三,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民享有真实的选举权和广泛的参与权,不断增强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总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对中国式现代化全面领导的本质体现。
坚持以全链条为载体的“民主制度观”
在民主发展史上,民主既是一种价值理念,又是一种制度形态;而任何一种民主的价值理念,都无不是通过一定形式和内容的制度安排来体现和实现的。马克思深刻揭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12]列宁明确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13]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民主制为谁所掌握,谁是民主制的主体。“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4]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主人和主体,通过发展民主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实质,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终将取代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依据。正如马克思早就预言:“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15]
建立并不断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民主观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指向。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就开始擘画革命胜利后如何在全国范围建构人民民主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他特别强调:“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对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或独裁的,而是民主的。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必须是恭恭敬敬地听话的。”[16]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的繁忙日子里,毛泽东同志紧紧抓住人民民主制度建构的两件大事:一是亲自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二是筹备并胜利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建立并巩固共和国的民主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初期,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和“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7]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8]。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在建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开辟了正确道路。
在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民主政治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上取得重大成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从而不断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强大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19]中国式民主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竞争力,根本就在于形成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20]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21]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为人民民主长期奋斗所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式民主的一大鲜明特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依据就在于,这是一种全链条式的制度化民主。完整的“民主制度链”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益,从而“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22]
以全链条为载体的制度化民主,一个突出优势是实现民主的全方位和全覆盖,通过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将民主全方位地覆盖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从而有效实现了从国家治理到日常生活都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有力激发了人民的主体意识和创造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加强全链条的民主制度建设,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3]。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适应和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根本制度安排。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链条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根本性重要地位、具有全局性重要功能,“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24]。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代表某个政党和某些利益集团的权益,而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权益,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深刻体现了人民是民主的主体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我国政治发展的实践深刻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完善民主选举、确保人民主权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坚持民主立法、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载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从而“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5]
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渠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是中国式民主的独特体现。这一民主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在于,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民主协商渠道,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伟力。[26]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拓展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路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基层群众自治是发展直接民主的根本渠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这一民主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民主实践,激发运用民主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27],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实实现。
坚持以全方位为特色的“民主参与观”
“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28]民主发展史表明,民主的价值能否真正实现,不仅取决于是否有完整的制度载体和制度秩序,而且取决于能否有广泛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实践;评价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不仅要看民主制度是否健全和完整,而且要看民主参与是否畅通和有效。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一个根本性标志就是我们不仅有全链条的民主制度载体,而且有全方位的民主参与渠道。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广度、拓展政治参与的深度、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保障人民享有真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根本任务。
在我国民主政治的架构和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基本形式:一是选举式参与,即选举民主;二是协商式参与,即协商民主。人民通过公平竞争和依法选举,组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实践表明,建立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选举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选举民主不是万能的,仅仅依靠“票决”不可能完全解决国家治理中大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票决”绝对化,简单地以“票决”结果代替民意,则很容易把民主推向极端,导致民粹主义思潮泛起和极端民主化倾向,给国家秩序和社会政治生活带来负面影响,这是近些年来西方民主制所不断暴露的弊端。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假如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选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即进入“休眠”状态,这样的民主显然是不彻底的,是形式主义的。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地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融入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一切领域,既关注和解决国家发展大事和社会治理难事,又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具体需求和急难愁盼的日常琐事,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从而使国家政治运行和社会政治发展充分地体现人民意愿、回应人民呼声,有效防止了西方民主那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这是中国式民主的最大优势,也是鲜明特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基本的民主参与形式不可顾此失彼,更不可相互割裂;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彰显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共同构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制度力量。
正是从发展参与式民主的政治价值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协商民主提到特别重要的位置,着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并不断完善了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9]以众人参与广泛商量为鲜明特质的协商民主,在完善和发展中国式民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时代政治发展的实践有力表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创造性传承中华优秀政治文化传统、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凝聚各方资源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制度安排,是实践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30]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不啻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鲜明标志,更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价值的重要路径。
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制度化成果,在中国式民主发展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影响全局的重大作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协商建国、共商国是,在中国式民主发展史上留下了佳话。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筹备和胜利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明确指出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担负着新的历史使命。70多年来,人民政协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人民政协更加重要、更加光荣的历史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31]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充分释放人民政协在发展参与式民主、彰显人民民主核心价值中的独特优势,必须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神圣职责和重大使命,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责全过程,扎实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凝聚共识、建言资政、汇聚力量,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以全覆盖为价值的“民主治理观”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32]民主的真正意义即民主的价值实现。一种民主是否有价值、有意义,归根到底要看它是否对优化国家治理有用,是否对推进社会发展有用,是否对实现人民权益有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33]总之,一种民主制度要有用、有效,必须忠实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以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不断把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近些年来,美国民主制度之所以屡屡出现问题,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离人民的需求愈来愈远,民主制度逐渐沦为少数政客相互攻击甚至愚弄人民的工具,成为美国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利益的借口,与民主的真正意义渐行渐远甚至背道而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愈来愈彰显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当今世界各种民主制度和价值理念比较中愈益彰显出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国家民主制度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根本运行原则,把保障人民主权、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从而使民主的真正意义得到充分彰显,民主的核心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在推进国家和经济社会现代化中发挥了政治上层建筑的特殊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全面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内在要求进一步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贯通起来,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更好实现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一真正意义和核心价值,就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牢牢把握住人民民主的真谛,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涉及国家整体治理的事情,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国家局部治理的事情,涉及某个地域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局部和地域的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某些具体国家事务治理的事情,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和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事情,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相应基层范围群众中广泛商量。总之,“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34]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所向是人民民主最深邃的内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广泛凝聚民心,形成最大公约数,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最核心价值。以全覆盖为价值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治理功能、彰显人民民主的治理优势,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任务。守住民心、凝聚力量,建立在平等和包容基础之上,这正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有品格和突出优势。恩格斯曾指出:“民主这个概念中包含着社会平等的要求。”[35]民主意味着人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平等的权利,在国家治理、社会事务、法律地位面前人人平等。人民平等的地位、权利和价值诉求,必然要求发展包容性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突出体现了平等性和包容性的巨大优势。
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共同政治价值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平等价值诉求,最广泛地包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一切政治团体和社会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在平等关系基础上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36]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和突出任务。实现和巩固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就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民主的包容性功能。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尤其是协商民主,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覆盖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极大的政治包容性。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协商,围绕治国理政、国计民生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广泛充分协商,构建全覆盖、包容性的协商平台,有事多商量,做事常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重大的事情反复商量,最大程度兼顾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包容各方面诉求,最大深度融汇各方面智慧,无疑可以形成各方面均可接受和采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措施,找到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及其成功实践,正是在依靠人民民主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彰显出巨大的政治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3、25、37页。
[2]《共产党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36页。
[3]《资本论》第1卷(1867年),《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88页。
[4][6]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斯坦》(1884年3月24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4~515、515页。
[5]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1878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2页。
[7]恩格斯:《〈法兰西论战〉1891年版导言》(1891年3月18日以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0页。
[8]恩格斯:《致弗里德里希·阿道夫·左尔格》(1892年12月31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41页。
[9]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1875年4月–5月7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43页。
[10][12][14][15]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夏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81、280、281、316页。
[1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1~12页。
[13]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8–9月),《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1页。
[16]毛泽东:《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1949年8月28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03页。
[17]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
[18][36]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6、145页。
[19][22][33]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333、336、335页。
[20][2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6、37~38页。
[21][23][27][30][3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7、25、39、38、38~39页。
[24]习近平:《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第261页。
[2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7、38页。
[26]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8、39页。
[28]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8–9月),《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1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第4期上发表的书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15页。
[3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21日),《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98页。
[35]恩格斯:《在伦敦举行的各族人民庆祝大会》(1845年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64页。
责 编∕张 晓
Chinese Modernization: Its Unique View of Democracy and Successful Practice
Bao Xinjian
Abstract: People's democracy is the lifeblood of socialism, is the glorious banner upheld by the CPC. Chinese modernization is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which adheres to the vision of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and the principal status of the people. Chinese modernization under CPC's leadership stays true to our commitment to the people-centered philosophy and 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and ensures the people's status as masters of the country in all fields and the whole process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coming together as a mighty force for modern socialist country and working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eople. This is the unique connotation and value of the philosophy of democracy in Chinese modernization, which includes the people-centered "democratic subject view", the whole-process "democratic institution view", the all-round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view", and the fully covered "democratic governance view". Committed to the people-centered philosophy of development and the whole process of people's democracy is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and the essential embodiment of the CPC's strengthening of its overall leadership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Keywords: Chinese modernization, democratic subject view, democratic institution view,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view, democratic gover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