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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及国际竞争力:辨析与评估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袁堂军

【摘要】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利用ICT产业及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及增长趋势直观评估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及潜在竞争力,其结果显示我国核心产业和产品具有基础弱、应用强的特征,与美日等国之间尚存较大差距,外需依存度高。因此,为准确评估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和国际竞争力,需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方法和制度。同时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积极推进自主基础研究,还要对接新的国际经贸规则。

【关键词】数字经济 经济增长 国际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08.010

袁堂军,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复旦大学亚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全球投资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理事,日本一桥大学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发展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史。主要著作有《中国的经济发展与资源配置1860-2004》、《亚洲的智慧:多元文明的统一与发展》(主编)、《亚洲经济转型:制度设计与战略调整》(主编)等。

前言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同比名义增长16.2%,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3.4个百分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综合算力指数(2022年)》数据显示出我国算力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5万亿元,关联产业规模超过8万亿元。另外,由国际数据公司(IDC)、浪潮信息、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1-2022全球计算力指数评估报告》显示,我国的算力指数仅次于美国,以总分70分进入全球领跑者行列。上述国内相关系列报告的发布引发了社会的热烈反响。然而,在一些国际机构和组织所发布的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标中,我国的排名似乎并不理想。比如,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发布的《2022年全球竞争力年鉴》排名中,我国排在第17位,比上一次的15位有所后退(IMD, 2022)。

不同机构给出的不同结果,无疑会引起许多思考和疑问,例如:为什么发达国家的数字经济的GDP占比普遍较低?既然我国有如此大规模的数字经济和增长率,为什么宏观经济增长率却呈现逐渐降低的趋势?算力指数在评价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各项指标中是否具有足够的代表性?面临美国以科技霸权打压我国高科技发展时,国内芯片及相关行业如何应对?等等。

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然而,如何理解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社会全体和宏观经济的作用,以及如何准确测算数字经济的规模,在理论分析和统计工作方面都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

概念界定及统计范围。国际上对数字经济的概念和范围界定大致可以分为窄口径和宽口径两类。其中具有代表性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主张的统计框架,认为核心数字经济主要包括ICT货物和数字服务生产的相关经济活动。因此,测度范围聚焦于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业、数字内容与数字媒体,以及将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和数据等作为生产要素的经济部门。与此相近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美国经济分析局(BEA)所定义的概念和范围,包括了ICT产业、数字内容、电子零售商产业以及数字平台及基于数字平台的经济活动。基于以上概念和统计范围的通常被称为窄口径统计。

与此同时,鉴于数字经济对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覆盖范围,OECD也提供了一个相对较宽口径的概念和范围,即在窄口径的基础上,也包括了通过数字技术和数字服务等的投入得到显著增强的经济活动,力求满足实际测算和可比性的需要,以及能够准确反映目前尚未纳入核算范围的新型数字经济活动。

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来确定我国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其中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指为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部分,包括了“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四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该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其定义为“数字化效率提升业”。

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2020)将数字经济的统计范围界定为“数字经济基础服务业”、“数字经济基础制造业”、“基于媒介平台的企业”、“数字中介平台”、“电商零售业”和“数字金融保险业”六大类,并分别进行了增加值(GDP)的核算。

鉴于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较快,以及在国民经济和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性,近年来,关于如何准确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其中关于我国数字经济中的核心产业部分以及国际组织所提出的窄口径统计范围争议不大,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非核心产业,以及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中没有包含的部分。各个机构所公布的关于该部分的统计结果差异较大,争议也较多。

关于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的争议。如何准确进行数字经济的统计和测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基础性前沿问题。数字经济增加值是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及其对整体经济贡献程度的重要统计指标,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是当前数字经济统计测度的重要方法(许宪春、张美慧,2022)。我国以及其他各国官方统计机构、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也都积极针对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展开了较为丰富的探索,代表性的论文及议题如表1所示。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在诸多议题上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认识。2018年11月,IMF第六届统计论坛的主题也是关于数字经济GDP的测算对象和方法问题。其中如表2所示的主要议题具有代表性。

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在测算数字经济时,首次采用了基于数字经济细分产业的“数字SUT矩阵表(供应使用表)”的测算方法。数字SUT矩阵表以其测算工作量大但结果更为精准可信而引起相关领域学者和各国统计机构以及OECD等国际组织的关注。2022年报告了2018年日本的数字经济规模为41.4兆日元,占GDP比重为7.56%。(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2022)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到,我国所定义的数字产业化部分与OECD等国际组织所采用的窄口径的统计范围比较接近,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而所定义的“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的概念与国际组织的宽口径部分具有类似之处,但因缺乏统一的测算方法和标准,各机构所发布的数据差距较大,往往不具备直接的可比性(见图1)。

因此,在对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构成进行国际比较时,采用我国定义的“数字产业化”部分,或基于窄口径的统计结果较为合适。从图1中可以看出,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经济数据研究中心的测算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数据较为接近,而后者显示2020年我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GDP中的占比为7.8%,这个占比与美国2019年的9.6%和日本2018年的7.56%(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2022)相近,三个国家之间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差异。

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增长的影响

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增长及生产力的影响。数字技术的发展和运用对经济社会产生正面影响的观点应该是当下社会的主流观点。主要基于几点考虑,首先,数字技术的快速进步不仅能提高制造业和商业零售的生产率,在将来也可能成为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刺激消费和促进企业设备投资的源泉。其次,对ICT的研发投入一方面可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期待对其他产业产生正的波及效果。

日本内阁府(2021)所列举的一些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一些主要国家以及欧盟成员国中可以观察到民间企业ICT部门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与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之间呈现弱正相关关系。在北美和北欧的部分国家也存在ICT的研发投资越活跃,劳动生产率也越高的现象。虽然到目前为止,其中的因果关系尚未得到充分的证明,但从数据上看,数字经济产业越多的国家往往收益率和生产率也相对较高。因此,而得出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宏观经济以及生产率都会产生积极影响的结论。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的宏观经济表现,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与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相比较宏观经济的增长没有出现明显的回暖。从中国和美国的数据来看,尽管两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长都十分明显,但作为驱动宏观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增长依然疲软。比如,2020年的数据显示,美国的新零售(电商和无人店铺)增加了28.7%,但零售总指数仅上升了7个百分点。同样,在我国电商增长了10.9%,但社会零售总额却下降了3.9%(日本内阁府,2021)。

针对ICT快速发展与GDP增长乏力的不同观点。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能否对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主流观点是持肯定态度的。积极论认为,就算是短期或初期,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推动作用不大,但ICT技术是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对社会经济的各方面都产生重要影响的技术革新,只是从导入到普及,进而对提升生产率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时滞性。

与之相对的,也存在持消极态度的观点,认为ICT技术与工业革命或者是计算机技术发展的黎明期相比较,目前的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是相对有限的。因为ICT的技术创新大多集中在娱乐和信息通信及相关领域。因此,从长期来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ICT的发展并无太大的关联。

在上述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之间,还有一种折中的看法,认为ICT技术的应用,只对部分先端科技企业的生产率有明显的效果,对其他企业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对宏观层整体的生产力提升效果并不明显。

现在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基于目前的统计数据观察到的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宏观经济的贡献作用不明显,原因主要如本文第一节所述,是源于数字经济的统计和测算的问题,即现行的统计制度还不能准确地捕捉到数字经济时代的各类经济活动。比如,免费服务以及已有物品的分享等,没有能够被计入宏观经济的增加值,因此,传统的GDP统计方法和统计对象都亟待更新和调整。

总体而言,无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或是折中论,都没有否认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宏观经济和生产力具有正面的影响力,差异只存在于其效果是整体的还是局部的、实时的还是滞后的。当然,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产生正面的影响,也需要制度保障和前提条件。正如三浦有史(2018)所指出,如果受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干扰或制度不完善而形成垄断,就会损害市场新陈代谢功能;如果劳动市场不完善或被制度切割,那么新业态的就业机会创造效果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另外,如果对网络过度或不当监管,也会削弱平台企业的竞争力等。上述情况的存在将会大大削弱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驱动作用。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路径。按照经济增长核算方程式,经济增长率可以分解为生产要素(比如,资本和劳动)投入的增加和反映经济效率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增加。基于这个逻辑,如图2所示,以数字经济的发展来推动实现经济增长是可能的,并存在以下路径。

其一,可以通过增加设备投资或提高劳动参与率,即以生产要素的追加投入来实现。其二,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生产率来实现。但前者受制于要素投入边际效应递减的法则和资源禀赋状态,需要通过技术革新推动设备升级,或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等方式来克服制约。后者体现了经济效率的提升,包括技术进步、无形资产的积累、规模经济效应以及经营效率和组织运营效率的改善等。这种增长模式与仅靠生产要素投入增加的粗放式增长相比较,更加节约资源,是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的增长模式,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

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经济增长不仅可以实现经济总量的增加,同时也可以实现单位劳动力产出增加,即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劳动生产率的上升也可分解为,资本装备率(劳动力的人均资本)上升和TFP的上升。其中,资本装备率上升来自于新设备新技术的导入,而TFP的上升则依赖于劳动效率的提高以及经济综合效率的改善。

因此,要测算或正确评价数字经济的发展对GDP以及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和贡献,除了因数字经济自身行业的投资增加而带来的贡献以外,更应重点考察是否提高了劳动效率,或是否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是否促进了产业间的资源配置效率等。

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相关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ICT产业中云平台和数据中心的增长速度最快,服务及应用软件的市场规模最大但增长率较低。各主要国家在各个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产出增长率此消彼长,反映出在相关领域的国际竞争十分活跃(日本总务省情报流通行政局情报通讯经济室,2022)。

为比较我国和日美等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本文根据信息通信技术的类别和核心产品的用途特征,将ICT产业分为IoT和其他ICT产业(以下简称ICT),分别侧重于新兴的物联网技术(产业数字化)和其他传统意义的数字化核心技术产业和产品,并利用市场占有率和生产增长率进行分析。

IoT产品的市场份额。从整体看,我国IoT的全球市场份额为27%,排名第一,美国、日本分别为23%和19%。其中,我国智慧城市的占比为37%,位于第一,美国占比为27%,位于第二,第三为韩国10%。在智能康养方面,美国、日本、荷兰为前三,全球市场份额占比分别是30%、27%、17%,我国占9%。智能工场的市场份额排序由高到低为日本、中国、德国、美国,分别为37%、16%、14%、11%。在车载智联方面,我国的市场份额快速增加,已达55%,远远超过第二位法国的11%。在智能能源管理方面,美国和中国的市场份额均超30%,日本和德国各占1成左右。

从图3所列出的代表性产品来看,在智慧城市类的市场份额中,美国的穿戴设备和我国的监视器占有绝对的优势。在属于智能康养类的X线设备方面,日本、美国、荷兰占据了前三位,分别为36%、26%、12%,我国为5%。在智能工场类产品中,日本的工业机器人市场份额具有绝对的优势,占比为57%,我国以17%的份额紧随其后。日本在机器视觉产品方面也表现突出,占比为24%,位居第一,我国位居第二,占比为21%,美国第三,占比为15%。我国在智能车联的汽车通信模块中的占比最大,为55%,其后是法国,占比为11%,我国在智能能源管理类的数字电表的占比也最大,为52%,远远超过日本的13%和美国的11%而排名第一。

ICT产品的市场份额。图4表示的是各主要国家在全球ICT产品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按照类别来看,在2020年的ICT全球市场中美国的份额最大约为40%,其次为我国,占比为16%,日本为8%。其中,美国在云计算、数据中心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市场占有率分别为79%和70%,我国排第二,占比分别为8%和13%,日本为2%和8%。另外,美国在应用软件(APP)、固定网络设备、通信终端设备及电子零部件上也占5成上下,我国在相关类别的市场占有率为15%~20%左右。同时,我国在移动网络设备的市场份额最大,为42%,瑞典排第二,占比为19%,美国和芬兰紧随其后分别为14%、13%。日本的优势体现在电子零部件方面,市场份额为36%,美国为24%,我国为16%。值得强调的是,在芯片半导体方面,美国依然强势,其市场份额为35%,日本紧随其后为24%,韩国12%,我国仅为6%。

从代表性产品来看,美国的云计算相关产品(IaaS、PaaS、SaaS、CaaS)具有绝对优势,市场占比均在70%以上。在固定网络设备相关产品中,美国的路由器、交换器,虚拟SW/HW、网络安全SW/HW等产品占有明显优势。我国的FTTH设备和网络中枢设备的市场份额最大,分别为60%、49%。在移动通信网络设备的相关产品中,我国手机基站占比约为50%,排第一位。在该类产品中,美国的WLAN设备占比最大,为70%,我国位居第二,为17%。在半导体方面,美国在图像芯片和高频芯片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占比分别为93%、45%。在该类产品中,日本的图像传感器占比约为50%,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国仅为3%。日本的功率半导体占比为24%,美国次之占比为21%,我国为7%。德国的MEMS传感器与荷兰的高频半导体市场份额也不容小觑。在家电和办公设备方面,日本的游戏机具有绝对的优势,陶瓷电容器的市场份额约为59%,我国仅为11%。

上述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整体不强,IoT相对表现突出,但仅限于监视器和车联网等少数领域的应用,在ICT的各类产品中表现稍好的是手机生产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站)。近年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和美国对我国关键芯片等高科技封锁的影响,我国相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受到挤压。在全球ICT企业的市场价值排名前15的企业榜单中,2017年我国有4家企业上榜,而到2022年仅剩下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家以应用为中心的企业,反映了我国在数字经济核心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整体实力较弱,核心零部件对外依赖程度较高的现状。

增长率与潜在国际竞争力。图5显示的是我国在ICT产品的产出增长率(纵轴)与世界平均水平(横轴)之间的差距。以穿过原点的45度线为基准线,在基准线之上,越靠左上方,表示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较,我国的发展越快,潜在市场份额增加趋势越明显,而在基准线之下,越靠右下方,表示我国发展的速度越慢,潜在市场份额越少。可以看到,我国在CaaS、SaaS、图像处理芯片、高频芯片等产品的增长速度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反映出我国大力推进数据中心和云计算等提高算力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投入力度较大并偏重于软件应用的投入,但在PaaS等涉及操作系统、网络安全、高性能半导体等核心技术方面产品的增长率表现不佳,甚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进一步从市场份额、潜在市场份额、生产增长率和潜在增长率的四个维度,分别考察我国数字经济中的IoT和ICT的国际竞争力,结果如图6所示。首先,从综合竞争力看,在数字经济方面我国与美国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与日本、德国较为接近。其一,我国IoT产品在当下的市场份额占优,在国家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增长率也较快,但潜在增长率落后于韩国和德国,潜在的市场份额更是与美国差距较大。其二,我国的ICT产品虽然市场份额处于世界第二,产品增长率与各国的差距也不大,但潜在增长率显著偏低,潜在的市场份额也与美国和日本有较大的差距[1]。2006~2017年,我国宏观GDP的平均增长率为8.9%,高于ICT行业整体的增长率7.9%。但是其中ICT服务业的增长率为9.1%,而ICT制造业的增长率仅为6.8%(日本内阁府,2021)。同时期,美国和日本也存在服务业高于制造业的倾向,但美国ICT行业整体的增长率要高于宏观经济增长率。其次,从劳动生产率来看,美国和我国ICT行业中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上升幅度低于服务行业,而欧盟、英国、日本和韩国的ICT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比ICT服务行业要高很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数字经济存在大而不强,重应用轻基础的情况,尤其是ICT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提高。其中潜在增长率反映出我国现有的政策和金融支持对应用类研究存在偏好,在ICT基础研究的机构数量以及经费投入方面则不足,而在相关领域的企业国际并购,也大多是集中于低附加值产品的兼并与收购,在行业标准的主导方面,仅限于5G等少数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是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ICT产业的高中端零部件对外依赖性较强。尽管国家加大对数据中心、云平台以及超级计算机的投入力度,形成了较大的“算力”优势,但如何实现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产,仍然是我们面临的最大的“卡脖子”难题。然而,基础研究和核心产品的研发并非可以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不断努力以形成长期的研究积累,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也需要相对友好的国际合作环境。

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分析,要准确测算数据经济的规模,并根据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社会全体和宏观经济的作用作出适当的评价。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统计制度,包括统一数字经济概念、行业分类标准和范围界定。其次,准确评估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并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对数字经济增加值的统计测算要具有国际可比性。最后,分析数字经济对社会和宏观经济的作用,不能仅限于GDP占比等结构分析,应将焦点放在是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同时也需要增强对微观企业的调查分析,以掌握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收获和面临的问题。

此外,从以上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在ICT的基础供给不足,具有较高的对外依赖度,同时受疫情的影响,贸易数字化、价值链分工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也越来越快。但中美贸易摩擦以及美国对我国的科技封锁依然存在,给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为保障我国在全球或区域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和可持续发展,在中长期需要建立较好的国际经贸合作环境,因此,积极推进对接或加盟包含了数据跨境交易等条款的高水平国际经贸协定十分必要。

注释

[1]潜在竞争力主要是基于ICT相关研发基地、研发投入、跨国并购以及行业标准拥有量等因素计算而得。

参考文献

国际数据中心(IDC)、浪潮信息、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2022,《2021-2022全球计算力指数评估报告》,3月17日,https://www.xdyanbao.com/doc/cz8lmb3ekh?bd_vid=11852338751927070040。

日本内阁府,2021,《世界经济潮流》,https://www5.cao.go.jp/j-j/sekai_chouryuu/sh21-01/pdf/s1-21-2-1.pdf。

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2020,《关于数字经济卫星账户测算框架的调查研究报告》,https://www.esri.cao.go.jp/jp/esri/prj/hou/hou082/hou82a.pdf。

日本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2022,《关于数字SUT(供给使用表)2015、2018年的推定》,https://www.esri.cao.go.jp/jp/esri/prj/hou/hou084/hou84a.pdf。

日本总务省,2016,《情报通信白书2016年版》,https://www.soumu.go.jp/johotsusintokei/whitepaper/ja/h28/pdf/n1300000.pdf。

日本总务省情报流通行政局情报通讯经济室,2021,《IoT国际竞争力指标(2019年实绩—概要)》,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735709.pdf。

日本总务省情报流通行政局情报通讯经济室,2022,《IoT国际竞争力指标(2020年实绩—概要)》,https://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812037.pdf。

三浦有史,2018,《中国数据经济—规模、发展阶段、竞争力、风险评估》,《环太平洋商业情报-RIM》,第71号。

许宪春、张美慧,2020,《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中国工业经济》,第5期。

许宪春、张美慧,2022,《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问题研究综述》,《计量经济学报》,第1期。

杨仲山、张美慧,2019,《数字经济卫星账户:国际经验及中国编制方案的设计》,《统计研究》,第5期。

樱本健,2018,《数字经济的兴隆,国民经济计算·经济计算统计方式的进化》,《季刊国民经济计算》,第164号。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2,《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7月11日,http://dsj.guizhou.gov.cn/xwzx/gnyw/202207/t20220711_75506676.html。

C. R. Hulten and L. I. Nakamura, 2017, "Accounting for Growth in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mportance of Output-Saving Technical Change," FRB of Philadelphia Working Paper No. 17-24.

C. R. Hulten and L. I. Nakamura, 2019, "Expanded GDP for Welfare Measurement in the 21st Century," December, http://www.nber.org/papers/w26578.

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Center, 2022, "World Digital Competitiveness Ranking 2022," https://www.imd.org/centers/wcc/world-competitiveness-center/rankings/world-digital-competitiveness-ranking/.

N. Ahmad and J. Ribarsky, 2018, "Towards a Framework for Measuring the Digital Economy," September, https://www.oecd.org/iaos2018/programme/IAOS-OECD2018_Ahmad-Ribarsky.pdf.

N. Ahmad and P. Schreye, 2016, "Measuring GDP in a Digitalised Economy," June, https://doi.org/10.1787/5jlwqd81d09r-en.

S. De Haes, L. Caluwe, T. Huygh, A. Joshi, 2019, "A Roadmap Towards Governing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ctober, https://doi.org/10.1007/978-3-030-30267-2_2.

责 编∕肖晗题

The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ence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Analysis and Assessment

Yuan Tangjun

Abstract: Accelerating its innovation and increasingly integrating into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all fields, digital economy constitutes an important force in restructuring global resources, reshaping global economic structure and changing global competition pattern. However, by using the share and growth trend of of ICT industries and products in the global market, the assess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and potential competence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indicates such characteristic of China's core industries and products as a weak foundation and strong application, with a high degree of external demand, a lager gap to he U.S. and Japan.Therefore, to accurately assess the scale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ence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statistical method and system. Meanwhile,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the independent basic research needs to be promoted, and the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needs to be linked up.

Keywords: digital economy, economic growth, international competence

[责任编辑: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