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资本市场的独立董事制度迎来了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将帮助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会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即在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制度。新的独董制度改革措施,具有三个重点:
第一,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定位。明确了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监督者和建议者,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独立董事应当对关键领域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向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优化独立董事的管理。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制度。提高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标准,缩减其兼任家数,规范其任职期限,强化了持续培训和考核评价,完善了解聘程序。加强履职保障,降低履职风险和压力。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不得阻挠或干扰独立董事履职。
第三,健全独立董事的约束监督机制。明确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列举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厘清责任归属,平衡权利与责任。明确在追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责任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合理确定是否追究独立董事责任及程度。
对上市公司而言,本次改革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增强其治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促进其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引入更加专业、独立、勤勉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可以更好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制衡管理层或控股股东权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对中小股东而言,改革将有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增强中小股东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促进中小股东与上市公司的良性互动。通过增加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选任的影响力,提高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完善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安排,中小股东可更好地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和决策,维护自身利益。
对中介机构而言,改革将有助于提高中介机构专业水平和诚信水平,增强其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通过明确中介机构在独立董事选任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规范中介机构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时应当遵守的原则和要求,完善中介机构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服务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中介机构可以更好地履行其在资本市场中的职能。
对监管部门而言,改革将有助于提升监管部门监管效率和效果,增强其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调。通过明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规范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责任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完善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监管部门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信誉,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