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因此,构建面向共同富裕目标的现代慈善治理体系,需要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从组织、制度、机制、技术等层面促进慈善机构发展,进而与我国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差距、健全民生保障、实现扩中提低等紧密融合,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化治理的独特优势。
从夯实慈善事业基本单元入手,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打造多层多元慈善共同体
慈善组织作为捐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桥梁纽带,是我国慈善事业最重要的主体。近年来,各类主体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日渐显现,相互间关系也更加清晰,但从总体情况看,仍存在主体角色不够明确、关系边界不够清晰、作用发挥碎片化、组织内部管理能力偏弱等问题。基于此,一是大力培育慈善组织。一方面,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慈善基地,通过提供办公场地、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大力培育扶持慈善组织发展。同时,着力扶持发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和救助类慈善组织,提升慈善组织专业水平,推行商业向善理念,鼓励支持企业、企业家和高收入群体积极参与设立基金会,允许以企业字号或企业家姓名作为慈善组织字号。另一方面,探索适当放宽对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要求,支持更多有意愿的企业家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同时,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慈善组织,探索适当降低社区基金会准入门槛,引导大型基金会在支持社区基金会发展方面下功夫。此外,还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设立社区专项基金、成立社区慈善协会。二是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一方面,慈善信托能够拓宽财富向慈善流通的渠道,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新生力量,需要加大慈善信托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丰富慈善信托类型。同时,探索慈善信托在设立、培育、管理、扶持等方面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为慈善活动提供内生动能和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为慈善事业发展添加新动力。另一方面,持续完善慈善信托管理制度,探索开展慈善信托财产登记,支持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专户,探索慈善组织向慈善信托委托人直接开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同时,鼓励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促进慈善资源最大化、慈善帮扶专业化。三是着力构建全覆盖且延伸基层的慈善服务平台。在创新慈善活动方式的基础上,丰富慈善帮扶内容,有序引导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精准帮扶城乡困难群体。一方面,市、县可以着力完善慈善基地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慈善基地向联合型、支持型平台方向发展,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在精准帮扶、组织孵化、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乡镇(街道)和社区搭建基层慈善平台,可以大力发展慈善超市、爱心驿站等社区服务类公益组织,推动慈善组织与基层组织相融合。
从完善现代慈善制度体系入手,激励与规范并举,优化行善环境
构建和优化行善环境,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国的慈善事业虽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尚未步入成熟的发展轨道。慈善资源动员能力有限、社会各界慈善参与意愿有待提高等问题,客观上导致慈善事业在优化收入结构、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如何在大力支持有意愿有能力者行善的同时,积极引导无意愿有能力者行善,全面保障有意愿无能力者行善,最终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人人慈善、时时慈善、处处慈善”的有利局面,是目前我国慈善事业面临的具体难题。因此,需要在以下三方面重点关注。
一是优化慈善法律环境。随着慈善事业逐渐成为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内容,也须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一方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修订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相关立法,构建慈善组织的基本法治框架,并加快与慈善法的对接。同时,进一步强化慈善自愿原则的保障力度,捍卫慈善事业的法治底线。另一方面,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严禁行政摊派行为,有效保护个体与组织的财产权利,保障慈善活动自愿特性。同时,也要规范政府在常规与突发事件中介入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的范围与程度。
二是优化慈善政策环境。一方面,出台社会服务机构名称变更、公益甄别、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等系列政策,加大国家和地方各层级对慈善活动的表彰力度,促进慈善事业良性发展。同时,持续完善慈善捐赠事业的物资评估体系、简化慈善捐赠事业的税收减免程序、调整个人慈善事业捐赠的税率与可扣除比例限定,降低个人捐赠成本。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遗产税与增值税制度,主要是通过构建全覆盖和累进制的个人税收体系,提高富裕阶层个人之间与代际之间进行财富转移的成本,从而使他们更愿意通过建立慈善机构或基金会来管理他们的财富。同时,在监督管理政策方面,围绕提升慈善组织、慈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从明确合法合规细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的作用、加强违规惩戒力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三是优化慈善社会文化环境。一方面,将慈善文化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慈善行业从业者,将其纳入专业学位体系及非学位培训体系,改善薪酬待遇,增加职业系列中慈善从业人员类别,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将开展慈善活动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使慈善成为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提升全社会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助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同时,发挥融媒体优势,宣传慈行善举,传播慈善理念,普及慈善常识,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慈善意识、理性捐赠观念、公正分配理念,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包容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环境。
从构建慈善行业协作生态链入手,鼓励慈善多方主体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对接
协作生态的本质在于资源聚集、能力互补和知识共享。对生态链中的慈善组织而言,因为协作而带来的信息和资源的聚集,可以为机构提供更多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能力建设的机会。相比单一机构,在拥有更多资源和能力的情况下,协作网络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性和有效性都将大大提高。因此,要让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募捐平台和相关机构找准自身定位,主动融入慈善行业协作生态链。
一要发挥慈善行业的协同带动作用。一方面,构建能促使各慈善参与方实现参与和协同的要素,促进认知协调与信任建立。通过正向价值引领可以协调各方的价值观念,改善彼此的信任感,促进各慈善参与方建立协同机制。例如,党建引领机制可以遏制各慈善参与方利己主义的慈善动机,引导各慈善参与方向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捐赠资源。另一方面,在支持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增强其公信力、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下,通过分类培育枢纽型慈善组织,鼓励有影响力的其他组织在相应领域发挥作用。
二要发挥慈善行业优势互补作用。一方面,鼓励慈善行业细分,支持筹资型、专业服务型慈善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同时,鼓励提供孵化培育、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法律咨询、募捐服务、等级评估、数据统计等行业服务的支持性组织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提供教育培训、医疗康复、应急救援、法律援助、社会工作等专业服务的慈善组织,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倡导募用合作,筹资型慈善组织要积极支持专业服务型慈善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做好慈善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要通过品牌项目建设等促进多方慈善主体参与活动。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慈善项目研发,引导有意愿有实力的慈善主体积极参与实施,打造慈善帮扶困难特殊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品牌项目。同时,鼓励有资源募集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支持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和其他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实施慈善项目,扩大慈善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
四要开展慈善领域“山海协作”。一方面,要围绕缩小地区差距,进一步畅通慈善资源配置的对接通道,引导慈善资源向山区海岛等地方流动,支持山区海岛的养老、救孤、助残、教育、医疗、生命关爱等慈善项目。另一方面,鼓励上市公司结对帮扶薄弱村,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建共赢共享的协作机制。
从创新数字技术手段入手,有效赋能慈善主体,提高慈善资源精准匹配度和慈善活动效率
数字化已经成为新的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们生活深度融合,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包括公益慈善行业在内各行业发展的强劲动能。公益慈善数字化是公益慈善主体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公益慈善目的的过程和状态,是数字时代公益慈善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说,互联网慈善平台,借助在线动员、筹资渠道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建构务实的组织运营和管理模式,激发了个人参与热情,活跃了社会慈善资源,推动慈善走向平民化、大众化,改变了传统“大政府,小社会”的慈善主体结构,吸引了大批个人捐赠者,缓解了“大企业小个人”的捐赠结构,优化了社会慈善资源的配置效率。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关注、点击和参与各种网络慈善活动的人次超过百亿;自2017年至今,中国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从25亿元增长到近100亿元,增长了近3倍。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让慈善资源对接更为精准,可以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赋能慈善组织。首先,在宏观层面,慈善组织通过应用数字技术实现慈善信息资源的即时共享,突破信息的公开瓶颈,并依据信息的预测功能完成传统信息平台难以提供的服务,如灾情趋势预测、舆情预判等,推动慈善组织更有预见性地进行资源衔接,帮助慈善资源进入合适的领域、对象和环节,形成与政府公共资源分配、市场分配的衔接互补。同时,发挥慈善资源在重点民生、发展领域的协同作用并避免跨部门重复投入或出现“三不管”缝隙地带,从而提升资源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分配效用,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慈善领域的主动和主导作用。其次,在中观层面,慈善组织通过应用数字技术变革自身的组织模式和行为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慈善组织得以高效地协调、推动慈善资源在慈善组织之间的横向和纵向流动,协助慈善资源流向应去的领域和对象,实现慈善资源供给和社会需求的有效匹配,最大化慈善资源的边际效用。最后,在微观层面,数字技术实现了慈善项目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共享,让捐赠者得以知晓自身参与的慈善项目的执行情况,关注慈善项目所带来的持续影响,促成善念都能发于真心、成于理性、恒于透明,让每一个善举都能实现“授人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