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环,打消区域壁垒,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部署。这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具体举措。
一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调节的范围、程度和水平不断提高,如商品市场的市场化率已达97%以上。但是,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商品市场中还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现象;另一方面,要素市场如土地、资本、数据、高级人力资本市场等,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和供需关系进行自动调节,主要表现为行政壁垒、管制规则较多等。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一些人担心这是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建设一个一切事务都由中央政府来进行管理和决策的市场。这是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和内容的误解。我们要建设的“统一市场”,是由市场统一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机制。根据《意见》的解释,指的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尤其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主要包括: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很明显,如果自由流动规则、竞争规则各地都不统一,市场何来公平、公开和公正,营商环境怎么能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制定和执行自由流动规则、竞争规则,发挥弥补市场失灵的主要职能,正是体现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规模越来越大,但是国内统一大市场一直没有真正形成。随着经济体量快速增大、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缺乏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弊病愈发凸显,不仅不利于进一步促进健康的市场竞争、强化社会分工、实现经济增长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也不利于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利于促进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再平衡。
根据经济学“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分工”的基本原理,一个经济大国如果没有一个与其增长相匹配的功能完善的庞大市场,其国内的竞争和分工水平一定是低级的,其发展效率一定是不高的,发展动力也一定是不可能持续的。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统一大市场越发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可以依靠的比较优势甚至是绝对优势。过去我们的比较优势是要素的性价比高,现在已经变为国家的超大规模市场容量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完整的、具有韧性的产业链。正因如此,国内统一大市场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与飞速发展的信息化、网络化相结合,成为拉动或推动我国实现重大技术进步、加快经济结构变迁的主要力量。
二
我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再平衡,是中国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第一,通过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为世界经济再平衡作出积极贡献。中国过去参与经济全球化,采取的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大部分国内企业只是发挥了加工制造平台的作用,国内市场并不是真正的最终市场所在地。与以往“两头在外”发展模式不同,当前我国推进构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着重于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并带动世界经济复苏。这一模式可以有效改变以往国内生产多而消费少的格局,促进增加消费并减少储蓄、减少过剩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新发展格局的构建,离不开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只有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的特征才会愈益明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才会不断释放。
第二,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依托这个市场吸收和消化发达国家的高级生产能力,集聚全球资源尤其是人才资源,为全球提供更多的商业机遇和市场机会,为全球经济增长提供来自中国大市场的持续不断的动力。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意味着我国产业链的进一步稳定、更加具有韧性,企业做生意的交易成本更低,而且意味着国内大市场可以产生对商品要素和资源的巨大虹吸能力,为全球发展提供更多机会,还意味着中国企业可以依靠这个大规模市场对外国企业发出国际外包订单,或者可以通过“走出去”就地吸收和利用所在国的资源要素,为其创造增长和就业机会。
第三,通过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进一步促进国内改革,破除对外开放的制度壁垒,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过去我国是通过对外开放促进国内改革,现在更加强调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通过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做好对内开放,就是强调国内各区域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联通、加快培育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通过促进劳动力、资金、土地、知识产权、数据等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对内开放不足或建设统一大市场不力,将极大限制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和联通,从而影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现。当前,我国对外开放正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这是更加深入、全面、系统、公平的开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方面,我国通过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消减隐性贸易壁垒,加快相关体制规制与政策的调整,可以促进国内外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力的自由流动,促进国内外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有助于我国从过去被动的“规制跟随”型开放,转向主动的“规则制定”型开放,通过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逐步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向国际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产品,让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乘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便车”,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
(作者:刘志彪,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