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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精准治理:现实必要性与推进路径

摘 要:“十四五”时期,国家对战略性产业、重大基建工程、社会民生领域的支持与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这些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将面临多发风险,其隐秘性、复杂性、危害性也日益提高。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治理的阶段性新特点新规律,保持清醒头脑,永吹冲锋号角,坚持腐败精准治理。腐败精准治理要求运用靶向发力、定点爆破的精准思维,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精准实施高压惩治,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力;精准织密制度笼子,营造不能腐的制度环境;精准筑牢思想防线,筑牢不想腐的理想防线。

关键词:腐败精准治理 高压惩治 制度环境 思想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2.11 【文献标识码】A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惩治腐败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战略态势基本形成。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仍在激烈进行,反腐败斗争仍面临着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存量还未清除,增量时有发生,而且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交织,隐蔽性和复杂性更强。新时代新征程上,反腐败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深挖彻查,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精准施治,不停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原体,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才能保证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新形势下腐败治理的新要求

进入“十四五”时期,国家对战略性产业、重大基建工程、社会民生领域的支持与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这些领域的权力、资源与资金日益密集,腐败问题也日益多发,且其隐秘性复杂性危害性也日益提高。面对屡禁不止的“四风”问题和触目惊心的贪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精准实施高压惩治。腐败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惩治效果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总结,也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的一贯原则。反腐败斗争应该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坚韧不拔的钉钉子精神,精准“打虎”“拍蝇”“猎狐”,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时代进行党的建设需要更精准地惩治腐败,重症用猛药,轻症要鞭笞,腐败治理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坚持严厉惩治的尺度绝对不能松,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

精准织实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当前腐败治理制度已基本确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已建造成型,基本覆盖反腐败斗争“盲区”和“飞地”。然而,制度在精不在多,只有精准有效的制度才能保证公权力的行使始终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腐败防治的效能转化必须经过制度执行,执行是腐败防治制度获得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好的腐败治理制度得不到执行落地就会形同虚设,不仅会沦为“纸老虎”“稻草人”,还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腐败问题接二连三相继发生。新形势下,除了要织好扎牢编密腐败治理制度的笼子,还要精准落实腐败惩治制度的执行,让每一项公权力都正确行使在阳光下,保证反腐败制度优势顺利向治理效能转化,进一步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

精准筑牢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思想上的滑坡是行为变质的开始,理想信念的动摇是腐败问题产生的催化剂。只有在思想上精准筑牢不想腐的防线,反腐败的高压震慑和制度笼子才能发挥长远效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敢腐是前提,不能腐是关键,不想腐是根本。不想腐是不敢腐和不能腐的重要防线,即使腐败防治制度十分完善,腐败惩治力度十分严厉,抗拒诱惑、抵制腐败的最后防线还是得靠“不想腐”这一理想信念。只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精准化与差异化原则,内化自我的政治信仰和政治信念,才能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才能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新形势下腐败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高压惩治不精准,问责泛化硬化异化,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受挫

问责泛化。很多地方把问责当成工作开展的重要推手,动辄问责。有些领导干部常常把“问责”挂在嘴边、写在政策文件里。问责一方面是一种责任转移方式,通过问责这一“挡箭牌”把责任“甩锅”给下级;另一方面,通过问责来引起下级执行人员的重视,让自己布置的任务能够顺利地快速完成。问责泛化导致问责的范围越来越广,问责的工作越来越多,被问责的人员越来越密集,不仅影响具体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进一步降低了问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问责硬化。为了问责而问责,容易导致问责硬化。问责硬化容易把问责本身当成治理目标,把问责成绩当作腐败治理工作的考核指标。部分问责属于凑数式问责或者指标式问责,并不注重质量和效果,多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上级检查抑或是回应社会质疑,这种问责在“没有发现问题就是有问题”的错误观念影响下,把问责当成常态,把不问责当成非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干部一年中可能会被问责多次,也存在有些干部可能会因同一件事被不同部门问责多次,这种问责硬化严重挫伤了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问责异化。当问责的手段和目标发生偏离后,问责异化就产生了。有些部门在腐败治理时并不按照问责的标准与原则进行,而是根据问题影响的大小来随意决定问责什么级别的干部;有些地方党委或政府部门把纪检监察机关当成“尚方宝剑”,常拿纪检监察机关的问责权来威胁“不听话”的领导干部,把问责当作“耍狠”的工具。受制于潜在的问责压力,很多领导干部经常花费大气力处理职责范围之外的工作。问责异化导致问责随意化、扩大化,进而形成问责过度与问责乏力的后果,严重影响腐败治理效能。

制度执行不精准,廉洁考核标准单一,具体政策沦为“稻草人”

有些腐败治理政策制定得并不精准,没有结合地方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地方领导干部无法有效执行。一般情况下,腐败治理制度的执行流程是先由党中央或中央各部门颁布制度,再由各级党委或各级政府部门传达,然后由单位或者个体具体执行,在整个贯彻落实中,只要有一方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精准可行的方案,该项制度就无法有效执行。现实中,有些部门并不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没有把当地实际与相关政策相结合,而是直接转发上级政策文件,或者照搬照抄其他地方措施,导致具体政策或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最终沦为“稻草人”或“纸老虎”。

个别领导干部我行我素,不以身作则,不进行示范带动,腐败治理制度停留在领导层,不能继续下沉执行。腐败治理关键靠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关键靠执行,执行的最好药方是领导干部亲身示范。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经常袖手旁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仅不好好落实上级腐败治理制度,而且不努力提升自己的防腐拒腐能力,思路保守,理念陈旧,没有形成“上行下效”的腐败治理制度有效执行的生动局面。

廉洁考核制度形式单一、不具有多样化针对性,被考核部门情况各异、千差万别,一张考核表往往被应用于多个部门,导致考核结果不合理。对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评价主体及对象广泛、考核内容多样、评价指标体系复杂。因此,对不同部门的不同干部进行考核时应制定各具特色、更具针对性的廉洁考核内容和标准。然而实际上,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廉洁考核内容与标准却大同小异,一些部门仅仅是机械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应付,只求不被问责。

思想教育不精准,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够,党性教育培训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一方面,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性不够强。当前,腐败防治警示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自主学习廉政教育读本、集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腐败防治纪录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这些警示教育活动虽然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是实际开展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是教育活动没有根据受众对象的行业、级别、身份等特殊性进行精准匹配。另一方面,党性教育内容没有精准对接党员干部的现实切身需求。党性教育普及面广,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灵活,但多以教化式、灌输式为主,培训内容没有深刻结合学员的生活实际与工作实际,大多以理论教育与常识讲解为主,缺少帮助学员解决现实问题的深入指导。

腐败精准治理及其实施路径

精准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问责与激励相结合

第一,把数字技术融入问责机制,提高问责精准度。建立健全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共享平台。各部门应该相互协调、联合督导,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既要建立问责情况分享机制,也要实现问责结果互通互享,构建监督执纪问责的数据链条,提高纪检监察系统的数字信息共享水平,减少督导次数,避免问责泛化。

第二,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给问责加上人文温度。在问责力度加大的同时,要注意加上问责的温度,坚决避免“不干事不问责,多干事多问责”,防止敢担当有作为的一线干部被频频问责。腐败治理中要关爱、关心被问责人,将问责与激励结合,严管与厚爱并举,多增加些实质性人文关怀,确保被问责干部主动作为热情不减。

第三,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领导干部敢做敢为营造良好环境。在腐败治理时要正确处理严格监督与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之间的关系,重点关注愿干事、敢干事和不干事、乱干事的干部,给真干实干者提供“护身符”,给假干不干者戴上“紧箍咒”,为敢担当愿作为的干部提供松紧有度的良好环境。在容错纠错机制的界限范围内,鼓励干部有所作为,认真做好关于干部的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收集信息,以百姓利益为标准明辨“公”“私”权力行为,鼓励一心为“公”的干部积极作为,为其提高政治待遇,让有担当有作为的干部真正有为有位。

精准执行,坚持完善制度与强化执行并举,示范带动与多样考核相统一

第一,精准制度执行,发挥头雁效应。新形势下推进腐败防治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制度执行是关键。提高制度执行精准度,就要突出重点,重点关注事关国家战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腐败防治制度建设;重点锁定审批监管、开发建设、金融信贷等权力与资金密集的关键部门的制度流程;同时还要聚焦具体执行制度的人,尤其是党员队伍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腐败防治制度发挥效能优势的关键一环,抓好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有利于形成头雁效应。

第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激发干部积极作为。上级部门应该宏观管理,简政放权,管好结果,按照目标导向方式,设定目标,建立合理考核机制,给予下级干部积极作为空间。一是拓展考核内容。坚持多元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原则,根据行业、部门、岗位的不同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调整考核范围,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考核标准,激发干部积极作为热情。二是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第三方评估作为一种外部考核力量,对评估对象具有更强的制衡性,能弥补系统内部考核的不足,尤其是引入高校专家、社会评估机构等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主体,能发挥更强的监督考核作用。

精准廉洁教育,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认知并举,问题剖析与原理解读并行

第一,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准确有效的廉洁教育可以教授人们主动抵制腐败的方法和策略,可以牢固树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理想信念。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反腐倡廉教育与党性修养的信仰支撑与行动指南。只有强化理想信念,精准廉洁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廉洁教育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在原有的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形势下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模式,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自我防腐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完善廉政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效性。廉洁警示教育要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激发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第二,精准落实党性教育。党性教育不仅涉及理论教育,还涉及实践教育。加强道德品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学习,在案例剖析中既注重原理解读,也注重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理论修养和原理解读是党性教育的基础,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条件;问题全面剖析是提高理论修养的重要环节,只有把问题正面反面、问题背后的主客观影响因素都深刻剖析了,才能更加深入理解党性原理,更加坚定理论修养,更加坚定政治定力,真正做到自警自省自觉。

【本文作者为 李景平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廉政中心副主任;孙静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项目编号为22AZD028)阶段性成果】

责编:蔡圣楠、董惠敏/美编:王嘉骐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