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国家赋予海南的重要地位,也是国家交给海南的重要任务。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5年来,海南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自贸港建设开局起步,海南已成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面向印度洋、太平洋的重要开放门户。全力筑牢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自贸港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从顺利开局到加速推进。如今,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不可逆转的发展轨道。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的180多个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市场主体不断受益。近5年,海南省共引进人才50万人,新增市场主体增量超过过去30年总和。实际使用外资在2018、2019、2020年连续3年翻番,近5年总额超之前30年总和。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战化运行,64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挂牌运作,近海、岸线、岛内三道防护圈全方位构筑,一批金融、房地产项目风险依法妥善化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海南要驰而不息地以制度集成创新促进自贸港“大开发、大改革”,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为关键抓手——
自贸港建设需要对标当今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着力研究高水平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型开放。聚焦汇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与自贸港封关运作前后政策的叠加红利效应。此外,着力谋划封关运作后全面先行先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在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同时,在推动实现国际合作和融入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方面,海南要以实施《全球自由贸易区(港)伙伴关系倡议》为契机,更加注重深化与香港、迪拜杰贝阿里自由区、马来西亚巴生港自贸区等地合作,以扩大专业服务业开放为关键突破点,充分开展压力测试,做好封关运作前后的政策衔接。
以启动新一轮制度集成创新三年行动为重要平台——
过去3年,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60项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发布制度创新案例134项,其中8项被国务院向全国复制推广、6项得到国务院大督查表扬。未来3年,海南将推出更多项更具全局性和影响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围绕“保税加工转离岛免税”等重点领域,深化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各种隐性壁垒。
聚焦科技体制改革。打通“产学研用”各环节,通过改革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
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提高自贸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资本运作能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着力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兼顾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和激发土地等各种资源要素活力,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在建设热带风情精品小镇、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形成合力,助推乡村振兴。
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简税制改革内容的研究制定和立法工作,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五税合一”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进而给企业减轻负担,助力自贸港发展四大主导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