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围绕“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立足国有企业职责使命,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善于从政治高度、政治视角审视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把深化改革与化解风险一体谋划推进,通过有力有效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政治巡察,聚焦科技创新、权力运行、整治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对国有企业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在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强化科技赋能,将国有企业核心业务数字化,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管、大数据对比分析等科技手段,拓宽监督发现问题的渠道,提升监督工作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构建责任监督体系。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保障生产经营不偏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剂。聚焦“两个维护”,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监督内容,督促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决反对“国企特殊论”“利益至上论”等错误认识。充分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落实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建考核,推动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与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深入整治国有企业突出问题。加大对国有企业突出问题的案件查办力度,对线索进行排查起底,通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模式,持续查处营销、采购等领域腐败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好政策策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引导企业干部端正态度、消除顾虑。对自觉申报、情节轻微、主动纠正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规避监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结合查办的重点案件,注重发现同类企业的共性问题,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通过用好案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把正风肃纪反腐同推动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衔接起来,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划定市场行为负面清单,围绕完善国资监管、促进公司治理、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和从业环境。把廉洁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廉洁教育,培育诚信守法、崇廉尚洁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