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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灯塔: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体系

辽宁省灯塔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通过加强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村基层党组织在促进乡村治理方面发挥作用,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成效,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加强党的领导,促进治理效能提升

强化乡村治理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横向上,将党组织聚焦到党建工作薄弱之处。在纵向上,以党组织为核心,构建“党建引领、网格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

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培训班,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履职能力。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原则,全市今年共打造典型示范村13个。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完成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2个,推动解决问题,促进转化提升。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织密共建网络,强化治理效能运用

健全基层党组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不断抓实网格作用发挥。将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全市193个村按照50-100户常住人口划分网格,共设置网格1156个,设立网格党组织853个。在每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的基础上,把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中心户长等力量全部纳入网格,目前全市已配备网格员1156人。

深化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引领带动各方力量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以建设党组织领导下的和谐善治乡村为目标,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00余件,为群众做好事实事1500余件,代办服务各类事项420余件,真正将好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治安刑事案件、群众访事件逐年下降,实现了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壮大集体经济,激活治理效能活力

助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依托,也是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根本保障。对此,灯塔市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制发《灯塔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意见》,确保全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有序实施。全市现共有151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现营收1400余万元,2019年以来9个因雪灾受损项目已全部完成修缮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新申报9个项目已全部落地。

坚持“市场导向、集体所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力度,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先后打造灯塔大米、辽峰葡萄、柳条北虫草等地区品牌,培育一批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农村经济更具活力、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的集体经济强村,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中共灯塔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