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绥中县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选优、育强、管严、用好”四步走,不断激发村党组织书记“领头羊效应”,拓宽百姓致富路。
以“选优”筑牢乡村振兴“主心骨”。绥中县始终坚持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优化班子结构为重点。结合2021年村“两委”换届,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员作为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干部资格联审制度,坚决把不符合条件人员清除出队伍。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提高16.7%,平均年龄降低6岁,实现“一升一降”目标。同时,各乡镇党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推选条件和范围,按照“两推一定一公示”的程序确定564名村党组织书记和1410名村“两委”成员后备人选,其中,每个村的后备人选中包括至少1名35周岁以下人员和至少有1名女性后备干部,切实将一批政治素质硬、学历水平高、带富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当中。
以“育强”提升履职尽责“真本领”。绥中县始终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村干部素质与能力的重要途径,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三会一课”、研讨交流、线上学习培训等方式,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三农”工作要点。每年举办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班,分批次对282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不断增强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深化与省、市农科院的合作对接,每年邀请农科院专家开展果树剪枝、棚菜种植等现场技术培训10余场。今年7月份,高甸子满族乡顺山堡村邀请市农科院专家对村民进行果树种植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提高农作物管理技术和农产品质量,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果树人才,切实推动绥中县抓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以“管严”拉紧反腐倡廉“高压线”。绥中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不断强化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请销假、请示报告、述职评议等制度,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健全落实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统一管理,推动村干部档案电子化管理;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决策程序,让群众参与重大村务决策;扎实开展村级“阳光三务”工作,推广运用“辽宁阳光三务”网络监督平台和小程序,推动村级事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有效提升村级工作透明度,着力推进村干部规范履职。
以“用好”架起党群共富“连心桥”。绥中县不断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开展党员能人与农户结对帮扶,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管理机制,形成了“头雁领航、强雁带动、雏雁丰翼”的“雁阵效应”,有效助推乡村振兴。高甸子满族乡朱仙屯村“90后”党支部书记刘情积极协调申请壮大村集体经济大棚4栋,同时协调资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与獐子沟村、袁家屯村共同成立棚菜产业联合党委,采用联合发展的模式,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切实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永安堡乡北河村党支部书记孙国华带领群众改变种植模式,成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投资兴建永河丰生态采摘园,项目实行统一种植、统一销售,自主经营、按股分红,村集体分红每年能达到12万元,村民人均每年提高收入上千元;加碑岩乡黄木杖子村党支部书记董占有依托“辽西第一个党支部”旧址,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和特色种植业,实现了由单一种植业向旅游服务业及特色种植业的转型升级,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近15万元,带动村民50多人实现就近就业,人均增收2000元。(中共绥中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