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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阳人大:强化司法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湖南省耒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图为湖南省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龚志桂(中)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把司法监督与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突显监督重点

耒阳市人大常委会以解决社会各界极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为调研课题,深入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进行广泛调研,持续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民商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市人民法院兑现司法承诺、市公安局打击拒执犯罪力度。通过调研监督,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法院执行到位金额6.89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5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3453人。帮助一起“执行难”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维护了因执行停滞8年而未获得赔偿的军属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在选择司法监督议题时,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出发,抓住了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把司法监督与代表工作相结合,拓展监督空间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基础。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司法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有效结合,丰富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代表中的法律界人士4人11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规范性文件质量;组织4次110余人次耒阳四级人大代表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监督法院依法办案;组织4次30余人参加检察院公开听证,现场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以监督“八五”普法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为契机,组织人大代表11次230人次参与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横幅3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00余份,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相结合,细化监督层面

司法监督工作必然涉及司法人员,而司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到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耒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相结合,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借鉴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耒阳市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对市两院17名“两官”的政治业务学习、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方面进行全面评议监督,促进“两官”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为耒阳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把司法监督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相结合,扩大监督范围

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司法监督的重要“窗口”。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湾村明白人+人大代表”模式,通过湾村明白人中的人大代表参与耒阳市“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排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起,加之群众上门信访2起,以转办交办等形式督促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程序,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和化解,有力地促进了耒阳市社会大局的稳定。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过程中,耒阳市人大常委会也严格把握界限,不对案件提出具体的裁决性意见,做到不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审判。(郭聪)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