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袁筱林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请问,如何理解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
解读:蔡之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也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准确理解民营经济的“内在要素”属性,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民营经济的重要贡献、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予以把握。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制度内在要素是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原则,是历经长时间艰辛探索、系统性战略部署、多领域试点改革的最终结果,是内生于我国经济本土实践、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始终契合我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从内在逻辑看,经济规模与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度具有密切关系,在影响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程度的诸多因素中,民营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有一个基本特征,即经营主体是独立的,能够根据自身利益对市场信号自主作出反应。得益于民营经济行业分布的广泛性、企业设立的便利性,民营经济吸收生产要素的能力、规模和便利程度给我国经济发展注入生机活力。
从具体过程看,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相互促进、相互竞争、相辅相成。实现生产力水平的持续提高,一方面需要具备持续攻克重要产业技术门槛的能力,而另一方面也需要具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持续生存的能力。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深度协同发展。作为不同的所有制经济类型,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各有所重、各有所长。民营经济立足于市场竞争,对细小的市场变化和市场机遇会更加敏感,具有极强的动态调整能力和适应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优势,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真正实现两者的深度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两者各自优势并形成互补效应,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才具有源源不断的提升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民营经济不仅自身取得了巨大成功,也显著提升了国家发展水平,而这正是民营经济高度耦合、深度融合、内在契合我国经济制度的表现和结果。
数量上,我国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已由2012年底的1085.7万户增长至2023年5月底的5092.76万户,同期民营企业在企业中的数量占比也由79.4%提升至92.4%,是我国经济发展当之无愧的主力军。“56789”常被用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事实上,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不止如此。如在税收上,自2012年至2021年,民企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已从48%上升至59.6%;在外贸上,民营企业自2019年起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外贸主体,2022年民营企业的进出口规模占进出口总值比重超过50%;在就业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比已由2012年的32.1%上升至2022年的48.3%。可见,民营经济是稳定我国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力量。
质量上,民营经济不仅具有数量优势,在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50%左右,全国65%以上的发明专利、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来自民营企业。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上也在发挥巨大作用。2023年我国“四新”经济民营企业已经超过2500万户,新经济新业态保持强劲发展态势;在2022年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数量已经达到407家,占比高达81.4%;在2022年全球最具创新力的50家公司中,我国上榜的7家企业全为民营企业。这一系列指标也充分说明民营经济对我国创新发展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受经济发展阶段转变和国际发展环境变化的影响,经济增速的下滑肯定会给作为我国经济主体之一的民营经济带来压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特点也没有改变,居民消费加快复苏、社会投资稳中有进、出口贸易亮点颇多、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加速,这些有利条件都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更重要的是,“两个毫不动摇”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重要国策,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明确赋予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重要定位,这不仅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地位,也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积极融入发展大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已成为引领全局的国家战略,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应深度融入这一大势。从国内大循环看,《意见》为民营经济指明了发展方向,如《意见》第十六条明确指出“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如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些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从国际大循环看,《意见》也为民营经济提供了保障。如《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了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意见》还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显然,这些举措能够为民营经济参与国际大循环提供巨大的安全保障。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要用好用足政策优势。从文件结构看,整个《意见》的八大条三十一小条内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各方面内容,是民营经济未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市场地位上,《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策支持上,《意见》从融资支持政策、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在法治环境上,《意见》既明确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监管执法体系,也强调要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在政商关系上,《意见》提出要通过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来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社会氛围上,《意见》也强调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在制度保障上,《意见》也提出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面对当前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日益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还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