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要求,健全金融安全保障体系,积极融入和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用高水平金融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金融深度融入、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社会运行、国家治理、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因此,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是必须紧紧抓住、持续做好的一件大事。
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大国、强国,都十分重视金融安全,普遍把保障金融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金融融入经济社会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金融风险因素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金融领域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甚至爆发金融危机,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如历史上的荷兰郁金香泡沫事件等,都对其本国经济和国家发展造成沉重打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的重创至今尚未完全消除。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经过艰辛的探索和发展,我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建立起了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金融安全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明确将“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作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国家金融安全与金融治理的重要论述,创新性地提出推动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提供了根本指南。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新时代以来,我国金融安全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更加完善,金融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成功避免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稳妥化解了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集中整治了失序违规的金融乱象,经受住了外部冲击等的严峻考验,实现了金融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力服务和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实践证明,金融稳则经济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担负着更为关键的使命和责任。只有把金融安全防线筑牢了、金融风险底线守住了,才能助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撑。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及其衍生的风险问题和安全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随着金融借助数字技术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现代社会,可能会导致金融风险及其危害性呈指数级上升态势,甚至有可能外溢为社会风险。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艰难乏力的背景下,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影子银行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隐患依然存在。金融风险隐患的诱因更加复杂、形态更加多样、边界更加广泛,系统性风险、高杠杆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国际金融危机外溢性风险交织缠绕,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危害性等特点更加凸显,处置不当就会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使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艰巨。
中小金融机构是金融风险的聚集地。相关中国金融监管报告表明,流动性风险是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表现之一,这种流动性风险集中体现在银行间市场。长期以来金融行业主要实行混业经营,易将风险传导至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从资本充足率到资产素质都较为脆弱,缺乏抗风险能力。2023年以来美国多家银行倒闭引发全球金融市场震荡,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防范。
海外投资资产潜藏金融安全隐患。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境外投资。但随着中国在海外的投资资产不断累积,其引发的中国海外资产配置面临的风险挑战却始终令人忧心。目前,对外投资大多以美欧等国家和地区金融资产和实体企业形式持有,如遇极端情况,将会面临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例如,乌克兰危机中美国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人民币跨境支付仍受美元制约。近年来,全球“去美元化”的声浪不断升高,但长期以来形成的美元霸权根深蒂固,对美元的“路径依赖”亦已形成定势,短期内难以摆脱。目前,作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人民币在全球经济中的交易活跃度虽然不断上升,但国际支付体系中的大部分支付活动仍需通过美元、欧元等国际主导货币进行,因此,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势在必行。
金融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这些正是现代金融的鲜明特征,因此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是支撑现代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快速发展的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使金融机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等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不断增加。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中后台信息系统还没有完全摆脱技术依赖,尚缺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资讯机构,在金融信息和舆论上的话语权尚显不够。
外部风险冲击增多。当前,美欧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美国等一些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急转调整持续引发风险外溢,对我国金融安全形势形成外部冲击。美联储自2022年3月以来连续11次加息,累计加息幅度高达525个基点,联邦基金利率达到22年来最高水平。自2022年7月以来,欧洲央行也累计加息375个基点。这种连续式、激进式、强力式的加息,对世界金融市场造成巨大干扰和持续压力。
新征程上,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我国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既下好“先手棋”,又谋好高妙招,牢牢掌握金融安全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坚持防范化解风险要一以贯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金融领域的风险源和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效,坚决把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早期阶段。
全方位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金融安全之所以保障有力,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只有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更好地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决策机制、统领金融与财政全方位协作机制,继而主动消除风险隐患、及时防控金融风险及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健全金融稳定和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另一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持实施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管好货币信贷的总闸门,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需求。围绕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等重大战略,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对金融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制度机制,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更好为实体经济助力、为现代化产业体系赋能。
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超过4000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点多、量大、面宽、风险集中的特点,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积极加强风险排查和监管,分类、精准、稳妥处置各种风险,持续探索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可行路径和最佳策略。深化城商行、农商行改革,推动和督促这些金融机构专注主业主责,以有效的公司治理管控好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处理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金融维稳和风险化解的责任。
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按照安全稳定、自主可控的原则,全面加强对金融体系的安全检视和压力测试,补齐短板弱项,压实关键环节,优化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和处置举措。不断推进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特别是加快金融软件和硬件设备进口替代进程,守牢金融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能够持续发挥关键功能。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厘清责任边界,拉紧责任链条,加强综合治理,将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将线下监管和线上监管结合起来,将加强功能监管和加强行为监管结合起来,推动货币政策更好发挥在促进高质量发展、稳定人民币汇率、繁荣金融市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提高风险预警力、发现力、处置力,深入分析风险隐患的发生成因、生成机理、传播途径、影响强度,特别要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国界风险的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先进科技手段在金融领域的引进和运用力度,加强资金流向流量动态监管。强化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密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资本市场异常波动风险等引发的金融风险。完善金融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对干扰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腐败及其衍生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坚决整治、严厉打击,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稳定。
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充分发挥我国的大国优势,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以系统的经济金融法律工具应对西方发达国家宏观政策与法律的外溢性影响。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倡导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全球金融秩序,增强制度规则的公平可及性、普惠共享性。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①《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二论做好当前金融工作》,《人民日报》,2017年7月17日。
②侯宇尧:《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人民日报》,2020年11月4日。
责编/贾娜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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