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部委,设立一个内设机构,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和反响,多年来没有见过。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消息一经披露,立即成为网络热点。看了大半夜各种议论,觉得无论是充分肯定,还是不以为然,乃至冷嘲热讽,都暗含着深情、饱含着期待。
如此关注和反响,如此深情和期待,着实是因为这个“局”太大了。
“局”之大,首先在于它是设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但与国务院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国家发展改革委更具有政策性、宏观性、综合性,特别是权威性。它的重要职能,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一个多月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紧接着,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推出了一系列配套举措,此次成立专门机构,无疑是贯彻落实的更有力举措。将民营经济发展局设在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显然能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优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局”之大,还在于批复它的机构单位。批复机构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这个平时不怎么为社会所知的单位其实承担着重要职能,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等,它有8大项职责,但简单地理解,它是管机构和编制的。机构编制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宝贵资源,也是稀缺和紧要资源。在当前背景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一个局(还不是一个司),足见其成立之必要、之紧迫。
“局”之大,也在于它的职能职责。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讲得很清楚。比如,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拟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等等。我特别关注的是这样一句话: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地见效。没错,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该出台的都已经出台了,关键是落地见效。能否更好更快地落地见效,是检验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尺。
“局”之大,更在于它所保障的对象不允许任何人有丝毫的忽视。众所周知的“56789”告诉我们,民营经济贡献之大、比重之高、创新能力之强、解决就业之重、企业数量之多,无不让我们把它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乃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紧密联系。
设了一个很大的局,是为了换来一个更大的“局”。这个“局”,就是民营企业竞相涌现发展、生机活力迸发的可喜局面。这是一个万众期待的新局,也是完全有信心实现的新局。
为了使这个“局”更紧实、更平稳、更长远,需要有四根“梁”来支撑。
“梁”之一,就是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是一贯的,特别是近些年已形成一个系统的政策体系。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有利于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更有利于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梁”之二,就是制度。制度环境是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涵,“两个毫不动摇”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但在具体环节和实操层面,制度障碍依然存在,不少方面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相信这也是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工作重点之一。
“梁”之三,就是法治。法治保障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一方面要求民营企业要遵法守法,不管做什么、做多大,都要做遵规守法的企业公民;另一方面,要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梁”之四,就是理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对民营经济认识上的摇摆、舆论上的飘忽,集中反映了理论上还有很多需要厘清的东西。“四梁”之中,此梁最不结实,最需要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