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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推动“三源共治”

河北法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样本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张运恒 刘琳

上世纪50年代,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马锡五同志专程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别古庄人民法庭蹲点调研,系统总结廊坊地区调解经验。当地法院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调解的红色司法基因形成“廊坊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推广,成为“枫桥经验”的河北法院样本。

承德法院推行“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一校一法官”的“三个一”工作机制,雄安新区法院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邢台法院构建“防未病、调微病、治已病”的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近年来,河北法院系统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样本,“廊坊经验”在燕赵大地百花齐放,诉前调解分流率、诉前调解纠纷数、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在全国名列前茅。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提出,要整体推进、系统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重大命题,围绕“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发展“廊坊经验”内涵,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止讼息争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

加强顶层设计融入社会治理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开展化解纠纷引导、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河北高院参与起草并推动《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出台,助推河北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

河北高院加强诉源治理机制顶层设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0份关于多元解纷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全省法院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逐渐完善。同时,该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印发各领域诉调对接指导性文件,全省“总对总”“分对分”诉调对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河北各地法院积极融入党政主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方位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和解纷力量,实现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各地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枢纽,把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覆盖至所有乡镇,优化线上线下多元解纷网络,让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扎根基层。

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河北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冀时调”已汇聚5126家特邀调解组织、10771名特邀调解员,分流引调纠纷209.8万件,调解完成190.2万件,调解成功128.6万件,调解成功率67.6%。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完成49.94万件,调解成功35.55万件,调解成功率71.19%,案件激增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坚持能动司法打造亮点品牌

法庭建在船上,驶入荷花淀,驶到群众身边。

为给白洋淀水区群众和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人民法庭打造“船上法庭”,建立“巡回审判、电话接案、诉调对接、就地化解”等便民服务机制,将调解、立案、审理、裁判、宣传、教育等工作推进到田间地头家门口,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入选“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塞罕坝精神,结合当地区位特点,创造性构建“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学校包联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全覆盖,法官下沉构筑司法为民阵地,特邀调解织密息诉止纷网络,呼应需求打造党建服务品牌,实现治理效能和审判质效大提升。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中,河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将“如我在诉”意识真正落到实处,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廊坊经验”蓬勃生长、百花齐放。

秦皇岛青龙“满乡情”调解室、保定唐县“1+N”调解网络、邢台柏乡“和为贵”调解室等一批多元调解品牌各具特色;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专注家事纠纷化解审理,与相关部门打造“一站式”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和诉调衔接机制;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沧州仲裁委联合启动“仲裁+调解+诉讼”工作模式……近年来,河北法院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出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诉源治理亮点品牌。

创新实践样本释放司法效能

2021年以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开展“司法质量全面提升年”和“司法质量巩固深化年”活动,积极构建“防未病、调微病、治已病”的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探索形成“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梯次过滤、实质化解”的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

前移解纷关口,实现“起始源头”有效预防;推进多元解纷,实现“诉争源头”有效化解;提升司法质量,实现“案审源头”有效遏制。邢台地区的纠纷成诉率明显下降,诉讼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平安建设考核中的“万人成讼率”指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邢台法院聚焦“三个源头”的努力,正是“三源共治”的生动体现。

河北高院提出,要在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案源治理、访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真正释放法院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三源共治”既是“廊坊经验”的新拓展,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的再领悟、再发展。

“三源共治”怎么抓?河北高院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各地法院要积极融入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凝聚诉源治理强大合力,做实司法建议工作;要以党的领导责任为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依法优质高效多办案、办好案;要高度重视强化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从70年前的‘廊坊经验’到今天的‘三源共治’,我看到河北法院不断传承赓续红色基因,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更具发展活力的内涵展现出新的生机,正在释放人民法院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长期关注河北司法变革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武志永说。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