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如何理解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意义?如何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本刊约请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高校专家学者等进行解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重大部署。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以下简称政体司)在科技部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深入把握科技工作新使命新要求。党的二十大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设专章部署,强调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赋予科技工作“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新使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科技委,重新组建科技部,更加突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军民科技融合等宏观管理职能,这是党中央加强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重塑改革科技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令广大科技工作者备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政体司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转变思路、提升能力、强化统筹,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以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政体司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推动全面完成党中央部署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43项任务,构建了科技体制的“四梁八柱”,有效提升了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牵头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打通科技产业金融融通发展通道、改革科技评价促进作风学风建设等,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构建更加优良的创新生态,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加快研究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形成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方向和重要举措。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政体司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法治体系,推动修订《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新兴技术发展需求,研究起草人工智能方面的法律。在修改《科技进步法》过程中,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穿于修法工作,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和行动。持续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今年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全面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持续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瞄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聚焦短板和紧迫任务,在做强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要素、优化创新机制上求突破、谋创新,在中关村开展创新试点,探索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有效路径。
着力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政体司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立新标、强激励、松绑减负,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深化科技评价改革。以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改革为主体的科技评价制度架构基本建立,出台破除“唯论文”“SCI至上”的硬举措,注重质量、贡献、绩效的评价导向基本形成。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等各类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探索科技评价“立新标”的有效路径,科技评价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完善勇担使命的激励政策。推动出台《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立足增强科技激励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激励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制度安排,加强对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健全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创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环境,营造尊重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创新的生态。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系列行动。三次减负行动推出的减表、减报销手续、检查“瘦身”、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当主角等具体措施得到科研人员的广泛好评,成为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的亮点举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需填报的表格由57张精简为11张,精简比例达80%。“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有90%以上的重点专项设立了青年科学家项目。
推进科研院所使命导向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家科研机构的定位和布局,促进形成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新格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改革,从机构运行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激发院所创新活力。针对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研领域,在科研院所开展强化使命导向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国家科研机构聚焦主责主业,解决国家急需的重大科技问题,着力打造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标杆院所。持续深化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结合不同类型科研事业单位研发规律和业务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异化、标准化、规范化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编制管理、财政拨款、薪酬分配衔接的机制,推动科研事业单位切实提升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