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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清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中的思想障碍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在科技前沿领域加快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成为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有力保障。然而,个别地方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认知上的偏差,需要从理论层面进一步厘清,从而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扫清思想障碍。

创新驱动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而非“单打一”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有的地方将创新驱动简单地看成科技创新,认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只是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这种认识误区导致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科技投入产出效益较低。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牛鼻子”和“先手棋”。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但是,不能简单地将“创新驱动”等同于“科技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科技成果离不开国家的需要、人民的要求和市场的需求,只有将科学研究提升到实验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环节,才能真正体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因此,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运用系统观念不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制度藩篱,加快解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关键问题,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环境。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避免全面创新中的“孤岛现象”。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网络。

创新驱动发展是开放创新,而非“闭门造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有的人将自主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理解为“闭门造车”,甚至将其与开放合作对立,误以为以后要慢慢收紧科技国际合作,自建科技创新链、产业链,有的甚至主动取消必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毋庸置疑,“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特别是在美国加紧对华科技“脱钩断链”的国际环境下,拥有自主过硬的核心技术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为了自身经济发展安全和国家安全,我们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经济全球化和创新全球化背景下,创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加快流动,国际科技合作仍是大势所趋。

因此,自主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不仅不排斥而且还要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一方面,不断优化国际化创新环境,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吸引跨国公司和全球著名科研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在华外资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吸引更高质量的全球资源。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鼓励我国各类创新主体建立沿线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沿线国家科研资源互联互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

创新驱动发展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而非让传统产业“简单退出”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于传统产业有不少认识上的误区。一种观点认为,传统产业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完全替代传统产业。一些地方将传统产业标签化,片面认为传统产业等同于落后、淘汰。这些认知误区,导致部分地方不仅对传统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不够,甚至将其当成低端产业“一刀切”简单退出。

不可否认,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确实能够助推我国在未来发展中抢占制高点,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应当认识到,传统产业尤其是制造业仍然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个主战场,在改造升级后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制造业中80%都是传统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为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依然也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能。创新并不是仅仅依靠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而是在一个更宽泛的创新生态系统中形成的。传统产业在多年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这些优势在创新集群中可以为新兴产业提供支持和补充。

因此,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应双管齐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扩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优惠利率贷款、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升级。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预留融资额度、创新服务模式等手段加大对传统产业融资的支持。另一方面,将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结合起来。比如,将传统的原材料工业融入新材料领域、传统汽车工业融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等。利用这种方式,新兴产业也能够借助传统产业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的有效提升。

创新驱动发展可以促进高质量就业,而不会“造成失业”

由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必然引起一些技术落后企业关停并转,带来一些失业和再就业。因此,有人误认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对当地就业造成负面冲击,进而有可能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产生冲突。于是,他们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积极性不高。

理论上,科技创新创造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低技能劳动力可能会一时难以适应,因而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结构性失业。但总体而言,科技进步和创新对就业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从过去200多年的数据来看,18世纪60年代以来的三次工业革命并没有造成大规模长期失业。世界经济论坛有关研究报告预计,到2025年,新技术的引进和人机之间劳动分工的变化将导致8500万个工作岗位消失,但同时也将创造9700万个新的工作岗位。因此,我们应保持战略定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当然,也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好科技创新和稳定就业的平衡点,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同时,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就业提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实施有效的社会政策,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一是把就业优先和促进高质量就业的理念纳入科技创新政策中,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就业吸纳能力。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资助,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哪吒企业”“瞪羚企业”等,催生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大学的科学教育,注重“通用技能”培养,以适应未来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高质量就业。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任重道远,既要在认识上尽快厘清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认知误区,也要在方法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关键作用,更要在实践中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持续破解制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责任编辑:潘旺旺]